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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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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通用6篇)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1

爲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要求,特制定我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周麗梅主任爲我園責任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幼兒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和園長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幼兒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鎮教辦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幼兒園的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當班教師對早晨到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並做好晨檢記錄。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任課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2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爲使學校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統一、有序,制定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建立從各班學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領導,到校衛生(保健)室,到學校的傳染病疫情發現、登記及報告制度。

二、在疫情發生時,啓動學生晨午晚檢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制度。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應及時報告校醫進行排查,並將結果記錄在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三、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應(必要時和家長聯繫)迅速瞭解患病學生情況和可能的病因,讓其馬上去醫院檢查治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

四、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突發情況發生後,學校要儘快掌握情況,立即啓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在15分鐘內進行向鎮防控指揮部和縣教育局電話報告,30分鐘內傳真書面報告,1小時進行續報。

五、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被追究責任。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3

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爲了學生、職工身體健康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特定如下制度,全校所有師生員工嚴格執行。

一、認真學習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傳染病在我國少年中發病率很高,必須加強預防。

二、師生必須記住傳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種。甲例傳染病:鼠疫、霍亂;

乙例傳染病:病毒性肝炎、傷寒、艾滋病、乙腦等;

丙例傳染病:肺結核、麻風、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三、防治管理組織和任務:

1、組織領導

2、工作任務

把住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羣。

做到五早:早期預防管理、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治療。嚴格疫情報告:

1、發現甲例傳染病乙例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時內報上級防疫部門。

2、發現乙例傳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時內上報衛生防疫部門。

3、發現丙例傳染病應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以上三條班內發現有傳染病跡象、儘快報告衛生管理員並去醫院診斷。

4、凡患傳染病的學生經隔離治癒後必須有醫院證明方可上課。教職工亦同。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4

爲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篩查及管理

(一)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落實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制度和晨檢、午檢制度,加強從業人員體溫監測,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崗。

(二)做好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識培訓,並組織進行考覈。

(三)做好食堂及從業人員宿舍清掃、消毒工作。

(四)做好從業人員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的保障。

(五)強化配送人員健康監測、洗手消毒和配送設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員配送時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二、原料控制與加工

(一)與有合法資質的供貨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二)制定原料採購控制清單,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採購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鮮等,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嚴禁在學校食堂、廚房飼養和宰殺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驗收流程,嚴格食品及原料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收貨查驗、臺賬登記、按要求儲存等工作。

(四)原料運輸車輛應具備相關溫度、溼度及分隔功能,車輛及運輸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準備相關貯存容器及設施,並保證正常運轉。採購部分菜籃框,避免外包裝進入廚房;準備帶篩網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嚴格食品加工製作過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區分使用,烹飪燒熟煮透,供餐送餐溫控和防護措施到位。

三、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及環境清掃

(一)開學前組織一次大清掃,進行一次徹底消毒。開學後加強日常預防性消毒並建立臺賬。

(二)準備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設備、保潔設備數量足夠。

(三)嚴格清潔校內餐飲服務場所,按要求對工用具、容器、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一)做好供水設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飲水機等)清潔、消毒工作。

(二)透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學生生活飲用水必須檢測合格後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建議選擇以下四種供餐方式:

(一)分批錯時到食堂就餐,儘量一張桌子只坐1人,不對坐不交談,嚴格控制同一時段就餐人數;

(二)將餐食打包成盒飯,派人領送到教室、辦公室用餐;

(三)將餐食分裝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爲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餐至教室、辦公室就餐。學校會議或活動不得舉行羣體性聚餐。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5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校長一把手爲傳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校傳染病防控的組織和決策。

如果決策失誤,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校醫爲學校疫情報告人。

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把疫情上報給壽光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體衛藝辦公室,對疫情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學部、各口分管校長爲本部門第一責任人,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爲責任報告人。各班主任做好“晨、午檢”、“消毒、通風並記錄”、“因病缺勤情況登記”等規定工作,按時將表格收齊存檔;在發現本班學生髮燒或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及時分管領導報告並及時通知家長;對缺勤的學生要及時問明情況,如是發燒或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及時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如知情不報或留學生繼續上課,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學校的學生、全體教職員工發現自己發燒、腹泄等情況或已確定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主動向班主任和年級組長報告,班主任和年級組長要及時向“各口疫情聯絡人”報告,如知情不報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學校所有的'教職工和學生要積極做好預防工作,發現自己或家人或校內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報告本口負責人和疫情報告人。如知情不報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如發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級追究校長的責任之外,要追究分管領導、食堂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各崗位的責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預防工作,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學校的有關防病資訊,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學生、教師、家長和新聞媒體發佈,注意正確宣傳,防止師生恐慌,以維護學校穩定。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疫情,否則將追究責任。

疫情防控師生健康管理制度6

爲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學校校長爲我校疫情報告管理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爲責任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學校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學校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中心學校疫情報告人報告。

五、學校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午檢、晚檢應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檢查記錄上。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預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及時與家長聯繫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