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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產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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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校產管理制度3篇

校產管理制度1

爲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並於公佈之日起執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後,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准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爲私自挪用,總務處發現將予以收回並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同上,領取鑰匙後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後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委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後,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並通知各學區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後,發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爲,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反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並對每個學區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爲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爲12分。桌面、牆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範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委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佈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並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後,發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覈實後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內存、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爲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校產管理制度2

一、學校校產由總務處設定登記表,定人、定位管理或兼管。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物品損失、丟失、被盜的,應照價賠償。

二、凡單價在1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不滿1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屬固定資產範圍。

三、分類管理,責任到人

1、廣播宣傳器木才及文藝演出器木才由團委管理。

2、體育器木才由體育組教師和體育器木才保管員管理。

3、理、化、生實驗儀器、設備、藥品由實驗員管理。

4、電教器木才、微機、校園網絡由微機老師管理。

5、食堂設備由承包人管理。

6、圖書室的各類圖書、報紙、雜誌由圖書管理員管理。

7、水電專用設備、工具、器木纔等由水電工管理。

8、桌凳、門窗、玻璃、電視機、電視櫃、燈、電扇按班、按室實行責任制管理。

9、公用設施、勞動工具、鑰匙、其它雜物等由保管員管理。

10、其它零星分散的財產由現使用人保管。如:照相機、攝像機、錄音機、計算器、算盤、教學儀器等。

四、物質的添置必須是使用部門書寫添置報告,^領`導審批,歸口採購,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五、各項管理的負責人均要建立實物登記清冊,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保管員一份,總務處一份),接受總務處的管理和監督,定期盤點,期末對賬。固定資產實行報廢制度,低質易耗品實行以舊換新制度,辦公用品實行領用登記制度。

六、對擅自贈送、變賣、私自拆改、化公爲私,以物易物等違法犯紀行爲,要實行經濟處罰,並給予行政處分。

七、嚴格公物外借手續。學校的財產一般不準外借,特殊情況要校^領`導簽證。因工作調動,公物必須一一辦理退還手續,否則不辦理工資轉移工資關係。

八、學校財產清理定於每年六月,清理結束後辦好下一學年的手續。若因工作變動,更換管理員,須由總務處和有關人員組成專班清點,辦好移交手續。

校產管理制度3

一、任何物資添置須經申請、報批,由有關主管或校長同意後,經外勤採購、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後,各方簽字再可報銷。

二、學校任何財產歸總務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物資須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原因,經總務部門轉報主管校長同意後,統一由總務部門處理。

三、財產管理員應及時驗收登帳,定期與會計、各實驗室、電教中心、機房等有關人員進行抽查,覈對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冊相符、帳物相符。

四、凡教室內物品或出借物品實行誰使用誰保管原則,責任部門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任何公物(包括綠化)損壞都應酌情賠償,並開據發票。

五、教室、場館等臨時出借,都須透過總務部門及校長室同意,並由總務部門按規定收費。

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關部門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據借條或登入個人借物卡,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