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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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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檔案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檔案應急預案

檔案應急預案1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迅速消除檔案突發災害事件,確保總監辦檔案資源安全,根據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總監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預防爲主、檔案爲主、應急聯動。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中所指災害爲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故。自然災害包括:水災、地震等。突發性事故包括:火災、檔案丟失、檔案被盜、檔案泄密、檔案電腦系統崩潰。上述災害如對管理處檔案造成威脅,出現險情,應及時組織搶救。

三、組織領導

總監辦成立檔案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搶險救災工作隊,領導小組掛靠辦公室,負責部署、檢查檔案安全工作;宣佈應急狀態的啓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工作隊,調配應急資源,按程序實施應急搶險。

組 長:杜宗民,辛秉榮成 員:高俊峯,崔勤書,呂海運,孫明東,崔秀英。

搶險救災工作隊:綜合部人員、試驗室人員、值班人員。

四、工作目標

(一)採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對檔案資料的安全威脅。

(二)保護未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搶救已受損的檔案資料。

五、工作重點

(一)重點區域:1、檔案庫房;2、綜合部;3、試驗室辦公室。

(二)搶救順序:1、文書檔案(先永久,後定期);2、會計檔案;3、技術檔案;4、聲像檔案;5、電子檔案檔案;6、實物檔案;7、檔案目錄和檢索工具。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災害應急培訓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定期組織安全應急演練。

(二)健全與公安、消防等專業隊伍的聯動機制。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專業部門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三)搶險救災小組成員應熟悉搶險崗位、職責及救災設備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四)要完善搶險救災器材配置,保障後勤供給。消防器材應每年更換一次,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五)檔案存放區域均應配備兩套鑰匙,一套由檔案員使用,另一套由辦公室主任保管以備急用。

(六)每半年安排專業人員對檔案室各類儀器進行檢測,確保其正常運轉。

(七)檔案存放區域嚴禁吸菸或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檔案庫房實行專人管理,非庫房管理員未經允許不得出入庫房。

(九)庫房管理員對進、出庫房的檔案要逐卷清點,加強對利用檔案的監控,利用完畢應及時檢查,歸還上架。

(十)選擇安全可靠的檔案軟件系統和存儲設備,建立檔案電子數據備份系統,對於重要數據要實行實時備份。

七、應急預案

(一)一般性災害操作步驟

1、發現檔案存放區域有被燒異味或牆面、地面、暖氣漏水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查找險源。如險情不大,能自行處置的,要立即採取切實可行的辦法迅速排除險情。事後,將發現險情及排除情況上報,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發生蟲害、鼠害時,庫房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對檔案進行消毒、殺蟲滅鼠處理,防止交叉感染;對受損檔案及時進行修復,並將情況及時上報。

(二)較大災害操作步驟

1、較大火情

(1)發現火情立即發出警報,提醒滅火和疏散,同時切斷電源,向領導小組彙報。

(2)搶險救災隊利用附近的移動消防器材進行滅火,同時撥打消防報警電話,明確說明受災地點。

(3)在可能的情況下,組織實施檔案資料搶救搬運工作。發生小範圍局部火情時,轉移至同樓層安全區域;火情嚴重時,轉移至室外安全區域。檔案轉移應由專人負責。

(4)及時向消防人員介紹險情,一切聽從其專業指揮。

2、較大水情

(1)發現進水情況,應立即通知領導小組,同時迅速切斷水源,立即啓用工具、設備排水。

(2)迅速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領導小組視檔案存放區域進水情況,確定檔案轉移處置意見,立即組織實施。檔案轉移由專人負責。

(4)當遇強降雨時,庫房管理員必須及時檢查庫房滲漏情況。發現嚴重滲漏,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派專人搶修和維護,庫房管理員負責滲漏範圍內的檔案處置。

3、檔案被盜、泄密

(1)應及時保護案發現場,向領導小組報告。

(2)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提供破案線索。

(3)檔案員提供準確的失竊、泄密檔案種類、數量等情況。

(4)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總結改進。

4、檔案主機崩潰

(1)通知監控中心技術人員,最大限度搶救檔案數據。

(2)聯繫檔案軟件維保單位維修更新,進行軟件恢復,數據匯入。

(3)查明原因,及時總結改進。

(三)重大災害操作步驟

發生威脅檔案安全,同時又傷害人身安全的災害,如雷擊、地震、庫房崩塌等重大情況時,可按上述較大災害搶險步驟進行排除。若險情危及到供水、供電、通信等自身不能處理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工作。

八、非工作時間責任人及責任

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如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出現災情,值班人員及帶班領導爲直接救災責任人,其責任是:

(一) 迅速撥打電話報警。

(二)電話通知處領導或其他責任人。

(三)工作隊員接到救助電話應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四)在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阻止災情。

(五)在公安、消防、供電及其他搶險人員到來後,及時指明災險部位。

(六)搶險結束後,報告災情情況。

九、災後工作

(一)搶救能夠補救和修復的檔案、資料。

(二)將災害發生原因、造成損失及處理結果迅速上報。

(三)根據情況對搶險救災有功人員進行表彰,對有關事故責任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檔案應急預案2

1.1 目的

爲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林業發展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與政策制定本預案。

1.3 遵循原則

1.3.1 以人爲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與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爲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切實保護人民羣衆財產與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上級前線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 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基層先行、逐級擡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 分片撲火。火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 駐深武警xx獨立指揮。根據武警xx具有規範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滅火任務時,駐深武警xx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 現狀

隨着我市森林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與各類公園的建設,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節雨水較少,風高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嚮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致使參與登山與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爲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災;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指揮協調;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1 發生森林火警與一般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有關部門直接處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屬於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與林區內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與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與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農林漁業局。

2.2 組織體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農林漁業局局長,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單位:市農林漁業局、市應急指揮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 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農林漁業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與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並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後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擬定事故調查報告並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指揮中心:彙總分析資訊,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資訊發佈工作,組織、協調與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城管局:積極做好管轄範圍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並協助市農林漁業局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與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與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爲,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交警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民政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與生活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及時撥付發生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資金與慰問獎勵資金。

市交通局:保證撲火物資與增援人員快速運輸。

市衛生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有關人員傷亡時,要求市急救醫療中心(120)組織救護人員趕赴火場,並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傷員救治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佈森林火險等級預報與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透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與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做好通訊保障工作,爲發生森林火災事故提供通訊保障,以各級撲火救災指揮機構、現場撲火救災指揮部爲保障目標,依靠現有的通訊手段與保障能力予以實施。

市外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要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2.2.3 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並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與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儘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

3 預測與預警

3.1 資訊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衛星監測系統與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與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資訊,並利用各種通訊手段,儘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 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採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農林漁業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籤後,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與市應急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溼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與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與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發佈森林火險等級預報與火險警告信號,第一級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級要求防止森林火災,第三、四級要求嚴禁林區用火。

森林火災等級分爲四級,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爲Ⅳ級,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爲Ⅲ級,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爲Ⅱ級,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爲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與紅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險氣象等級與火災等級透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發佈,必要時採取人工手段傳遞預警資訊。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區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街道辦事處負責森林火災(警)先期處置;居委會負責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傳等工作。

4.2 基本響應程序

4.2.1 撲火注意事項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與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與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與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現場指揮員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並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xx、民兵應急分隊爲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與駐深武警xx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初中學生、小學生參與。

4.2.2 基本程序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爲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故的報告後,應啓動以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爲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及火場範圍、天氣形勢、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與市應急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啓動本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啓動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

4.2.3 擴大應急

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與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爲主,駐深武警、xx爲輔;就近增援爲主,遠距離增援爲輔;低火險區增援爲主,高火險區增援爲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與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當需要深圳警備區與駐深武警xx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員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與撲火工作需要批准實施。深圳警備區與駐深武警xx接到命令後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 指揮與協調

因重、特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啓動《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力量參與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 新聞報道

深圳市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把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覈實後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採訪,必須徵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記者在採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1 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採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

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後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災對外報道,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涉外聯絡組確定。未經批准的`,任何單位不得自行向境外發布消息。

4.5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明火撲滅後,留守足夠人員,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善後處理組繼續密切關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對衛星雲圖反映的熱點像素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卹、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與區民政部門負責。

5.2 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與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與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與災後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捱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5.3 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並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 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特區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並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與市應急指揮中心。

5.5 工作總結

各成員單位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

5.6 表彰獎勵與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與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與個人給予獎勵與表彰。市、區紀委與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資訊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單位與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訊與資訊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與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與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爲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資訊保障。

6.2 現場救援與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與工程搶險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羣結合,以專爲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與市公安消防隊爲第一梯隊;駐深武警、xx爲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爲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後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並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與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與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後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與裝備,並按規定進行維護與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 經費保障

6.8.1 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 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與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爲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 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範圍內採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與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爲全社會人民羣衆的自覺行爲,做到羣防羣治。

6.10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 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爲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與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諮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資訊庫,彙集各個領域能夠爲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援的專家學者的全面資訊,爲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 宣傳培訓與演習

7.1 公衆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佈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與教育羣衆;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誌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與以森林景觀爲主的風景旅遊區,設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 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與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幹部職工、羣衆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與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與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與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羣衆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與武警xx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 演習

爲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 附 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級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8.2 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 錄

9.1 各種規範化格式文字

9.1.1 關於啓動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請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災報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災新聞稿(附件3)。

9.1.4 關於發佈森林防火戒嚴通告的請示(附件4)。

9.2 相關機構與人員通訊錄

9.2.1 相關單位值班室聯繫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專家成員表(附件6)。

9.3 處置森林火災流程圖(附件7)。

10 附 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