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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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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1

爲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爲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爲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爲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爲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爲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覈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覈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覈中,考覈結果作爲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爲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爲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

(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

(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爲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爲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爲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覈,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覈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爲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爲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覈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透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透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3

爲進一步提高廣大教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規範勞動紀律,明確考勤和員工請銷假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培訓部(學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輔、後勤等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二)專職教師在正常教學周內按授課日和教研活動時間考勤,中心培訓部(學院)規定的其他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訓部(學院)按國家規定執行雙休日(每週週六、週日),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值班人員執行輪班休息制。

(四)員工考勤採取部門負責、統一管理的辦法,由各部門指定考勤員(各系由教學管理幹事擔任)。每月5日前將考勤表彙總交人力資源部。

(五)考勤員必須每天做好考勤記錄,真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瞞報、漏報。

(六)各部室負責人必須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認真審覈本部室上報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員要對員工的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情況作好記錄,人力資源部將以部室記錄核發當月工資。如記錄有出入個人必須寫出申訴報告,部室簽署意見交人力資源部覈查。

二、請銷假制度

(一)請銷假程序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按要求辦妥請假手續並進行工作移交後方可離崗。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及時以電話形式請假並獲批准,事後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門考勤員考勤,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請假期滿應及時到部室及人力資源部(人事處)銷假。凡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按曠工(曠課)處理。

(二)請假的類別、期限及審批權限

1、公假

請公假應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須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准,同時按規定報相關部門。其假期按相應證明材料辦理。

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組織安排的員工療休養,按公假辦理。

由本人申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批准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每年給予10天公假,超過10天以上者,按事假處理。未經批准的,全部按事假處理。

員工在公假期間待遇不變。

2、事假

(1)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爲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後方可請假。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各部門對事假要嚴格控制,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負責人批准;三天以內由分管院領導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長)批准;部室負責人請假,由主管院領導批准。

(3)員工請事假按天數扣發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本人月績效工資/20、83,下同)。

(4)員工在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間需請假,假期在十天以內按病假處理,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按事假處理。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可請病假。

(2)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書或病休建議單(病休建議單須經校醫務室鑑定認可),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後方可請假。在外地生病應及時電告或通知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回單位後必須憑就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急診住院者,可在入院後補辦請假手續。

(3)病假在三天以內(含三天),本部門負責人批准;病假超過三天,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主管院領導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長)批准。

(4)員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內不扣績效工資,從第四天起扣績效工資。

(5)請長病假者,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如下:

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年功工資、薪點工資發給,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9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100%。

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7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80%。

4、婚假

(1)適齡員工結婚,可憑結婚證請婚假3天;男女雙方均按法定婚齡推遲3年以上(男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可增加婚假12天,員工到外地結婚(不含旅行結婚)可根據實際情況另批給路程假。婚假應一次連續休完,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2)婚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5、喪假

(1)員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請假三天,另給往返路途假。

(2)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6、探親假

(1)符合國家探親規定的員工,可請探親假。

(2)中心培訓部(學院)實行寒暑假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學院員工探親假原則上利用寒暑假探親(不另補休寒暑假),特殊情況按有關政策辦理。

(3)探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往返路費按財務制度報銷。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7、年休假

根據湘電公司人資[938]文規定,已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員工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8、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請產假須持本單位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並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備案後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2)生育產假爲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3)女員工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4)女員工生育期間,採取節育或絕育措施的,可分別請計劃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關規定,女方生育,若平產,男方可休陪產假7天;若難產,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9、離職哺乳假

(1)哺乳期間,女員工按規定每天可給兩次餵奶時間,每次30分鐘(包括路途往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可增加30分鐘。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且需要長期哺乳的.,按國務院檔案規定,可請離職哺乳假至小孩滿週歲時止。

(2)請離職哺乳假,須寫出申請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准方可休假。

(3)離職哺乳假期間不享受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工資按(年功工資+崗位薪點工資)80%標準發放。

10、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後,可辦理工傷假(即工傷治療期)。

(2)工作治療期的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三)請假的其他規定

1.中心培訓部(學院)領導請假,按省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部門負責人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主管院領導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病假、產假期間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婚假、喪假、事假期間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曠工:

(1)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滿不續假或未獲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後查明請假理由確屬僞造欺騙者。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爲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爲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繫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爲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爲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爲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覈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5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於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後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大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爲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覈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准假、事後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週五由對方或家裏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週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准,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並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准,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後及時補假並經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檔案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三)婚、喪、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大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大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採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採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採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週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餵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