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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安全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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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杜絕或減少危險事故的發生,特與總務主任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總務主任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總務主任安全職責

1、總務處是負責學校後勤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食品安全、飲食衛生,學校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學校的財產管理,涉校機動車輛的管理等工作。總務處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參與制定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實施細則及安全管理責任制。對上級的指示和佈置及時提出貫徹意見,在校領導統一佈置下組織實施。對總務處人員和後勤全體人員開展安全教育。

3、配合政教處在師生中開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4、協同有關安全室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會同安全室每天對學校教室、疏散標誌、消防器材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損壞、過期的,要及時更換,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立即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6、建立資訊渠道,調查研究,對可能發生影響校園穩定的治安問題做出預測,採取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

7、配合安全室協助公安機關調查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對違反校園秩序造成影響的人和事進行調查,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8、參與建立健全學校的安全檔案,區分各重點部門安全管理包括責任區及相關人員,並制定、懸掛標誌牌。

9、負責校園各項安全防範的物質供應工作。

10、遇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校長的指揮,沉着冷靜,積極穩妥地做好師生的撤離工作,協助做好指揮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因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導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竊、師生傷亡等,對直接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年度考覈不得參與評優。

三、因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而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學校財產、師生生命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逐級追究責任,視具體情況、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有關人員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限期一年,即20XX年3月至2013年3月。

校長(簽字):

總務主任(簽字):

依蘭縣三道崗鎮中心校

20X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