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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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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運輸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運輸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1

包括交通工程建設、養護企業,客運站、客運企業、物流貨運、駕培維修企業。

二、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負責人:

設三個工作組,具體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如下:

1.建管巡邏組:

陳從進

主要負責交通建築、養護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2.運輸巡邏組:

主要負責物流貨運、駕培維修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3.客運巡邏組:

黃曉芳

主要負責客運站、客運企業疫情防控巡邏。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邏組根據工作要求,每週至少開展2次巡邏,主要對經審批覆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資、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未經批准復工復產是否擅自復工復產,經營場所是否有密集人員,人員資訊登記上報是否及時到位等等。巡邏情況需及時進行登記(詳見附件)。

2.嚴格處罰。對已經復工復產的企業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立即責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其停業,待條件符合後再予開業。對未經批准擅自營業的企業責令其停止營業,待條件成熟後再履行相關手續報備。

客運運輸公司防控肺炎疫情應急預案2

根據全國、全市、全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我局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xx月xx日成立領導小組,出臺應急工作方案。在局工作羣發佈相關防控資訊,讓幹部職工明白如何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做到少到人口密集的場所、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室內通風透氣等;並在單位大院、車站、碼頭拉橫幅宣傳。

二、強化責任,做好防控

xx月xx日開始我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車站落實宣傳與督促工作,與車站的管理人員溝通對接,提醒車站司機、乘務人員疏散人流量,避免過度擁擠造成的空氣不流通;同時注意有無咳嗽、發熱等症狀的乘客,遇有疑似病例及時報告衛健部門。同時協助衛健部門在高鐵站、汽車總站、西站設立雙向監測點,在高速貴港北、貴港東出口設立單向監測點,高速貴港慶豐監測點正在協調衛健部門。

三、加強值班值守,強化人員調度

除正常春節安排值班外;我局還每天安排一半人員備勤,留駐城區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急出動;xx月xx日全體人員返崗。xx月xx日下午七點,xx、xx兩個碼頭經報區委區政府,與xx、xx同步停航,減少人員流動。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強化宣傳,營造濃厚的防控氛圍。局屬各單位在開展日常工作的同時也做好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宣傳工作。

二是建議衛健部門儘快出臺檢測站操作規程,加強培訓;配備相關設備、藥品及人員,及時消毒和檢測,做好防控工作。同時支援區交運局xxxx個口罩,以便外勤人員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交通運輸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應對病毒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2021年今冬明春我縣可能出現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體防控策略及省、市、縣應對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要求,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有效開展交通運輸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針對性、精準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嚴防疫情透過交通運輸工具傳播,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影響。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縣應對秋冬季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市交通運輸局應對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通知精神,結合交通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把保障人民生產生活必需的人員物資運輸作爲首要任務,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救治、精準施策的要求,服務“六穩”“六保”,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各項工作。

黨委領導、齊抓共管。按照全國、全省、全市、全縣、全局“一盤棋”,在局黨委統一領導下,分管領導牽頭,局屬各股室(單位)協同配合,羣防羣控,齊抓共管。

聯防聯控、協同配合。配合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等部門在全縣汽車站等交通運輸檢測站對市外抵(返)旅客進行體溫檢測,做好檢測登記,確保不失控、不漏檢,形成合力。

屬地爲主,分級負責。局屬各單位、鄉鎮各交管站按照縣委、縣政府以及交通運輸行業統一調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區分類、動態調整。根據市、縣疫情防控實際形勢,統籌做好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工作,並根據疫情進展動態,及時調整交通運輸防控策略。

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健全以交通運輸行業幹部職工、黨員突擊隊爲骨幹,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積極參與的服從指揮、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體制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縣交通運輸行業應對肺炎疫情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決策機構

成立縣交通運輸局應對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防疫指揮部”),負責組織開展應對疫情聯防聯控具體工作。

2.2局防疫指揮部

主要職責: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疫情聯防聯控的重大決策部署,安排部署、協調督促落實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擔縣防疫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揮部分組及職責

局防疫指揮部下設防疫指揮部辦公室、後勤保障組、人員調配組、排查防控組、在建項目防控組、機關防控組、運輸物流組、督導檢查組共8個工作組。

2.3.1防疫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完成縣防疫指揮部交辦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務,負責統一收集、彙總、報送和宣傳、回覆相關資訊;完成局防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2後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經費預算和財務工作,組織防疫口罩、防護服、消毒液、體溫檢測儀等應急物資的申拔、購買、調度及後勤服務保障,做好物資出入記錄與整理;落實防疫防控所需應急物資、應急車輛的儲備、供給需求;承擔局防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3人員調配組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統一調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員,做好全系統幹部職工疫情防控及幹部職工的人文關懷等工作;承擔局防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組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縣指揮部的要求實施交通管制,設立交通防疫卡點,實施對透過防疫卡點的人員、車輛採取測溫、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時處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做好各交通運輸防疫卡點協調工作,確保各疫情卡點步調一致、緊密配合開展工作;配合縣公安局、縣衛健局人員在交通疫情檢測站(車站)做好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人員以及體溫異常人員的登記與處置工作。

2.3.5在建項目防控組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在建項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導,督促各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屬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人員排查和體溫檢測,科學合理組織施工;承擔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6機關防控組

主要職責:負責抓好局機關單位疫情防控及指導下屬單位機關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機關幹部職工的健康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做好職工宿舍和機關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擔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7運輸物流組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保障全縣疫情防疫交通運輸需求,做好應急運力的徵調;負責縣本級客運、公交、出租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的監督指導,督促各運輸企業(客運、公交、出租)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鏈物流運輸車輛的通風消毒和從業人員的自身防護、定期核酸檢測以及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冷鏈物流運輸的相關工作;聯合縣禁毒辦、公安、衛健部門督導各寄遞物流企業和末端網點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承擔局疫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8督導檢查組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縣交通運輸疫情站點防控工作和交通運輸各項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對交通運輸行業公職人員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督促、檢查,對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爲按規定進行查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承擔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響應與終止

3.1應急響應

在縣級Ⅰ、Ⅱ、Ⅲ、Ⅳ級應急響應情況下,按照國家指導意見要求,以縣(鎮、鄉、村)爲單元劃分爲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三類地區以及常態化疫情防控進行分區分類施策,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

3.2啓動、調整和終止應急響應的程序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省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檔案要求,結合縣衛健部門組織專家對全縣實際情況和疫情形勢進行分析研判,評估論證我縣疫情風險等級,提出啓動、調整、終止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縣應急委員會報縣人民政府或縣應對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批准實施的程序。我局按規定程序啓動相應應急響應。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加強對疫情嚴重地區以及高風險地區流入人員跟蹤管理和健康監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落實相關防控措施。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儘快推動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和車輛,其他地區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風險地區要儘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加強密切接觸者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對確診病例實施針對性防控措施。確保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流通。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合理安排復工復產,組織員工有序返崗,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時間。

高風險地區要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動,依法按程序審批後可實行區域交通管控;對發生社區傳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點、疫區實施封鎖。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執行、羣衆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正常運轉。及時研判疫情走勢,確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再逐步有序擴大復工復產範圍。

4.低風險區(無現症病例區)

4.1交通衛生檢疫

(1)開展三級以上道路客運站等重要交通樞紐協助屬地政府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檢疫,對發熱、上呼吸道感染症狀等病人全面排查,設立交通檢疫留驗站,配備醫療物資和專業人員。所有往來人員均進行體溫監測,掌握出行軌跡,實行一人一登記,嚴防疫情輸入。

(2)暫停來往縣內社區暴發區、局部流行區和外(市、縣)疫情嚴重地區的客運班車和旅遊包車。

4.2應急物資運輸保障

開通應急防疫物資和基本生活物資運輸“綠色通道”,組織物流快遞企業保障運輸,對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保障優先通行。

4.3中風險區(散發病例區)

在前述措施基礎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衛生檢疫

(1)做好汽車、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車站、客運站等重點場所的衛生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消毒物品,嚴格落實通風、消毒和旅客體溫測量等措施,車輛未經消毒、駕駛員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發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員的衛生檢疫,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和程序,移交發現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觸者至地方衛生健康部門。

(2)暫停往返中風險區域客運(含包車)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據縣指揮部的.要求,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在一定範圍內實施交通管制。

4.3.2應急物資運輸保障

(1)加強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和應急運輸通道保障,確保防疫應急物資運輸快速安全順暢。

(2)加強冷鏈物流等運輸和裝卸貨環節的防疫措施,避免發生輸入性傳播。

4.4高風險區(社區暴發區或局部流行區)

4.4.1社區暴發區

在前述措施基礎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衛生檢疫方面:

(1)暫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含網約車)運營並限制執行區域;暫停市際、縣際、農村客運班車(保留滿足羣衆必要合理出行和應急出行的營運車輛)。

(2)嚴格加強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風,所有運輸場站嚴格落實旅客體溫檢測,並設立交通檢疫留驗站。根據縣指揮部要求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全面實施交通管控,所有進出道路設定聯防聯控檢疫點並開展全面檢查。

應急物資運輸保障方面:

可依法對本區域內應急物資、車輛等進行徵用,但應給予相應補償。

4.4.2局部流行區

在前述措施基礎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衛生檢疫方面:

(1)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實施最嚴格的交通管制和衛生檢疫,堅決切斷病例輸入輸出。所有進出路口無特殊原因不準車輛人員出入。全面停止區域內公交、中短途客運等公共交通運營,關閉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所有運輸場站進出通道,除防疫人員、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資外,一律不得運輸。實施嚴格交通管制,除經許可的保供運輸車、免費交通車、公務用車外,區域內實行機動車禁行管理。

應急物資保障方面:

實施防疫應急運輸通道管制,確保防疫應急物資運輸快速安全順暢。

4.4.3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1)準確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緊緊抓細抓實常態化防疫措施,堅決阻斷疫情透過交通運輸工具和場站傳播。

(2)嚴格落實旅客體溫檢測、交通場所和交通運輸工具通風消毒、司乘人員口罩防護三個100%基本措施以及掃碼進站乘車,嚴格執行汽車客運站“七不出站”有關規定。繼續用好省道路客運乘客資訊登記系統,以境外和國內重點地區入境人員爲重點,開展人員資訊排查,確保每位乘客資訊可追溯、14天內的旅居史可查詢。

(3)嚴格落實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認真執行司乘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加強與鄉鎮防疫協調聯動,做好發熱乘客的留觀移交等工作。

5.保障

5.1經費保障

後勤保障組制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疫情應急防控專項資金保障計劃,做好疫情防控專項資金的經費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資、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確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5.2人員保障

人員調配組制定行業黨員幹部、交通運輸執法隊伍參與一線交通運輸防疫防控應急保障計劃,確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

5.3政策保障

5.3.1獎勵

人員調配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對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的表揚和獎勵。

5.3.2責任追究

(1)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應急響應結束

結束後,組織開展對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疫情防控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對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的表揚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車輛進行合理補償。

7.附則

7.1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參照《市交通運輸應對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縣應對秋冬季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修訂完善。

7.2在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堅持疫情防控領導體制、戰時機制、指揮體系不變,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安排部署,局黨委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健全完善領導體制機制,適時更新、修訂和補充完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