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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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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築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定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峯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週升旗時間後,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透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定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築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於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並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複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並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誌,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

1、學校要和施工隊簽定治安和安全生產合同書,明確施工隊具體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確學校監督協調安全管理的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法律及規章制度。

2、施工隊進駐學校內部必須繳驗每個隊員的居民身份證或其當地公安機關的證明,無身份證明者不得在學校內部住宿。

3、施工人員須在學校內部居住三個月以上者,保衛幹部必須協助他們辦理“臨時居住證”。

4、保衛幹部要回同施工隊負責人,依據“身份證”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並寫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員有變動要及時更正。

5、施工單位要給施工隊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場所,並要求他們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火,確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衛生工作。

6、施工人員必須憑施工單位發給的出入證進出大門,出入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必須補辦。

7、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指定易名治安人員配合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向隊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嚴防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8、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要求,學校有責任全面做好隊施工隊員的安全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4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爲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爲,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

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爲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

一、管理目的:

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採購部負責施工單位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產品質量、特殊工種操作證(高空操作證、焊工證、電工證)、施工人員相關保險的審覈。

2、工程部負責審覈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監督施工作業現場及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審批施工相關方案。

3、保安部負責嚴格審查相關方資質,負責審查施工人員相關證件,對項目施工過程安全管控。

4、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的施工作業,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護,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採購部應會同工程部、保安部與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單位作業人員等進行技術及安全措施交底,並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施工安全協議》,需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嚴格按協議執行(協議詳見附件1)。

2、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本人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保安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複印備查。

3、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序,培訓後經考覈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4、 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動火作業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許可證詳見附件2)。臨時用電需與酒店工程部提出臨時用電申請。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應視爲高空作業。外牆清洗、外景燈維修等高空操作人員必須持有高空操作證,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高空作業安全責任書》方能作業(責任書詳見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施工證”胸卡。

7、 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爲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工監護:

1、施工單位須安排專門的監護人員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護。

2、監護人員要熟悉現場,明確安全防護措施;能冷靜分析並果斷處理作業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3 作業前,監護人員須會同作業人員確認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酒店保安部拍照後留存。

4 在室外檢修作業前,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5 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有權且必須制止違章作業。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注意被監護人員的情況,並注意自身安全,從事危險性較大的監護任務時,要根據情況增加監護人員。酒店保安人員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酒店方可立即終止施工作業或終止合同。

6 作業結束後,監護人員須對現場作最後的檢查,確認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

7、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爲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8、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酒店工程部覈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設備必須完好。

9、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10、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

11、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須設定圍欄、蓋板、警示標誌,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12、施工現場的道路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