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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誠信雙承諾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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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搞好人口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按“一處守信、處處受益,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原則,建立誠信計生信用基礎數據庫,在相關部門之間實現共享,特制定以下責任書:

雙誠信雙承諾責任書

 一、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一)、 派出所

1、辦理各種入戶登記,戶口遷入、遷出等業務時,申請人應持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申請人未兌現承諾的,督促其兌現承諾後方可辦理。其按l 8—49週歲流動人口辦理暫住登記資訊、覈查《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資訊於每月月底前及時向鎮計生辦通報,特殊個案第一時間通報,實現人口計生資訊資源共享。

2、在辦理證件時,要以查驗誠信記錄,未履行誠信協議的,要暫緩辦理並督促其履行後予以辦理。

 (二)、計生辦(站)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和利益導向、獎勵扶助政策,對計生兩戶、計生戶給予項目及資金扶持。

2、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夫婦,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已享受有關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的,按《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規定,追回扶助資金並對違約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扶貧工作站

1、在安排資金、項目和確定扶貧對象時,有計劃、有重點地將農村貧困戶中的計劃生育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結紮戶作爲科技指導、生產發展和幫助扶貧的重點對象,優先安排扶貧項目,提高他們的生產自救和發展能力;在選擇項目時,優先安排計劃生育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以農產品爲原料的加工業,幫助他們儘快脫貧致富;樹立並大力宣傳貧困地區“少生快富奔小康”典型。

2、實施扶貧項目時,以羣衆誠信計生信用記錄爲准入依據,對違反計劃生育誠信協議的,按《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規定,停止實施項目並追回前期投入扶貧資金,項目戶在規定時限內履行誠信協議的,可繼續給予扶持。

 (四)、農業服務中心

1、制定並實施有利於人口和計劃生育的農村各項社會經濟政策,在農業科技扶持、政策優惠、畜牧業項目及有關支援項目上,幫助計劃生育農戶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發展生產,優先安排技術、資金、物資,參加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增強其參與能力,增加經濟收入。維護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等各項經濟政策中的合法權益。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開發、扶貧幫困工作中,優先照顧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戶。

2、對未執行《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規定的農戶,農業服務中心在各種項目上不予扶持,對規定時限內兌現承諾的農戶,才能享受相關政策和辦理相關服務。

 (五)、林業站

1、加強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女家庭、二女結紮家庭發展林業項目的幫扶力度,在經濟林種植、經果林種植、以及林業生態開發方面給予技術、資金、物資等必要的扶持幫助。

2、對未履行((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規定的農戶,林業站有權要求其兌現承諾後方可給予在項目、物資上的扶持及業務辦理。

 (六)、中心校

1、在新生入學時,要持戶口簿、父母與村委會簽定的《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學生戶籍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對未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未履行承諾義務的,有權要求學生家長兌現承諾後方可辦理入學。

2、在落實救助貧困學生各項優惠措施時,將實行計劃生育戶的貧困生,特別是農村“兩戶”學生,列爲優先照顧對象

(七)、社會事務辦

1、在完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社會救助工作時,對救助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在同等條件下將因節育手術事故而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獨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的'困難家庭,優先給予救助,並加大救助力度。在落實公共資源優惠政策時,注重利益導向政策與農村普惠政策的有機相容。

2、在開展低保、社會救助、醫療救助、婚姻登記等工作時,申請農戶必須提供與村委會簽定的《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及計生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戶在申請各種救助救濟時,應督促其兌現承諾後方可辦理。

 (八)、衛生院

1、在開展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補助報銷、醫療救助等工作時,申請農戶必須持與村委會簽定的《誠信計生雙向承諾書》及提供鎮計生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對於未履行承諾義務的不予辦理,應督促其兌現承諾後方可辦理。

2、對於持《準生證》住院分娩的孕產婦,在住院分娩補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方面給予優惠。

 (九)、片區工商所

1、在辦理營業執照時,申請人必須持鎮計生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對政策外生育申請人必須同時出具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依據後方可辦理。

2、優先爲計劃生育戶辦理營業執照,鼓勵計劃生育戶經商致富。結合本部門開展的活動,優先扶持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

 (十)、信用社

在開展貸款業務時,申請人必須出具鎮計生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對農村二女戶、獨生子女戶貸款優先。

 二、處罰辦法:以上相關部門不按照職責及規定開展工作的,一經查實,鎮直部門的,對部門負責人進行免職處理,對直接責任人處1000元至2000元罰款,並追回所辦理的相關證件及項目資金;縣直管部門的,報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