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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企業汛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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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企業汛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輸企業汛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運輸企業汛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汛期道路運輸事件現狀

福州地區汛期經常出現颱風、暴雨、洪水、高潮等災害的侵襲,局部地區多發冰雹、雷暴、龍捲風等短時強對流災害性天氣,對道路運輸的正常營運和安全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

1.2 編制目的

爲有效應對汛期災害天氣等引起的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編制依據

《福建省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因汛期災害天氣對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5 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以人爲本、力保安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加強聯動。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市處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我市道路運輸行業防汛防颱工作。由市處處長任組長兼總指揮,分管安全的處領導任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其他處領導任副組長,市處相關科室(隊、所)和四城區道管所負責人爲成員。

2.2下設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設在處安監科)、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現場工作組、恢復重建小組、專家諮詢組、總結評估小組等7個機構,各機構各司其職,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和預警資訊

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龍捲風等的監測和預報資訊。

3.2 預案准備

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修定)防汛預案並落實好對應措施。

3.3 預防行動

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完善防汛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車輛和防汛物資,組織汛前檢查等。做到思想、組織、預案、隊伍、物資和措施六落實。

汛期期間,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雲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資訊報送

3.4.1當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相關運輸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轄運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範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處置措施等。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報告市處安監科,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相關運輸企業及所轄運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3.4.2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運輸企業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告,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在事件發生3小時內上報市處安監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2)事件處置結束後,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處安監科。

4 我市道路運輸行業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防汛、氣象等部門按洪水和颱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爲Ⅳ、Ⅲ、Ⅱ、Ⅰ四級。

4.2 Ⅳ級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防汛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佈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對我市造成災害。

(2)省氣象臺發佈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佈雷電黃色預警,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並伴有6-8級雷雨大風。

(4)閩江解放橋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閩江下游幹流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現險情;大中型水庫及福州城區三座水庫出現險情。

4.2.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佈啓動防汛防颱Ⅳ級響應指令後,我處立即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並安排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確障保正常的運輸經營秩序。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通知、督促相關經營企業落實防範措施,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3 Ⅲ級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防汛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佈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大災害。

(2)省氣象臺發佈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佈雷電橙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並伴有6-8級雷雨大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和大風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17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幹流發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現重大險情;我市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市區重要路段發生較大程度內澇。

(5)省氣象臺發佈冰雹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並可能造成雹災。

4.3.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佈啓動防汛Ⅲ級響應指令後,我處立即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協調、調度,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全天值班;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掌握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運輸安全秩序,發佈相關運力調整資訊;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處領導和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入應急值班崗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市處相關業務部門隨時瞭解掌握客、貨運輸情況,協助相關客運企業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4 Ⅱ級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防汛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佈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佈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佈雷電紅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並伴有8-10級以上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和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220xx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幹流發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市區重要路段發生嚴重內澇;大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省氣象臺發佈冰雹紅色預警信號,預計在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並可能造成重雹災。

4.4.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佈啓動防汛防颱II級響應指令後,我處立即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指揮、協調防汛工作;視情召開防汛防颱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組織人員深入重點企業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及時掌握客、貨運輸動態,瞭解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根據上級指令,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停運、停業指令,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和物資的運輸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市處各業務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監管。

客運科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監管,確保班線客車、農村客車、旅遊客車和夜行客車執行安全,對受到颱風影響的客運班線要視風情、雨情和路況及時採取調班、停班措施。各駐站所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運輸秩序,報告相關運力調整資訊。

公交科和出租車大隊要強化公交車和出租車執行安全。市區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五四路、六一北路、湖東路、華林路、北二環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現內澇,要確保滯水、內澇路段執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業排查每條線路易積水路段,根據路面積水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公交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對水深超過25釐米的路面以及對路面水深情況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駕駛員將車輛停駛或繞線行駛,堅決杜絕駕駛員盲目涉水,強行透過。出租車要避免前往城區外受颱風嚴重影響地區,要做好各公交(場)站和站外停車場停靠車輛安全。

貨運科要督促在省內執行的危貨車輛、中長途貨車避免行經可能引起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儘量減少颱風嚴重影響地區出行,嚴禁冒險駕駛、冒險運輸。

駕訓科、維修科要督促各駕校、維修企業和檢測站要做好培訓場所、經營場所的防颱防澇工作,對臺風天氣嚴重影響教學和維修業務的,及時採取停課、停業等防範應對措施。

(3)各縣(市)區運管部門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險,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5Ⅰ級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汛級Ⅰ防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佈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佈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颱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閩江洪水流量達220xx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幹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閩江下游幹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水庫發生跨壩。

4.5.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佈啓動防汛防颱I級響應指令後,我處立即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實和強化II級應急響應措施,指揮、協調全市運輸行業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業各級應急保障、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全力組織應急運輸和搶險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6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調整防汛防颱應急響應級別的指令,立即調整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終止防颱風應急響應的指令,立即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5善後處置

運輸保障小組、恢復重建小組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覈定工作,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

總結評估小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後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市處應急領導小組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 應急保障

6.1 物資、設備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車輛,以滿足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運輸需求。

重點運輸企業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 隊伍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透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 培訓與演練

7.1 教育與培訓

市處對本處相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

7.2 演練

市處根據平戰結合原則,建立演練機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按照防汛突發事件的級別和處置要求,組織不定期的應急處置演練,以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提高應急反應系統的實戰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由安監科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區級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2 預案修訂

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汛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汛期交通事件現狀

北京地區夏季經常出現短時局地強降雨天氣,並且呈現突發性強、準確預測預報難度大、降雨時空分佈不均等特點,城市市區環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等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積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甚至引起軌道交通車站發生雨水倒灌,引發地鐵停運,對社會交通的正常運轉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1.2 指導思想

按照市應急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總結運用奧運、國慶成功經驗,以建設世界城市爲目標,建立健全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洪澇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本市交通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

1.3 編制目的

貫徹“六個落實”和“二個確保”,即:落實防汛責任制、落實防汛搶險預案、落實防汛搶險隊伍、落實防汛搶險物資、落實防汛搶險應急運力、落實防汛避險措施。確保汛期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安全暢通; 確保汛期公共電汽車、軌道交通、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境內長途汽車、省際客運及水域遊船安全運營。

1.4 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全民動員、全力搶險、減少損失的方針,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政府主導、專業處置與社會動員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在黨委領導下的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1.5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北京市公路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檔案,制定本預案。

1.6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暴雨、洪水對本市交通行業基礎設施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

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7 事件等級

爲有效處置本市交通行業各類防汛突發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爲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個級別。

1.7.1 一般防汛突發事件(IV級)

指事態比較簡單,影響範圍較小,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局部道路、橋樑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下,造成交通擁堵等情況;

因突降大雨,山區公路發生500立方米以內的塌方,影響交通安全;

軌道交通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局部地區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下,不造成運營中斷等一般險情。

1.7.2 較大防汛突發事件(III級)

指事態較爲複雜,影響程度較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較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造成短時嚴重交通堵塞等較大險情和災情;

因突降暴雨,山區公路發生5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的大面積塌方,局部泥石流,或採空區局部出現小範圍裂縫等險情,造成交通中斷;

因降雨,軌道交通洞口護坡部分毀壞;個別車站出入口進水;設備用房進水危急運營設備正常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發生較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上、 30釐米以下,造成運營秩序紊亂等較大險情。

1.7.3 重大防汛突發事件(II級)

指事態複雜,發生大範圍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大範圍積水,積水深度在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造成城市主幹道中斷等重大險情和災情;

因強降雨,山區公路發生多處山洪、泥石流或較大面積山體滑坡、採空區大面塌陷等重大險情,造成交通中斷;

因強降雨,軌道交通洞口護坡嚴重毀壞;多處車站出入口進水;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發生嚴重積水,積水深度在30釐米以上、 50釐米以下;運營設備不能使用,造成影響部分線路運營中斷等重大險情。

1.7.4 特別重大防汛突發事件(I級)

指事態非常複雜,發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50釐米以上,造成大範圍交通中斷或交通癱瘓等嚴重險情和災情;嚴重影響要害部門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產生活;

因強降雨,山區公路出現大面積山體滑坡、特大山洪、嚴重泥石流災害及採空區嚴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嚴重交通中斷;

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造成軌道交通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50釐米以上,造成運營中斷及多處車站出入口、洞口嚴重進水,影響城市居民正常出行時;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可能出現洞口護坡嚴重坍塌,路基嚴重塌陷。

1.8 預案體系

北京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預案分委、行業主管部門、市屬交通企業三級管理,由本預案、行業主管部門應急預案、市屬交通企業應急預案等構成。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部組成

2.1.1 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由總指揮、常務副指揮、副指揮、成員組成。

總 指 揮:劉小明 市交通委主任

副總指揮:張樹森 市交通委副主任

副 指 揮:孫中閣 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長

劉通亮 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局長

姚 闊 市交通執法總隊總隊長

成 員:晏 明 市公交集團總經理

張樹人 市地鐵運營公司總經理

張 閩 市首發集團總經理

馬曉霞 市公聯公司總經理

孟衛東 市祥龍公司總經理

王紹基 北京京港地鐵公司總經理

孫祥保 華北高速公路公司總經理

張 毅 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總經理

謝文明 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宗竹芝 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總經理

蔡 源 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琚建名 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海義 市交通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處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

主 任:李海義 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處長

副主任:許書英 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副處長

聯繫人:李 賓 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幹部

成 員: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全體同志

2.2 指揮部職責

2.2.1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並監督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2.2.2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市級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並監督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2.3 指揮部領導職責

2.3.1 總指揮:負責下達啓動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預案和防汛搶險調度命令,在汛期內負責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的統一指揮、調度工作。

2.3.2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工作。

2.3.3 副指揮:按照總指揮、常務副指揮的要求,做好本行業防汛搶險的指揮協調工作。

2.3.4 指揮部成員:承擔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做好本單位的防汛組織實施工作。

2.4 指揮部辦事機構組成及職責

2.4.1 負責組織實施防汛搶險、預防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瞭解、收集和彙總防汛搶險情況,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彙總情況;負責在汛情發生時與各級防汛指揮部門保持聯繫,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指示組織開展工作;

2.4.2 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包括車輛的儲備、防汛物資的`調用,水毀公路、橋樑、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負責組織檢查交通行業各單位防汛重點部位的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委防汛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5 各成員單位職責

2.5.1 市交通委路政局:負責組織市管道路(因道路病害形成積水)、一般公路的積滯水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城市快速路、主幹道、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落實應急防範措施;負責做好路政行業各單位的防汛安全監管工作。

2.5.2 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 負責做好汛期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及市級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負責做好交通運輸行業各單位的防汛安全監管工作。

2.5.3 交通執法總隊:負責爲全市交通行業安全度汛提供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

2.5.4 市公交集團:負責組織好汛期公共電汽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轉移疏散受災羣衆;轉運生活、生產物資和各類搶險器材;快速修理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汛期正常運營和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5.5 市地鐵運營公司:負責所轄已開通地鐵線路汛期正常運營工作,包括車輛維護、設備維修、大修、軌道、路基、橋樑、隧道以及地鐵線路上的站房維修,確保安全運營工作。

2.5.6 市首發集團:負責所轄建設工地和運營高速公路的防汛搶險工作。

2.5.7 市公聯公司:負責三環路、四環路、蓮花池西路等城區快速路及臨時接養的城市主幹道等道路的防汛搶險工作。

2.5.8 市祥龍公司:負責市級防汛搶險運輸和物資儲備任務;做好汛期相關公共交通安全運輸保障工作。

2.5.9 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負責做好所轄已開通地鐵線路汛期正常運營工作,包括車輛維護、設備維修、大修、軌道、路基、橋樑、隧道以及地鐵線路上的站房維修,確保安全運營工作。

2.5.10 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負責的本市市管道路、橋樑的防汛搶險工作;負責遠郊區縣在內的所有郊區國道、市道和縣道一般公路、橋樑的防汛搶險工作。

2.5.11 華北高速公司:負責對京滬高速(北京段)的主線路面、路基;橋樑、隧道、涵洞、泵站和其它相關設施;收費站廣場(黑色路面)及站區匝道;服務區進出口匝道的防汛搶險工作。

2.5.12 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全線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全線暢通。

2.5.13 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負責京通快速路主路及橋樑的防汛安全工作。

2.5.14 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國道110(高速國道主幹線G7),自昌平德勝口至延慶下營的防汛安全工作。

2.5.15 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負責京承二期路段的防汛工作。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依據降雨當天路面情況,由委路政局和各市管道路、高速公

路、一般公路管養單位、軌道交通營運單位負責監測工作,並結合預警級別,及時向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實時監測情況。

3.2 預警

3.2.1 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藍色預警

●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20釐米,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30釐米。

●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20釐米

(2)黃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黃色預警

●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

●洞口護坡可能部分毀壞、個別車站出入口可能進水,導致運營設備可能無法正常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20釐米以上、 30釐米以下。

(3)橙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橙色預警:

●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50釐米以上、100釐米以下。

●洞口護坡可能嚴重毀壞;多處車站出入口可能進水,造成運營設備不能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在30釐米以上、 50釐米以下。

(4)紅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紅色預警:

●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50釐米以上,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100釐米以上。

●洞口護坡可能嚴重坍塌,路基可能嚴重塌陷;多處車站出入口、洞可能嚴重進水,造成運營中斷;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50釐米以上。

3.3 預警響應

當發佈汛情預警資訊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3.1 藍色預警響應

●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各成員單位搶險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備勤;

●各成員單位隨時上報雨天相關工作資訊,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於開通狀態;

3.3.2 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成員單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

●根據降雨發生區域及降雨趨勢,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檢查相關成員單位領導上崗到位的情況,詢問實時雨情和相關工作情況;

●公交、地鐵、鐵路等公共交通部門加大運力投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3.3.3 橙色預警響應

在黃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道路路面排水的準備工作,各成員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道路路面排水工作,確保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安全暢通,確保軌道交通既有設施安全運營。

3.3.4 紅色預警響應

在橙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調動全行業資源全力應對,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4 應急處置

4.1 資訊報送

4.1.1 當發生汛期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事件所在的相關交通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同時報告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範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處置措施等。

(2)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交通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所在的相關交通企業及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4.1.2 交通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各單位最遲不得超過事件發生後30分鐘報告,不得出現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現象。凡出現上述現象的單位市交通委實行通報批評。

(2)事件處置結束後,各單位應在三天內(遇節假日不順延)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4.2 汛前準備

4.2.1 各單位各搶險救援隊應按照責任分工,結合各自轄區的特點,編制各自的搶險方案。搶險方案應包括負責人、聯繫電話、人員、機械設備配置情況。

4.2.2 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應在汛期前對防汛搶險設備進行檢修,確保各種搶險設備執行正常;同時,應根據各自防汛區域的特點,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4.2.3 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業內部企業聯繫電話進行檢查確認,確保通訊暢通。

4.2.4 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業內部企業防汛準備工作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北京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4.3 指揮協調

4.3.1 因降雨,在管轄的城市道路出現大面積積水、山區公路出現塌方等險情,造成交通中斷或交通癱瘓時:

(1)視情況,委路政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及主要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因該事件發生影響公共交通正常運營時,視情況,委運輸管理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3)當必要時,市交通委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4.3.2 因降雨,發生地鐵車站雨水倒灌、公共交通運營受阻等險情,造成影響公共交通運營安全時:

(1)視情況,委運輸管理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及主要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因該事件發生造成相關交通基礎設施破損時,視情況,委路政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3)當必要時,委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4.4 處置措施

4.4.1 遇有強降雨,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迅速到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並及時向本單位防汛指揮部彙報現場情況。

4.4.2 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到達水毀現場後,首先碼放交通導改標誌疏導交通,避免社會車輛駛入作業現場。隧道水毀時從隧道入口碼放交通導改標誌。

4.4.3 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在水毀現場施工時,要保護路基和橋基不被進一步的破壞;充分考慮水泡導致的土壤承載力喪失;及時恢復和加固遭水毀邊坡、擋土牆和其他遭水毀的設施,施工中不妨礙排水和泄洪。

4.4.4 橋樑上道路積水時,作業人員就地展開排水作業:首先清除雨水口雜物,如雨水箅子和排水管道暢通、屬臨時滯水則用掃帚清掃積水,如排水管道不通則使用水泵按照事先排查確定的排水路線進行排水。

4.4.5 如橋樑上道路積水過深、水泵排水速度趕不上匯水速度,一方面增加水泵,另一方面按照事先標示的位置開啟水箅子加速排水。如積水過深、車輛不能通行時,要馬上採取封路措施,同時向上級報告。

4.4.6 如防汛車輛遇交通堵塞不能通行時,作業人員要帶上必要的工具趕往現場,不在途中耽擱。

4.4.7 在搶險作業過程當中注意安全,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兩人以上同時在場,嚴禁一人單獨作業。

4.4.8 降雨過程中防汛人員對責任區進行不間斷巡視,每隔一小時向上級報告一次排水作業現場資訊。

4.4.9 強降雨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設專人在地鐵站口密切關注雨情。一旦發現道路積水,雨水有可能倒灌車站的情況時,要迅速採取措施,設定擋水板、碼放防水沙袋。

4.4.10 防汛結束後,責任區人員將橋樑路面上剩餘積水清掃乾淨,並巡察路況,檢查水箅子是否蓋好以及是否出現次生道路病害。

4.5 現場指揮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適時組建現場指揮部,有主管領導擔任現場總指揮,必要時主要領導要趕到現場擔任現場總指揮。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由路政搶險組、物資運輸組、客運保障組等組成。

4.5.1 路政搶險組:由委路政局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路政局主管領導擔任,由市公聯公司、市首發集團、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華北高速公路公司、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北國投公司、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管領導組成。

負責開展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4.5.2 物資運輸組:由委運輸管理局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運輸管理局和市祥龍公司主管領導擔任。

負責落實市級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和市級防汛物資的儲備工作,承擔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組織、儲備和調運,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4.5.3 客運保障組:由委運輸管理局和交通執法總隊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運輸管理局和市交通執法總隊主管領導擔任。由市公共交通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市祥龍公司、北京京港地鐵公司的主管領導組成。

負責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維護機場、火車站、省際客運場站等公共交通樞紐地區交通安全秩序。由市公交集團配備150部客車,市祥龍公司配備50部客車,各遊船經營單位足額配備救生船(艇)、救護器材和救護人員,隨時準備防汛工作的緊急徵用。

4.6 響應升級

當防汛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全市大部分範圍,造成的危害已十分嚴重,超出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處置能力,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請求市防汛應急指揮部,啓動市防汛應急預案。

4.7 應急結束

路面積水排除完畢,恢復正常交通通行,事件危害及次生、衍生災害被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5 善後處置

5.1 善後處置工作在市防汛辦統一領導下,由市防汛辦、市交通委、局(總隊)組織實施。

5.2 市政府、市防汛辦和市交通委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覈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

5.3 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工作由下列單位負責:

●市政設施、公路、公交樞紐場站、跨河管線等水毀工程設施分別由各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修復、重建。

●修復水毀工程、設施、設備等所需資金由市、區縣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負責安排。

6 調查評估

行業主管部門適時成立調查評估小組,組織專家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後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並在2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7 應急保障

7.1 物資、設備保障

各道路保障單位、公共交通運營單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設備,以滿足道路路面積水搶險需求。同時,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不能依靠臨時調用,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特別是對重點部位物資要就近存放。對已儲備的物料,要加強管理,更要加強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嚴格調用程序,統一使用。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7.2 隊伍保障

7.2.1 各道路保障單位、公共交通運營單位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透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2.2 各行業主管部門協調指揮本行業各單位專業防汛搶險隊伍,在必要時,互相支援搶險作業。

8 宣傳培訓與演習

8.1 宣傳教育與培訓

8.1.1 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委屬局(總隊)制定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教育規劃,編制公衆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專業技術教材和應急手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汛、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8.1.2 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開展面向委屬局(總隊)相關人員的突發防汛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在培訓教材中,增加突發防汛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內容,以增加相關人員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知識和能力。

8.1.3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做好本行業防汛突發事件的培訓工作。

8.1.4 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要組織做好本單位防汛突發事件的培訓工作。加強對搶險人員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搶險的培訓,提高專業應急搶險的水平。

8.2 演練

8.2.1 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預案,定期組織綜合性的應急演習。

8.2.2 各行業主管部門局定期組織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開展專業性的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應急演練。

8.2.3 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組織開展本單位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演練應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高效有序地投入搶險工作。

9 附則

9.1 名詞、專業術語說明

9.1.1 我市的汛期是6月1日至9月15日;最容易發生暴雨的季節是7、8兩個月,7月10日至8月10日稱爲“主汛期”;最容易發生洪澇災害的時間是“七下八上”(即7月下旬和8月上旬),稱爲“大汛時期”。

9.1.2 降雨量是在防汛中首先要關注的重要技術數據。水文氣象規定:

小 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毫米以下;

中 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24.9毫米;

大 雨:24小時降雨量在25—49.5毫米;

暴 雨:24小時降雨量在50—99.9毫米;

大 暴 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0—199.9毫米;

特大暴雨:24小時降雨量大於200毫米;

極端降雨:局地小時降雨大於70毫米。

9.2 預案管理

9.2.1 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負責制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並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2.2 預案修訂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

9.2.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 附件

10.1 城市道路防汛重點

10.1.1 責任單位:委路政局

10.1.2 主責單位:市公聯公司、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

10.1.3 工作標準:確保易積水、易沖毀的地段部位,無積水、無塌方、無事故;確保立交橋下排水和泵站排水各種設施正常使用;確保邊溝、涵洞暢通,做好清淤工作;確保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加強巡視力度和密度。

10.1.4 重點部位

(1)環路42處下凹式立交橋

●二環路(17處):廣安門橋、陶然橋、永定門橋、西蒲(景泰)橋、左安門橋、東便門橋、東直門橋、安定門橋、西直門橋、阜成門橋、復興門橋、光明橋、廣渠門橋、建國門橋、朝陽門橋、東四十條橋、德勝門橋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張毅

●三環路(11處):安華橋、大鐘寺橋、蓮花橋、六裏橋、潘家園橋、農展橋、太陽宮橋、木樨園橋、馬甸橋、紫竹橋、分鐘寺橋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馬曉霞

●四環路(14處):中關村一橋、五路居橋、正陽橋、四惠橋、望和橋、北辰橋、萬泉河橋、定慧寺橋、沙窩南橋、十八里店橋、四方橋、窯窪湖橋、紅領巾橋、安慧橋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馬曉霞

(2)2011年市級掛賬督辦積水點:

●崇文門外大街搜秀城門口地下通道、東單婦聯通道、三臺山路口肖村橋南側鐵路橋下、紅軍營南路、北四環東路四元橋下內環、北四環東路望京橋外環下坡處、北四環中路西向東惠新東橋上坡、來廣營北路京承高速橋下、望京西路北段、廣順北大街廣順橋下、西環路沙窩橋南雙向主路橋上、雙橋路何家墳杜仲公園(協辦)、來西路(協辦)

負責人:孫中閣

(3)2011年重點部位:公益橋~公益東橋輔路、勁鬆橋輔路、雙營路鐵路橋、安立路、康辛路鐵路橋、豐北路臨時泵站、德茂莊臨時泵站、三營門臨時泵站、杜家坎及2011年市級掛賬督辦積水點。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馬曉霞、張閩、張毅

10.1.4 物資保障:各種防汛機械都必須認真保養和搶修,隨時確保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準備好帶發電機的抽水設備,備齊鐵鍬、鎬、鐵絲、長竹竿;備齊雨衣及反遊標志服、紅錐筒。每天保證工程車、水車、清掃車能夠隨時出動。

10.2 一般公路防汛重點

10.2.1 責任單位:委路政局

10.2.2 主責單位: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

10.2.3 工作標準:確保易積水、易沖毀的地段部位,無積水、無塌方、無事故;確保立交橋下排水和泵站排水各種設施正常使用;確保邊溝、涵洞暢通,做好清淤工作;確保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加強巡視力度和密度。

10.2.4 山區易塌方道路

●108國道、109國道、110國道、111國道、灤赤路、琉辛路、昌赤路、南雁路、水庫路、安四路、淶寶路、賈金路、靈山路、擔澗路、劉千路、玉海路。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張毅

10.2.5 人員物資保障:公路養護系統(包括區縣養護公司)在汛期要組建專業的搶險隊伍,特別是塌方發生頻繁的區縣分局,搶險隊伍人員配備的配置要充足有力,應備有大型清方設備,如,裝載機(炮錘)挖掘機、運輸車輛等,上汛後要集結到位,還包括油鋸、發電機、水泵等小型設備。備足搶險物資:草袋子、編織袋、鉛絲、木材(木樁)、砂石料、水泥等,確保首都公路安全度汛。

10.2.6 應急搶險制度

(1)公路汛期搶險時限要求

公路水毀主要是發生在山區,以塌方爲主影響交通,爲此搶險搶通公路分爲:

●一類路線(國道、市道)隨時清除塌方,排除積水,搶修斷路。處理一般斷路不超過12小時,嚴重塌方斷路不超過24小時,特大型塌方段路要開闢繞行路線。

●二類路線(旅遊路線、重要縣級)清除塌方,排除積水,處理一般斷路不超24小時。

●三類路線(縣級)處理一般斷路時間不超48小時。

(2)應急搶險工作要求

●零星塌方(50立方米以內):一類二類路線人工隨時清除確保暢通,三類路線按時限要求,先通後暢。

●大塌方(50立方米以上):採用機械清方爲主,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好現場交通,養護單位要及時投入搶險人員,機械設備,各類路線按時限要求完成清方任務。

●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首先聯繫交管部門對危險路段實施嚴格的交通管制,迅速組織養護搶險隊伍展開搶險工作,要加大機械清方力度,努力按時限要求逐步恢復公路交通(先通後暢)。

●應急繞行路線:山區公路(一、二類路線)發生塌方斷路或橋樑沖斷路情況時立即啓動繞行方案,在前一路口或交叉口進行疏導,立標誌,指揮車輛繞行,必要時調動搶險隊伍搶通繞行路線。

●其它重點部位搶險措施:公路立交橋下發生5釐米以上積水時,養護單位要立即組織搶險人員採取疏通水道增加水泵等有效措施,確保交通安全通行,如遇有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及時起動備用發電機及備用水泵,確保立交橋下積水深度不超20釐米。

10.3 高速公路防汛重點

10.3.1 責任單位:委路政局

10.3.2 主責單位:市首發公司、華北高速、京通快速路分公司、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3.3 工作標準:確保運營高速(快速)公路、橋區、隧道無大面積積水、無塌方、無安全責任事故,保障汛期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10.3.4 重點部位:高速(快速)公路的橋區、低窪路段、山區隧道、涵洞、高填方路段等共確定重點部位97處。

●京港澳高速(5處):K10杜家坎橋下、K17+950佃起河、K7+500閥東橋下、京良立交、竇店服務區

●五環路(21處):五環路京原立交、五環內環K43+300、K40+050小白樓立交、五環K41+020團河橋凹槽段、五環K61+300曉月苑隧道、K6+000環鐵橋、K9+150七棵樹橋、K10+390通道橋、K12+850通道橋、K26+300、老山橋深槽(K68+850)、五景橋深槽(K69+120)、西黃村橋深槽(K70+500)、肖家河橋深槽(K83+157)、五元橋橋區及匝道(K4+480)、廣澤橋兩側邊溝(K1+760)、顧家莊兩側邊溝(K98+800)、八角橋區及匝道、杏石口橋區及匝道、仰山橋區及匝道、阜石路橋區及匝道

●京開高速(4處):進、出京方向K1+100兩側停車道、京開路2公里馬家樓立交橋匝道(馬家樓泵站)、進出京3.5公里挖方路段(潘家廟泵站)、進出京4.5公里

●六環路重點地段(13處):K0+000酸棗嶺立交橋、K0+500六元橋、K25+300英各莊橋、K38+500古城西橋、南六環路K101+200—K103+600挖方路段、西六環路K128+500—K135+150挖方路段(石門營泵站)、K125山體護坡、K126+300山體護坡、K144-K147山體護坡、雙橫景區、沙陽景區、K168+450西沙屯橋、177+600凹槽段

●京哈高速(6處):K0+000四方橋、K1+000厚奉橋、K5+000五方橋匝道、垡頭橋下、服務區U轉、進京K10-K12超車道

●京津高速(1處):進京K10

●京承高速(8處):k1+600、K6+000主粘U轉、K9+800、K12+300、K32、K45+350、出京K103+950山體護坡、進京K109+170山體護坡、進京K129+200山體護坡

●京藏高速(16處):出京K24-K25段、進出京方向健翔橋、昌平西關環島深槽路段、出京方向西三旗橋、回龍觀、北安河出口、小湯山出口、沙河大橋(K17+500)、K26+345、K35+500、K38+600、K43+300、進京方向K19+200、市界U轉通道橋下、八達嶺路三期邊坡進京方向K61+200~K67+800、進京K55+000-K47+000段

●京平高速(5處):K5+400、K18+030、K24+300、K27+800、K30+000

●機場高速(2處):滑行東橋(K18+400)、楊林通道橋下(K14+577)

●機場南線(1處):京密路匝道

●京新高速(1處):德勝口隧道洞口處山體護坡。

●機場北線(5處):火寺路深槽路段(K5+000至K7+000)、出京方向K2+300至K2+500、出京方向K10+000、機場北線聯絡線、全線土質邊溝

●京滬高速(4處):K0-300左右及K2+500左右路段(低窪處)、K1+140鐵路頂進橋泵站、K31+444勝利渠橋(高路基處)、K129+000至K138+400路段(低窪處)

●京通快速路(3處):進京K0+100處、K8+900處、出京K13+600處

●國道110(高速國道幹線G7)(1處):昌平德勝口至延慶蓮花灘15公里的山區公路

●京承高速二期(1處):大秦鐵路橋下積水點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

搶險負責人:張閩、孫祥保、謝文明、宗竹芝、蔡源、

琚建明

10.3.5 物資保障:各種防汛機械都必須認真保養,隨時確保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準備好帶發電機的抽水設備,備齊鐵鍬、鎬、鐵絲、長竹竿;備齊雨衣及反遊標志服、紅錐筒。保證工程車、水車、清掃車能夠隨時出動。

10.4 軌道交通運營及設施防汛重點

10.4.1 責任單位:委路政局、委運輸管理局

10.4.2 主責單位:市地鐵運營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

10.4.3 工作標準:確保各洞口、下穿段、涵洞排雨站供電設備、通信設備在汛期可靠供電和通訊暢通;確保各洞口護坡及線路排水溝的暢通,做好清障及巡檢工作;確保車站出入口的安全,採取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對地面車站站臺積水及時清掃,做好雨天防滑工作。

10.4.4 重點部位:古城車輛段、四惠車輛段、土橋車輛段、太平莊車輛段場區、天竺車輛段、太平湖車輛段、回龍觀車輛段、萬柳車輛段場區、馬家堡車輛段、龍背村停車場、宋家莊停車場及各地鐵車站出入口;各洞口護坡及線路排水溝、地面線路路基、橋樑、涵洞;各洞口、涵洞、下穿段排雨站

10.4.5 物資保障:落實草袋、鉛絲、裝載設備、運輸設備、

水泵、發電機等防汛必備物資;做好設備、設施和泵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各種設備的正常運轉。

監管負責人:孫中閣、劉通亮

搶險負責人:張樹人、王紹基

10.5 公交、省際客運、遊船行業

10.5.1 責任單位:委運輸管理局、交通執法總隊

10.5.2 主責單位:市公交集團公司、市祥龍公司

10.5.3 工作標準:確保電車集電、線網、線杆絕緣系統防漏雨設施和電站避雷系統安全有效,杜絕漏電車上路運營;確保運營線路途經的橋樑、漫水橋和涉水、易塌方等路段的安全,實地勘察,做好線路調整;確保候車廳、售票處、行包房、停車場等部位和電器設備、排水設施的安全;確保船舶適航、碼頭穩固,遊船經營單位,足額配備救生船(艇)、救護器材和救護人員。

10.5.4 重點部位

●公交樞紐場站

● 城區立交橋(特別是二、三、四環路立交橋易積滯水區)、低空橋、路口及低窪路段、施工沿線積水點、進出水口等易因積水導致發生行車安全事故、車輛毀損或無法通行的地點。

●山區公路易塌方路段、易發生泥石流的坡段和車輛途徑的堤壩。

●地處低窪地帶、容易進水或可能發生塌陷的老、舊、危房,所轄物業、居民小區、人防工事、居民地下設施等。

●在建工程、建築工地及相關設備、設施。

●電車分公司所屬電車、電力線路、供電站等。

監管負責人:劉通亮、姚闊

搶險負責人:晏明、孟衛東

10.5.5 物資保障:市公交集團公司保證150部客車,市祥龍公交客運公司保證50部客車。各遊船經營單位足額配備救生船(艇)、救護器材和救護人員,要做好船舶的維修保養,保證在航船舶的適航狀態,隨時準備防汛工作的緊急徵用。

10.6 物資運輸防汛重點

10.6.1 責任單位:委運輸管理局

10.6.2 主責單位:市祥龍公司

10.6.3 工作標準:接調度令後,選派技術性能良好的車輛和素質高、技術好的駕駛員,按規定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凡出車5輛以上的,由班組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車隊長帶隊,30輛以上的由領導帶隊。承擔防汛物資運輸任務的車輛,嚴禁搭運無關的貨物和人員。

10.6.4 防汛重點:北京祥龍物流大件運輸分公司-豐臺區西道口、幹線運輸分公司-朝陽區豆各莊、物流配送分公司-通州區馬駒橋。

監管負責人:劉通亮

搶險負責人:孟衛東

10.6.5 物資保障:配備100輛貨運車輛(5噸以上)及5臺吊車(15噸以上)。市級防汛物資儲備200噸螺紋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