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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塢小學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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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員(兼任義務消防員)爲學校的安全主管第二責任人,負責學校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營造優美學習環境和良好學習氛圍,其責任如下:

南塢小學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加強學校保衛人員的業務指導;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本部門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依照學校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學校的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組織,完善規章制度及必要的措施,確保本年度不發生重大安全事件及突發性事件。

3、定期檢查學校的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落實情況,作好檢查記錄;加強學校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的`防範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排查整改(小問題自己解決);負責學校的治安管理;查處發生在學校的違規違紀事件;對於存在的較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領導,並督促整改。

4、對學校的電器、電源及一切公共設施,定時進行安全檢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聯繫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5、負責學校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看護,防止丟失、損壞等情況發生。

6、平時發現安全隱患或其他安全問題保持跟保衛處的資訊溝通。

7、發現學生做出違反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的事件及時制止,必要時交保衛處處理。

8、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安全安保方面的工作任務。

學校(章) 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