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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科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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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爲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檢驗科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檢驗科應急預案

檢驗科應急預案1

依據我院突發事件緊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檢驗醫學的特點,爲保證臨牀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檢驗科應急預案。

第一條:凡符合我院突發事件緊急預案要求的事件,均按照本預案要求執行。

第二條:遇有突發事件,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導,統一指揮下,成立本科應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科主任、副主任、各專業組長組成,負責全科人員參與突發事件醫學檢驗工作的領導和指揮。

第三條:應急小組分工負責:科主任、副主任、負責全科工作安排及與其它科室、部門及院領導的溝通、協調;各專業組長負責保障涉及本組檢驗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條:人員召集

科裏記錄每一位職工的聯繫電話,以便應急時取得聯繫,職工應保證登記電話有效,如有更改,需及時告知;各專業組應記錄本組人員、科主任、副主任、有效聯繫電話,存放於資料檔案夾,以便及時相互聯繫,如有更改,及時告知。各專業組長負責應急事件具體工作人員的召集,無特殊原因,都必須積極配合。急診值班室要公示檢驗科所有人員電話。

第五條:試劑、儀器、物資的準備

要做到忙而不亂,有條不紊的應對突發事件,就要保持儀器良好的工作狀態,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手冊的要求保養、維護、清潔儀器,專業組長要掌握試劑、消耗物資的使用情況,及時籌備。儲備必要的生物安全防護物品,如隔離衣、防護口罩眼罩等,必要時應用。

檢驗科應急預案2

爲了有效預防實驗室污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污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範、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檢驗科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侵害;

3.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污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範圍中的任意情況,啓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危險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件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範,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設備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爲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於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羣進行化學恐怖攻擊,對公衆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爲各種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序)。

6.建立檢驗科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安全事故有關的人員傷害應立即報告。

7.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1.對實驗室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污染的物品、區域、侵害的人員進行採樣和檢測,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污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污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或實驗區。

2.2對於受到實驗室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透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尋,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於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衆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污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5.樣本、菌(毒)種在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應當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在2小時內分別向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告。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衆健康事件時,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必要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羣,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於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對於受到侵害事件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序

1.一般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面板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後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後用清水沖洗。

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啓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覆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鹼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1.5微生物感染性標本,菌種,菌種儲存液泄漏時,先用吸溼材料吸乾,在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覆蓋1小時以上後,再按常規清潔。

2、嚴重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按照《中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第二章第四節急性化學性傷害調查處理的方法進行處置。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實驗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