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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氣安全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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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10篇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1

1、明確學校食堂安全用氣的責任人。責任人要教育、指導和督促食堂炊事員做好安全用氣工作;每週至少對燃氣竈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2、食堂燃氣竈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的安裝必須由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裝。

3、食堂購買的燃氣竈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4、使用天然氣時必須按規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葉釀成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氣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氣瓶使用後要牢記關閉閥門,特別突遇停氣更應牢記,嚴防因燃氣泄露釀成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6、發現燃氣竈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有漏氣現象,應及時報告食堂司務長,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前來維修。

7、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杜絕學生接觸燃氣設施設備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氣引發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造成校產損失要賠償,並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2

一、燃氣、電氣設備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執行;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3

一、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4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小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爲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3、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4、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5、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6、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7、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8、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9、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10、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存儲,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11、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供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爲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爲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12、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後,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13、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14.全體師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5、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溼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16、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爲了明確我廠維修區域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的安全要求及《臨時用電許可證》、《電氣檢修工作票》的管理。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我廠生產區域內的.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

3職責

3.1技術質檢科負責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歸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的審批工作。

3.2安全科負責我廠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的現場安全監督。

3.3電工班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內部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的安裝、停送電、拆除工作。

3.4施工單位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確認和電氣設備的現場執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4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要求

4.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公用電網。

4.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4.2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並接地良好。

a.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b.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c.臨時用電架空線應採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於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於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臨時用電的單相和動力線路應採用五線制。

d.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誌”和“安全標誌”。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於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e.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f.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溼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g.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h.臨時供電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

4.2配送電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迴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電氣檢修作業安全規定

5.1電氣檢修按《國家電網我廠電力安全作業規程》執行。

5.2凡電氣檢修,應聯繫電力部門並委託電力部門進行相關操作。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6

一、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管道煤氣的使用方法,瞭解其火災危險性。

二、掌握煤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三、管道煤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並作好開關登記。

四、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開啟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六、廚房內使用煤氣竈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爲了明確公司生產區域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的安全要求及《臨時用電許可證》、《電氣檢修工作票》的管理。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生產區域內的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歸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的審批工作。

3.2安質環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的現場安全監督。

3.3電器部門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內部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的安裝、停送電、拆除工作。

3.4施工單位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確認和電氣設備的現場執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4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要求

4.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公用電網。

4.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4.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並接地良好。

a.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b.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c.臨時用電架空線應採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於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於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臨時用電的單相和動力線路應採用五線制。

d.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誌”和“安全標誌”。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於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e.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f.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溼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g.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h.臨時供電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

4.4配送電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迴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電氣檢修作業安全規定

5.1電氣檢修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作業規程》執行。

5.2凡電氣檢修,應辦理電氣檢修工作票。

5.2.1公司區幹線的電氣設備檢修和跨部門停電檢修電氣設備,應辦理相應工作票,由生產技術處簽發,經生產部處長或公司值班負責人許可後方可進行作業。

5.2.2分公司內部停電檢修,由檢修電工辦理相應工作票,由分公司級領導簽發。

5.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處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誌牌。除負責掛牌人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5.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實無電壓後方可裝接。

5.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後,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停電線路的分支也要掛接地線。

5.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5.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應經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取得《進網電工作業證》的、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5.8外線、杆塔、電纜的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患後方可進行作業。

5.8.1變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線路確已停電並掛好接地線,在停電線路的杆塔下作好標誌,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杆塔。

5.8.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進行檢修時,必須首先確認線路是否有人檢修或配合檢修,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5.8.3對地下直埋電纜或隧道電纜進行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5.8.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杆、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8.5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業,必須認真檢查並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後,若認爲線路帶電,則嚴禁任何人再登杆塔,並按工作終結辦理彙報手續。

5.8.6在檢修中涉及到相序問題時,檢修後應先調試好相序後再送出,以免事故發生,減少損失。

6《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負責人持《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作業單等資料到技術處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 。

6.2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應對作業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後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 。

6.3施工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業完工後,施工人員應及時通知負責配送電部門停電,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6.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有效期限爲一個作業週期。

6.6用電結束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交由配送電執行人註銷。電氣檢修結束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交作業單位安全員儲存。

6.7“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工作票”儲存期爲一年。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8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嚴禁超負荷用電。定期對電器及其線路、燃氣用具、燃氣管道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隱患的應立即整改落實。

三、電器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執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其器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

五、對於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應當予以報廢。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執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

七、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後立即拆除。

八、教職員工下班後,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9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淨飲用水。

2、爲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淨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淨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淨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及時爲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並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竈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准,採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後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後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准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餘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執行或使用。

用氣安全管理制度10

1、園所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幼兒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園所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純淨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爲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

4、聘請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5、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