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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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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1

爲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帶來的威脅,確保幼兒園師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XXXX幼兒園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特制定出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在幼兒家長中加大各種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堅持每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資訊檢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性疾病和傳染病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理

1、預防爲主、常抓不懈。

幼兒園是各類疾病高發的場所,一旦出現疏忽和遺漏,就會帶來不可抵擋的危害,幼兒園師生生命健康就會受到極大的威脅,因此,幼兒園的傳染病防控工作應該是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之一,針對當前各種傳染病高發情況,應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防範傳染病和傳播性疾病的知識,提高幼兒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全力杜絕傳染病在園的傳播,必要時實行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毫不放鬆,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應。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性流行病和傳染病的防預、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存在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幼兒園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地處理,強化各方投入,增強應急能力,最大限度的確保幼兒園師生的安全。

三、組織管理

成立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副園長)

成員:XXX

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爲組長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和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訂出本園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預案,

2、健全和落實突發事件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班級預防突發事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到人

3、廣泛深入班級,定期開展突發性流行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在幼兒學習生活中普及突發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幼兒的應急處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兒的每日的晨午檢記錄,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針。對可能出現了突發性流行疾病和傳染病堅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療等一系列的反應措施,確保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的正常運轉和幼兒園師生的身體健康。

5、如發生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要及時向上級以及有關主管部門彙報,並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應急小組領導成員的通訊方式,要24小時保持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登記分爲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結合本園的特點和實際,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1、在地區發現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相應。一是立即啓動一日一報告制度和加強疫情的通報,二是加強幼兒園各個班級以及園內外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況檢疫工作,積極採取消毒措施確保幼兒園的安全,三是加大對園進入進出人員的檢查工作,最大限制的防治疫情進入校園。

2、發生重大突出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相應。一在園內開幼兒園的幼兒定時檢測,檢查身體狀況,發現健康問題,及時排查和及時救治,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三是加強加大對幼兒園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級醫療有關部門做好隔離工作,最後及時通告疫情防控情況。

3、所在地區發生特大突發事件,應啓動第一應急相應。一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二全面掌握進出幼兒園人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三幼兒園加大監測防控力度,對幼兒園各個公共設施、場所進行徹底消毒,確保校園安全。四加大防控和監測力度,做好疫情的防控情況公佈。

4、園內出現疫情後,應啓動應急預案,針對感染的幼兒和老師及時進行隔離,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加大力度排查幼兒園的感染人數,有關部門到來後,透過排查對幼兒園師生進行檢測,對幼兒園進行隔離,杜絕感染者離園,根據疫情的發展狀況制定出解決方案,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消滅疫情的擴散,維護幼兒園的安全。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2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爲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資訊,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資訊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爲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爲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爲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爲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爲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啓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啓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爲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啓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啓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援。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定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衆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援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衆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衆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衆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衆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衆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啓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衆,爲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爲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資訊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爲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透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衆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爲了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疫情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維護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3U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3U、3U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3U、3U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3U、3U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3U、3U東莞市控制和撲滅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3U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業生產嚴重損失和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1.4 工作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全鎮統一領導、各村(居)委會、各有關單位負責、業務部門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

1.4.1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鎮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清溪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負責指導各村(居)委會撲滅本轄區範圍內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1.4.2 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鎮應急辦和農林水辦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體系、應急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置制度,提高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能力;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要迅速作出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

1.4.3 預防爲主,羣防羣控

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防疫知識的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意識;宣傳普及突發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知識,動員全社會力量掀起羣衆性防疫運動。採取免疫接種、檢疫、消毒、隔離、封鎖、撲殺、加強飼養管理和改善環境條件等綜合性防治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並根據需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開展疫情監測和預警預報,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疫情早發現、快行動、嚴處理,有效地預防、撲滅、控制疫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依靠羣衆,全民防疫,動員一切資源,做到羣防羣控。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2.1.1 應急指揮機構

鎮政府成立防制重大動物疫情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處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重大決策。領導小組由鎮委副書記、鎮長黃沛林同志擔任組長,鎮委委員姚偉民同志、副鎮長王潤成同志、副鎮長尹德明同志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林水辦公室),主任由農林水辦公室主任許峯同志兼任。辦公室的職責是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制定具體防控政策,部署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黨政辦公室、宣傳教育辦公室、農林水辦公室、經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財政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農技中心、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城管執法分局、環保分局、清溪醫院等有關單位組成。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黨政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防制重大動物疫情的各項工作。

宣傳教育辦公室:做好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治知識、防治對策和措施的宣傳和普及、加強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消除廣大羣衆的恐懼心理、維護社會穩定。

農林水辦公室:負責組織制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組織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獸醫站)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調查處理與控制工作;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根據防控工作需要,依法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鎖等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緊急組織調撥動物疫苗、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等應急防疫物資;提出啓動、停止疫情應急控制措施的建議;參與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其周圍羣衆的宣傳工作;組織對撲疫補償等費用和疫情損失的評估;指導各村(居)委會的防疫工作。

經貿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全鎮農貿市場監測和儲備動物產品的管理,適時組織市場調控,嚴厲查處疫情期間的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等違法行爲,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市場穩定;組織做好定點屠宰場的隔離、消毒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對受災羣衆的生活救助。統一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受、分配社會各界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

農技中心、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獸醫站):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開展現場臨牀診斷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疫病監測,負責對疫點、疫區的消毒、隔離、撲殺、無害化處理、提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疫情期間公共場所的消毒、衛生等工作。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4

爲進一步落實好我公司的新冠狀病毒疫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切實有效地防止重大傳染性疾病流行,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針對此次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範小組,進行人員管控,環境消毒,疫情宣傳,物質籌備等方面工作,確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護措施做到位。

一、 工作原則貫徹預防爲主,立足平時,防治結合,快速反應,依法管理,分層負責,依靠科學的原則。宣傳普及新冠狀病毒防治知識,建立防控網絡,實施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隔離、及時治療“的方針,對與疑似病例及確診病倒的員工密切接觸者要及時採取隔離控制措施,做到統一、有序、快速、高效。

1、防控重大傳染病發生與流行是我們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務,一切工作服從防控工作。

2、樹立全局觀念,服從統一指揮。

3、疫情報告零時間,做到情況準確,保證資訊暢通。監控求實,不瞞報、不漏報。

4、要求兩手抓“工作:求嚴、求實、求細。

二、 成立復工復產領導小組,爲了保證復工期間有計劃、有組織、有秩序進行生產,特成立新冠狀病毒疫情防聯控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xx xx 保衛、宿舍管理人員 三、日常防控工作:加強日常防控管理,使辦公場所、廠區和車間場所保持經常性通風換氣,搞好衛生工作。具體防控工作分以下幾點嚴格執行:

1、體溫檢測:落實晨午間體溫檢測工作,即發燒排查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對公司所有人員每天進行兩次紅外線體溫檢測( 即晨間上班時和中餐就餐時),監測體溫,對體溫異常(≥37oC)並有傳染病可疑症狀的人員,嚴禁進入車間,及時上報並與醫院聯繫 2、嚴格執行清潔消毒制度,具體措施如下:

場所 清潔消毒措施 注意事項 廠區大門口(門衛室) 應配備75%酒精,所有從廠外進入公司人員需要對其手部、手機、廠牌、鑰匙進行噴灑消毒;

其中食堂工作人員除上述消毒措施外,還需要用75%酒精對衣服進行消毒,且需要更換口罩。

配備專人對進入人員進行噴灑消毒 辦公樓的公共洗手間 需要配備手部清洗液和免洗消毒凝膠(或75%酒精),所有人員均應按照洗手消毒流程清洗和消毒手部 生產車間內 按照車間現有清洗消毒流程進行消毒;

增加對私人衣櫃消毒措施:每天2次用75%酒精噴灑後密閉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