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重慶婚假國家規定2017

學問君 人氣:1.79W

引導語: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整理的關於重慶婚假國家規定2017,歡迎閱讀!

重慶婚假國家規定2017

重慶婚假國家規定2017

在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修訂透過了《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明確我市婚假15天,產假在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達128天,護理假15天。

修訂後的條例不再有晚婚晚育的相關獎勵政策,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產假方面,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30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同時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週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於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但不得低於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男方護理假方面,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15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對於我市城鄉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具體政策規定,修訂後的條例中未對此作出修改。

條例還細化了二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即再婚前,雙方合計育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拓展閱讀——法定婚假包括週末嗎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徹底取消有待各個地方的人大立法進行細化規定。

在地方修法生效之前,關於晚婚晚育的規定依然可以參考適用。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檔案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爲“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婚假雖然也是國家統一規定的,但並不屬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的: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週末的不用補假的。 所以婚假天數,包括週末的。

根據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長短不一,但一般是不包含週末。但是,重慶是唯一一個規定晚婚假增加10天,這10天是指工作日,也就是說不包括週末的。

綜上,婚假一般是包含週末的,只有重慶的晚婚假纔不含週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