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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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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鞋管理制度

工鞋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爲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形象,實現規範化管理,公司爲員工配置工作服,並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定穿着工作服,並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着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繫袖釦,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裏面,必須繫腰帶。

第四條 穿着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繫領帶,必須着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爲主。

着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鈕釦。

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裏面,必須繫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

營業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着裝要統一。

第六條 着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爲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

男員工頭髮不過耳,不得留鬍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髮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並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於總經理辦公室覈對庫存、準備貨源。

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

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定穿着時間如下:(具體調整着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着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着裝。

4、 冬季着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着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着裝。

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着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爲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爲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定使用期限與配發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後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週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並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後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爲換裝日期登帳。

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後的不同日期作爲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爲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爲600元,低於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後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爲起始配發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爲160元,低於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爲配發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爲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爲配發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製、採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註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註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註明。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

工鞋管理制度2

1、目的

將本公司員工服裝統一化、整體化,使本公司員工之服裝儀容整齊高雅,提升員工士氣,增進公司形象。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與權限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定義無

5、作業說明

5.1服裝的種類:管理人員冬、夏裝,員工冬、夏裝、防靜電服、工帽。

5.2各類服裝對應部門和職位。

5.3服裝的管理。

5.3.1服裝之分發:

夏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發襯衫兩件,第二年起每年再製發襯衫一件。

冬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髮夾克兩件,然後每二年再製髮夾克一件。

5.3.2服裝之領用:

(1)新進人員進廠3天后發給服裝,員工對自己的制服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損壞需再申請且費用自負。

(2)夏裝:新員工未做滿一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全部成本費,未滿三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成本費的50%,進廠滿三個月離職者可免承擔制服成本費,服裝不予以回收。

(2)冬裝: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冬裝清洗乾淨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3.3服裝之穿着與清潔遵守事項:

(1)凡本公司員工,於上班時間一律需穿着制服,並應依規定佩戴廠證。

(銷售部、財務部人員因經常外出,不強制要求穿工衣)

(2)穿着整齊,夏裝保留第一顆釦子不扣(從上至下的順序),其餘釦子全部扣上;冬裝穿着時拉鍊至少要拉至拉鍊的中部,不能敞開衣服。

(3)冬天氣溫降低時,員工需要添加衣服的, 應在長袖外套裏面添加衣服,工衣必須穿在最外面。

(4)制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換洗且保持乾淨整潔。

(5)員工對於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善加愛惜,如有破損應縫補修復。

(6)所有人員嚴禁穿超短裙/超短褲上班。

(裙/褲邊與膝蓋的距離不可以超過12cm)

5.3.4遵守事項:

(1)不得擅自改變制服樣式。

(2)不得出賣,轉借制服給外單位或外人。

5.4防靜電拖鞋的管理

5.4.1防靜電拖鞋在辦理好入職後由行政部統一發放,所有人員必須更換防靜電拖鞋後方可進入公司,否則每次扣績效獎10元。

5.4.2防靜電拖鞋可申請以舊換新,不給予扣款,但每年不超過3雙,超過3雙者,需承擔成本費。

5.4.3未做滿三個月離職者,需將防靜電拖鞋清洗乾淨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5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1smt全體人員、生產部、品管部、工程部、維修部等與產品接觸人員配備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2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客戶)進入smt車間必須穿防靜電服,違者每次扣績效獎10元。客戶由陪同人員負責提醒,否則,每次扣陪同人員績效獎10元。

5.5.3防靜電服、防靜電帽的回收: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防靜電服、帽清洗乾淨交給部門文員,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6行政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