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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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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爲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

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1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xx〕14號)和《商務部公安部衛生健康委關於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爲統籌推進我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堅決貫徹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切實做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規範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進展覽行業復展復業,充分發揮會展業對本市經濟發展的溢出帶動效應,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天津市三級應急響應級別下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範圍內各類展覽活動的舉辦單位、場所單位及展覽活動其他參與者(包含參展商、服務商、觀衆、現場工作人員等)。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一)展覽活動舉辦地的區人民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展覽活動舉辦地的區人民政府落實屬地責任,要對屬地舉辦的展覽活動疫情防控工作負責,根據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原則,按照本地區疫情應急響應級別,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展覽活動出具舉辦必要性和已落實防控舉措、具備舉辦條件的評估意見。審慎舉辦大型涉外展覽活動,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展覽活動,低風險區可舉辦必要的展覽活動。必要時,舉辦大型會展活動應提交市防控指揮部審定。商務、公安、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聯動、加強資訊溝通,根據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意見和職責分工做好展覽活動的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有關單位制訂並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展覽活動舉辦單位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展覽活動舉辦單位應當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要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採取線上預登記、錯峯觀展、人員限流、實名入場等方式,做好展商觀衆註冊、安檢、門禁、自助取證、順序入場、精準對接等服務工作。要對展覽活動參與人員實施資訊覈驗、登記和健康排查,資訊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應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全面負責協調展會的防疫、安全等工作。

(三)展覽場所單位落實疫情防控現場管理責任。展覽場所單位切實落實展覽場所防疫消殺、通風保潔、現場疫情防控設備、相關防疫物資、應急處置場地的安排配置,優化場所服務。要協助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做好展覽活動參與人員的健康排查、安全檢查、秩序維護、現場巡視、流量管控、應急處置等現場疫情防控工作。展覽場所單位應建立現場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做好日常健康監測。工作人員須戴口罩,人員入場須進行體溫檢測。

(四)服務商、參展商的聯防聯控責任。其他展覽活動參與者承擔聯防聯控責任,預先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健康排查,按要求向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如實報備。要按照展覽活動疫情防控要求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天津健康碼,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做好自我防護。如在現場出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要立即通知現場醫療衛生保障人員或具體工作人員,配合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三、充分做好展前準備

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和展覽場所單位要根據展覽活動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做好現場應急醫療、人員隔離、消防安全、防疫物資配備等服務保障安排;全面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四早”措施;嚴格遵循資訊必驗、身份必錄、體溫必測、消毒必做、突發必處的“五必”要求。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場所單位和服務單位均應實行人員個人資訊備案和健康資訊申報和審覈以及發熱“零報告”制度,每天詢問了解工作人員健康狀況,嚴禁帶病上崗,嚴防各類呼吸道、腸道等傳染病聚集性發病。會展舉辦前14天內,具有境外或者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旅行居住史人員、確診/疑似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展覽活動舉辦當天持天津健康碼“紅碼”、“橙碼”人員,均嚴禁出席聚集性活動。展覽活動舉辦前14天內,出現發熱等可疑症狀的人員應由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排除新冠肺炎診斷並持參加會展之日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活動。重點人員管理政策應根據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動態調整。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人員開展防疫知識培訓,指導其正確掌握消毒劑使用、公共場所清潔、緊急情況處置等技能。

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展覽場所單位應根據各自所管轄區域範圍和實際,提前採購足量口罩、消毒水、洗手液、溫度計等防疫物資。

四、加強人員進入管理

展覽搭建、運營期間,展覽場所入口需設定快速測溫人員統計安全門,設備安置位置應滿足環境溫度穩定等條件,且符合前期校準等要求。對展覽活動的進館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出示天津健康碼“綠碼”,科學佩戴口罩。進館人員有發熱、乾咳、乏力等可疑症狀,立即由專人引導至臨時觀察點進行隔離觀察,經現場醫療衛生保障人員研判採取轉運就醫等相應處置措施。

五、合理控制人員流量

展覽活動舉辦期間,要按防控要求合理規劃場地分區和展位佈局以及展覽活動人員動線,實行預約分流、分批錯時入館等管控措施,引導參展觀展人員保持合理間距。原則上覆展後場館內瞬時人流不得超過場館有效使用面積(展廳面積去除館內搭建面積)最大承載量(1人/㎡)的50%(不超過0.5人/㎡)。應設定入口人流量統計和出口人流量統計裝置,即時計算展會場所內的瞬時人流量,根據場地規模控制入館人員數量和現場人員密度。舉辦單位應加強統籌,安排專人負責實時監控現場人流聚集情況,保障應急通道暢通。如遇場所內局部區域出現觀衆密集的情況,舉辦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堅決採取相應限流、分流措施,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安、衛生健康部門接受指導。

六、突發人員聚集應對

展會主辦方應針對預案,禁止在展會期間進行促銷、表演、抽獎等容易引發人員聚集的活動,安排專人對現場進行巡視,隨時掌握現場人員密度及流量,及時啓動限流措施。現場突發人員聚集情況時,應第一時間向現場公安機關報告,同時啓動應對預案,現場工作人員要快速確定引發聚集的原因並及時消除,引導聚集人員有序離開聚集點位,必要時,由公安機關對現場採取臨時管控措施,迅速疏散聚集人員,待人員聚集誘因消除後恢復展會。主辦方應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合理設定觀衆進場檢查區域、等候區域及緩衝區域,配合觀衆錯峯限流措施,嚴防形成人員聚集。

七、建立巡查管理制度

展覽活動舉辦期間,展覽活動舉辦單位和展覽場所單位應成立巡查小組,並根據展覽活動規模配備合適的人員,在展覽活動期間實行現場安全巡查,提高聯防聯控的巡查敏感度,發現防控風險及時提醒和制止。布展和展覽期間,透過各自的宣傳渠道,採用各種顯示屏或張貼和懸掛宣傳提示、流動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安全提醒及防疫相關知識宣傳。

八、堅決確保場館衛生

展覽場所單位在展覽活動舉辦前,應對場所進行嚴格的全面檢查和清潔洗消,確保無衛生死角。在展覽活動舉辦期間,應加強對公共區域、高頻接觸點位、展會用品的清潔消毒,並建立消毒、檢查臺賬,在相關區域每日更新公示消毒情況。

展覽場所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做好通風和空調使用。展覽活動舉辦前,應落實對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設備部件進行全面檢查、清洗、消毒或更換等措施。在展覽活動布展、開展和撤展期間使用中央空調,應加大新風量,加強場所通風換氣。

展覽場所單位應加強垃圾密閉化、分類化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做到日產日清。展覽場所內應設定“廢棄口罩垃圾桶”。加強對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對展覽現場產生的生活垃圾、餐飲垃圾、商品垃圾、搭建垃圾要按照舉辦單位、場所單位及展覽活動各參與方各自管理職責,及時安排清理消毒,做到分類清晰和及時清運。

九、加強餐飲管理

展覽場所單位應對入駐餐飲服務商加強管理,確保其工作人員、提供的產品及場所無衛生安全隱患。餐飲服務商必須具備法定經營資質,做好服務人員管理和衛生防護,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防控措施的規定開展工作。要設立專用就餐區,間隔安全距離取餐用餐。加強就餐區衛生管理,定時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十、切實做好應急處置

展覽活動舉辦單位應協調展覽場所單位在展覽活動現場設定臨時隔離點,展覽舉辦期間,發現進出人員體溫異常、咳嗽等症狀,應按專業部門的要求予以現場處理,就近臨時隔離,啓動應急處置程序,同時向轄區有關部門報備,隔離人員離開後須進行徹底的終末消毒。

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2

爲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貫徹國家和省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部署要求,規範會展活動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進會展業恢復發展,充分發揮會展業在擴大開放、助推產業、促進投資、拉動消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結合三亞市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疫情防控期間在我市範圍內舉辦的各類會展活動的舉辦單位(主、承辦單位,下同)、場館運營單位及活動參與方(含參展商、參會單位、搭建商、服務分包商、觀衆等)。

二、總體要求

始終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堅持預防爲主、分類指導、快速響應、落實責任的防控原則,結合會展活動的實際情況,落實會展活動舉辦單位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活動舉辦方+場館運營方+活動參與方”的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做好活動舉辦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三、總體原則

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舉辦過程中全面落實“四早”措施(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嚴格遵循“六必”要求(身份必錄、資訊必驗、體溫必測、口罩必戴、消毒必做、突發必處),提升綜合防控能力。

四、責任劃分

(一)活動舉辦單位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1.做好活動舉辦備案。疫情期間會展活動實行備案制。舉辦單位應提前向商務和公安部門提出活動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舉辦,並接受衛健部門對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性指導意見,嚴格落實相關防疫要求。

2.成立疫情防控專項工作組。舉辦單位應成立會展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組,制定會展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牽頭負責管理和落實整個活動過程的公共衛生和安全保障措施,督導場館運營單位和活動參與方落實相關防疫責任,及時進行疫情期間的資訊彙總、報告和處置等工作。

3.做好展(會)前準備。對所有參展(會)人員實施健康告知;收集審覈所有參展(會)和工作人員健康申報和健康碼資訊,分類篩查情況並進行登記記錄;安排專人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每日健康監測;做好活動期間體溫檢測設備、防護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資準備;按防控防疫要求合理規劃展位佈局、功能區設定,合理制定人員動線及流量進出管控方案。

4.做好會展活動現場管理。在活動入口處設定如人臉識別系統、身份資訊掃碼設備、紅外測溫系統、安檢門等設備,確保安全檢查、證件查驗、身份覈查、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口罩佩戴、局部消毒等各項措施落實後方可進場,確保所有進場人員的身份資訊、健康資訊篩查到位。活動期間應加強現場巡查,做好人員引導和秩序維護,提醒並勸導人員戴好口罩,並保持安全交談距離。

(二)場館運營單位承擔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

1.制定並實施館內疫情防控方案。場館運營單位應制定場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並部署實施,分批次開展全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置工作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會同舉辦單位對場館內發生的疫情實施相應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

2.做好展(會)前準備。負責做好場館的設施設備、空調通風、垃圾清運、環境消毒、餐飲安全等衛生保障工作。做好體溫檢測設備、防護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準備;聯合舉辦單位組織並培訓專人實施體溫監測、實名驗證、門禁管理、安全檢查、秩序維持、巡查監督等疫情防控工作;協助舉辦單位優化設定人員和物流通道,實施人車分流和人員分流通行管控措施,並完善相應標識系統。

3.設立臨時隔離場所。在衛健部門的指導下設定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溫≥37.3℃人員的體溫複測和待送人員停留,單獨隔離觀察間用於不需要在醫院隔離的具有發熱等症狀人員的隔離觀察。參與臨時醫學觀察點工作的人員需穿戴工作服、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和醫用乳膠手套。

4.加強健康宣傳。在場館內公共區域,採用視頻滾動播放或張貼宣傳畫等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健康宣教,公佈可疑症狀報告電話。

(三)活動參與方承擔聯防聯控職責

1.如實申報健康資訊。活動參與方收集並審覈本單位參與人員健康資訊,按要求向活動舉辦單位如實申報。

2.做好日常消殺工作。做好搭建物資及展品的防護,做好展區內的展品及物資的每日消殺工作,同時配合場館做好公共區域的日常消殺工作。

3.配好做好健康隨訪工作。閉館後活動參與方需配合舉辦單位做好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狀況隨訪工作。

(四)切實加強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會展活動的舉辦單位、場館運營單位、服務商等,均應嚴格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在展會前認真排查工作人員是否在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掌握工作人員健康狀況、核酸檢測情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加快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進度,做到“應接盡接”。一線工作特別是與會展活動人羣高頻接觸的崗位,要安排已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人員上崗。加強工作人員培訓,教育工作人員在活動現場工作及處置疫情時須切實做好個人防護。負責展會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規程。

五、物資準備

(一)舉辦單位要確保所有參展商、搭建商準備充足的口罩、消毒液、酒精、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資,對參會觀展人員中未配戴口罩人員免費提供口罩。準備好紅外線體溫檢測設備、手持測溫設備、水銀溫度計、人臉識別系統、身份資訊掃碼設備、安檢門等必要的安全防控設備,嚴把會展場館入口關。

(二)場館運營單位應確保準備充足的消毒藥物和醫療應急用具,包括:噴霧器、量杯、噴壺、抹布、帶蓋的桶、消毒紫外線燈、醫療牀、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含醇快速消毒劑、免洗洗手液等,並做好每一次的消毒記錄。

(三)舉辦單位、場館運營單位要爲消毒操作人員準備充足的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隔離工作服、一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長筒乳膠手套、長筒膠靴、鞋套等。

(四)活動參與方要組織本單位/展位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按防疫要求準備充足的防疫物資。

六、工作細則

(一)充分做好會展活動前準備工作

1.落實物資配備及人員培訓。配備充足數量防護口罩、消毒劑、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測溫等防護設備,關鍵區域需配備好防護衣及護目鏡等疫情防控物資。主動對接所屬區衛健部門,邀請開展一次全員培訓會,並安排應急預案演練,提升個人疫情防控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2.進行會展場館全面消毒消殺。活動開始前應對會展場館進行全面檢查和清潔洗消,及時清運垃圾,確保無衛生死角。活動開展期間,對場館內公共衛生間、過道和走廊、空調系統、電梯、扶梯、就餐區等公共區域,安排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每天至少1次消毒,其中衛生間門把手、扶梯、電梯按鈕等高頻接觸物品應安排專人隨時消毒,並做好臺賬記錄;展位和展品由參展商及時消毒。所有現場工作人員要自覺做好自身防護和相應的消毒措施。

3.加強場館人員管理。嚴格執行實名制要求,會展活動舉辦全過程中,所有參與活動的人員都必須登記錄入身份資訊,建立全員資訊建檔。對所有參與會展服務工作的人員,包括舉辦單位工作人員、場館工作人員、施工搭建人員、物流運輸人員、志願者等,相關單位都應提前收集並覈查其健康資訊,進行健康排查,建立資訊檔案,進行實名登記後辦理相關證件。對收集的個人資訊資料,各相關單位應妥善保管與處理,嚴禁外泄或用於非本會展活動需要的其他事項。

(二)強化會展活動期間防控工作

1.加強活動參與人員管理。在場所入口顯眼處設定健康提示,利用隔離帶和鐵馬欄間隔緩衝區域,避免人羣過分擁擠和聚集,要求人羣在排隊進場時,人與人之間保持1m的距離。要求所有進館人員規範佩戴好醫用防護口罩,安排人員加強巡視,及時提醒、勸導參展參會人員規範佩戴口罩,對未佩戴或需要更換口罩的,現場提供一次性醫用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可要求其離場。對所有進入會展場所參與會展活動人員,都應嚴格查驗身份、健康碼,防疫行程卡,進行體溫測量並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全部合格者方能進入會展場所,從源頭上確保會展環境的安全。

不接受以下人員進場參與會展活動或提供服務工作:

①健康碼非綠碼人員;

②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者;

③已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人員;

④入境後處於14天集中醫學觀察期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內的人員;

⑤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涉疫區所在行政區(縣、縣級市)旅居史的人員等。

2.保證場館及時通風換氣。對會議室、展覽廳、多功能廳和辦公場所(含會展活動臨時辦公場所)要加強通風換氣。優先開啟窗戶,採用自然通風,在每日閉館(會)後保持通風2小時以上。有條件的可以開啓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關閉迴風、空調加溼功能,使用全新風執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活動間隔時,對空調進風口、出風口、開放式冷卻塔、過濾網、冷凝水盤等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發現病例時,應立即關閉集中通風空調,對該區域的通風口、淨化器、過濾器等進行消毒,同時做好空調機房清洗消毒工作。

3.場館現場設定醫療服務點和臨時隔離觀察點,儲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並設立急救車通道和停車點。場館運營單位和舉辦單位均須指定專人負責處理現場發熱、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人員,出現病例及時通知所屬區衛健部門,配合做好轉運、消毒、隔離等工作。

4.加強會議廳(室)管理。儘量減少或避免舉辦大型會議,如必須開會,需儘量控制參會人數,優先選擇開窗通風的會議廳(室),確有需要在無窗戶的會議廳(室)開會,要確保會議期間中央空調正常執行,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執行,保證室內有足夠新風量。會議廳(室)座位擺放儘量增加間距,參會人員間隔距離不少於1m,做好會議室入口、公共區域、會議室內各區域的清潔及消毒工作,並根據需要對會議廳(室)的門把手、會議桌、話筒等人員經常接觸部位進行消毒。

5.加強餐飲區域管理。必須由有資質的餐飲服務商提供現場餐飲服務,活動舉辦單位對餐飲服務商資質證明檔案進行覈查備份。供餐前後均需對供餐區域進行全面清洗及消毒工作,確保供餐現場的衛生。做好服務人員的衛生防護(體溫檢測、口罩、手套、餐帽等),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開展餐飲服務工作。控制用餐人數,在指定區域錯時用餐。嚴禁無資質或未經授權的餐飲服務商和外賣員進入會展場所及周邊提供服務。

6.加強洽談區管理。洽談主賓雙方應保持安全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洽談區通風、通氣、寬敞,確保每個洽談區域之間間隔1.5米,單個洽談區域不超過1桌4椅。對使用過的洽談區域應立刻安排清潔消毒,對未使用的洽談區域每隔1小時進行消毒1次。

7.加強衛生間管理。在衛生間區域擺放洗手液和腳踏式垃圾桶,安排保潔人員每隔半小時對衛生間區域進行清洗和消毒。

8.加強場館垃圾管理。場館運營單位要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做到垃圾及時收集、及時消毒、及時更換潔淨垃圾袋,做到“時產時清”。單獨設定廢棄口罩垃圾桶並作好標識,擺放在洗手間門口、各出入口通道,做好口罩、手套等防疫廢棄物品回收,避免二次感染。

(三)做好閉館(會)後防控工作

當天會議會展活動結束後,對場館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消毒。活動舉辦單位須儲存至少兩個月相關資料,包括所有參展(會)人員的健康管理記錄、購票記錄、監控記錄、打卡記錄等,做到人人可追蹤溯源。參展商需對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狀況隨訪14天,並將隨訪結果彙總後報給舉辦單位。若參展(會)人員診斷爲新冠肺炎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舉辦單位應儘快配合疾控部門排查相關接觸人員。

七、其他要求

(一)境外人員原則上不得參展參會,鼓勵採用線上方式或委託其在華分支機構、代表處、合作伙伴等參加線下活動。確需入境參加會展活動的,須滿足我國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隔離及檢測要求。

(二)部分重要展會須升級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按其升級後的要求和措施落實,本市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根據疫情形勢另有規定和要求的,按其規定和要求執行。

(三)本工作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疫情防控期間在我市舉辦的各類會展活動。疫情解除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另有規定通知,即自動失效。

會展疫情防控突發應急預案3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元旦春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正常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內部管理、環境衛生要求、食品採購和加工要求、顧客服務要求、應急處理措施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制定本指南。

二、加強內部管理

(一)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做好員工資訊採集工作。科學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口罩、手套、消毒劑、測溫儀、洗手液等適量防疫物資儲備。

(二)加強培訓和應急演練,及時向員工傳達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確保所有員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的責任分工、環境衛生、異常情況處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條不紊。

(三)員工體溫正常方可進入經營場所,上崗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嚴格洗手消毒,時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時更換。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記錄應包括但不限於每日出勤人員姓名、身體狀況、工作崗位、居住地址等。在高、中風險地區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應記錄外出情況等資訊。加強集體宿舍管理,做好防護和清潔消毒。

(四)對直接操作冷鏈食品等高危風險的從業人員要及時開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加強重點防護。員工一旦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狀,應上報單位或所在社區,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通報相關人員,按規定進行隔離,就診途中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範交叉感染。如員工發現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觸者出現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狀,要及時上報單位並做好個人防護和隔離,必要時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三、環境衛生要求

(五)元旦春節期間人流密集,要加強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增加消毒頻次,保證室內空氣衛生質量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xx);如使用集中空調,保證空調執行正常,加大新風量,全空氣系統關閉迴風。在高、中風險地區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每週清洗、消毒空調通風系統空氣處理機組、送風口和冷凝水盤等部位,必要時更換空調關鍵部件。

(六)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如電梯間按鈕、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重點部位要做好消毒記錄。有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可在電梯口、收銀臺等處配備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施;就餐區無洗手設施的,應配備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設施。

(七)確保衛生間通風良好,洗手設備正常執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有效。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門把手、水龍頭、開關的消毒至少每兩小時一次,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牆壁、洗手池無污垢。

(八)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廢棄口罩應設定專門垃圾桶。每天對垃圾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餐廚垃圾處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四、食品採購和加工要求

(九)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追溯。外出採購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嚴禁採購和製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十)原料供應商選擇、食品加工製作、餐飲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關規定。密切關注原料供貨商所在地的疫情變化情況,如原料供貨商有員工確診,根據相關防控規定對已採購原料封存待查。

(十一)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防範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透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的有關要求,執行防控措施,不購買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追溯資訊的進口冷鏈食品。

(十二)鼓勵將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及追溯碼,在餐廳內顯著位置進行張貼公示,讓顧客放心消費。

五、顧客服務要求

(十三)顧客及其他進店人員要按當地防控要求,積極配合餐飲服務單位,科學佩戴口罩,做好體溫檢測、資訊登記、出示“防疫健康碼”“行程卡”資訊等相關工作,上述資訊符合要求且體溫檢測正常,方允許進店;透過掃描進店人員“防疫健康碼”等方式,記錄其姓名、聯繫方式和到店時段等,同時依法做好資訊保護工作。

(十四)對於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羣體,其健康碼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登記、親友代辦、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務引導。

(十五)餐飲服務單位在店內外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劃設“一米線”,嚴格控制人流密度,進店人數要與餐位數相匹配,不得造成點餐、等餐、等位等人員聚集。提倡建立顧客預約制度,合理安排顧客到店時間,避免人員聚集。提倡非接觸式點餐、結賬。

(十六)在高、中風險地區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應控制餐廳(館)就餐人數,拉開桌位間距,確保間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無法移動,要明確標識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顧客同桌就餐。

(十七)在高、中風險地區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每個包間限開一桌,就餐座位間要保持1米以上距離,提倡就餐人員在用餐前後戴好口罩。每餐次顧客離開後,須對包間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處理。

(十八)對於合餐顧客,餐飲服務單位應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湯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務,公勺公筷宜採用不同顏色、材質或突出標識等醒目的方式進行區分。鼓勵提供密封包裝的牙籤。有條件的餐廳(館)要積極推廣分餐制。提倡就餐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十九)用於顧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採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訂製的封籤。如無封籤,可選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復原的材料封閉外包裝,防止運送過程中污染餐食。餐飲外賣服務應按照外賣配送和快遞從業人員疫情健康防護的有關要求嚴格執行。

六、應急處理措施

(二十)當餐飲服務單位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時,應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立即採取暫停營業、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同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