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婚假有什麼新規定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瀋陽婚假國家規定2017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現行的《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的爲晚婚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由此來看,瀋陽婚假規定2017年均爲10天。
3月22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
將單獨二孩政策調整爲全面二孩政策,同時對婚假、產假作出修改,能夠享受10天婚假和158天產假的從曾經的晚婚晚育人羣擴大到所有人羣。
生育兩個以內子女不用審批
《修正案(草案)》規定,“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一個子女,婚後又生育一個子女的'”,經批准可再生育一個子女。這意味着,如果再婚夫妻其中一方再婚前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再婚前沒有子女,那麼兩人再婚後可以再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也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鑑定爲非遺傳性殘疾的病殘兒的;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其中,依法收養的孤兒、殘疾兒、棄嬰不計算爲生育子女數,送養的子女計算爲生育子女數。
遼寧省將單獨二孩政策調整爲全面二孩政策。草案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實行免費登記服務,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三種情況擬可生三孩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