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應急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學問君 人氣:2.37W

引導語: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整理的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爲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 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 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透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爲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透過心理諮詢等支援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 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透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爲等過激行爲。

4.透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 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透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爲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對象

(一)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採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儘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學校的校級領導負總責,學生處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心理輔導站、班主任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採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透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爲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爲重點 干預的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校級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醫、校保安 人員、司機等。

四、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資訊、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爲。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輔導站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各班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資訊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向班主任反饋情況。對有行爲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爲變化較大的學生,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並做好諮詢記錄,對問題嚴重的學生實行轉介。

(二)訊息報告

學生髮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採取必要措施並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領導及時彙報。

(三)即時監護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儘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採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採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校應對學生強制採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並視情況爲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於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於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有關部門應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政教處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並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後,政教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科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後,心理諮詢指導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徵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後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後參考。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資訊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資訊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果斷地採取有效措施。 4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於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責任。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 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八、建德市新安江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洪文忠

副組長:夏喜成、黃益紅、胡曉華

小組成員:呂宣良、黃輝、唐德山、鄧建芬、柯勝軍、杜婷、周璇、彭嫺、金麗萍、張娟、徐暢娟、顏、李玉明、徐霞、李純英、徐曄、張玉珍、尹學軍、莊翔、陳海燕、羅文容、姚建和、阮瑩琦、劉錦芬、陳燕、方曉春、鄭桂明、鄭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