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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心性論第三種形態:道家心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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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本文認爲道家心性論是與儒家、佛教心性論迥然相異的心性論的第3種形態。道是道家心性論的基礎,由道而性、而心,是道家心性論的具體展開。命論與生死論,是道家心性論的外在延伸。致虛守靜是道家修養論的主旨。、自在而自由,和諧、和睦而和適,是道家心性論的基本內容。 

    關鍵詞: 道家|心性|自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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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家是對中國文化以至世界文化產生並仍然產生着重要的學術派別。心性是中國主要問題之1。海內外儒家心性論者很多,成績斐然。佛教心性問題也有不少論作。對道家心性問題,學術界存有異議,有人根本否認道家有心性論,有人雖對道家心性問題有所論及,但失之表面,也很不繫統。其實,道家有很系統的心性論,道家心性論是與儒家、佛教心性論迥然相異的中國心性論的第3種形態。 

    心性論也可稱爲心性之學,是關於人的心性的理論或學說。心性論所探究的問題,主要包括3方面的問題:1、人的本性、本心如何的問題,2、人的精神追求的問題,3、人的精神修養的問題。中國心性論即是關於做人的理論,它所涉及的主要問題是:人的本性、人的慾望、人的使命、人的價值,以及人生理想、人生境界、人格修養。 

    1、道,道家心性論的理論基礎 

    道家之爲“道”,以至道教、道學之爲“道”,原因即在於其崇尚“道”。道家、道學的1切理論似乎都離不開“道”,甚或可以說都是圍繞“道”而展開的。 

    道,本義是大路、坦途,而老子則以道指稱天地萬物的本原、本根。“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2105章)道爲天下萬物之母,爲天下萬物之根,爲未有天地之前唯1的存在。作爲天地萬物存在的本根,道是1種先於1切存在的在,而這1在,並非1原初物質的存在,而是天地開闢的起始或起點。道化生萬物的過程爲:“道生1,1生2,2生3,3生萬物。”(《老子》4102章)“道生1”,1者,太極也。太極分而爲陰陽,此即所謂“1生2”;陰陽交互感應而形成1種和合狀態,此即所謂“2生3”;萬物就是由陰陽交互感應和合而成的,此即所謂“3生萬物”。 

    道不僅是事物存在的本原、本根,同時也是事物存在的根據,是萬事萬物的本體。道化生萬物之後,又作爲天地萬物存在的根據而蘊涵於天地萬物之中,成爲天地萬物的本質。所以,道不僅是1生成論的範疇,同時也是1本體論的範疇。“昔之得1者,天得1以清,地得1以寧。”(《老子》3109章)此處之所謂“1”,與《老子》4102章“道生1,1生2”的“1”是有區別的。道是1,是太1,其1與太1,所彰明者,是道獨1無2、無以爲偶的性質。而道爲1,又有具體的區別。“道生1,1生2”之“1”,是太極,是1生成論的概念,指明道之生物。而“昔之得1者”之“1”,是唯1之“1”,是1本體論的概念,指明物之得道。“昔之得1者”,即昔之得道者。天之所以清,地之所以寧,神之所以靈,谷之所以盈,物之所以生,都是因爲得了道,都是因爲道在其中。 

    道,作爲天地萬物存在的本原與本體,締造、成就了天地萬物。但道成就天地萬物,並非有意作爲,而完全出於無意作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105章)“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的根本。“自”爲自己,“然”爲樣態。“自然”,也就是自生、自化、自成,也就是自本自根,無有外力強迫。“自然”並非1物質性的存在,也非1事實性的存在。“自然”1詞在中國古代,並非指“自然界”的自然,而是自以爲然、自得其然、自己使自己成其爲如此,而無外力強迫的意思。“道法自然”,非謂道之外更有其自然。“自然”不過是對道的作爲的形容。“道法自然”實際上即是“道性自然”。河上公曰:“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河上公:《道德真經注》卷2)“道法自然”,亦即道以順乎自然爲法,以自然爲法,以自己爲法。道雖然成就了萬物,但道並不是有意要成就萬物;道成就萬物並不是爲了達到什麼目的,而完全是自然而然,完全是自然無爲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老子》5章)“天地不仁”,非天地不仁爲也,不以仁爲也,不以行仁爲自己的出發點與歸宿。 

    在儒家看來,天地是仁愛的化身。天覆育萬物,春生夏長,成物以奉人,即是天愛人、愛物的具體體現。而在道家看來,天地乃道的化生物。道化生爲天地,是自然而然、無有目的、無有用心的,天地化生萬物也是自然而然、無有目的、無有用心的。道的本性即是自然無爲。自然無爲是老子哲學的基本觀念。自然無爲既可合而言之,也可分而言之。合而言之:自然即無爲,無爲即自然,故曰自然無爲。分而言之:自然是道的本性,也可稱爲道體;無爲是道的運作,是人所應效法者,也可稱爲道用。“無爲”表面上看來是不做事,但此不做事並非消極的不做事,而是積極的不做事,“無爲”也是1種“爲”。正像沉默並非只是無言,棄權並非就是放棄權利。以無言爲言,以無爲爲爲,以無事爲事。“言無言”,“爲無爲”,“事無事”。 

    道的本性是自然無爲,但正是這種無爲,成就了有爲;正是因爲無爲,才成就了1切。這種現象,被老子加以哲學的高度概括,就是“無爲而無不爲”。“無爲而無不爲”,透過“無爲”以達到“無不爲”,“無不爲”似乎纔是目的,而“無爲”似乎只是手段,是工具。所以,有人以爲老子是陰謀家,表面上什麼都不做,其實內心裏做着種種計較。這是對老子的1種誤解。“道常無爲而無不爲”,“無爲”者,道之本體也;“無不爲”者,道之作用也。“上德無爲而無以爲”,(《老子》3108章)“爲無爲”,“事無事”,“處無爲之事”,則“無以爲”,則無以爲事。對於有欲之人而言,透過“無爲”可以達到“無不爲”,“無不爲”並非目的而是1結果。目的是預先具有的期望,是行動的動力,結果則是不期然而然的後果。因爲某種期望而採取行動,採取某種行動(或不採取行動)而有某種結果,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分別的。對於無慾之人而言,“無爲”本身即具有目的性,“無爲”本身即是1種愜意的生活。 

    2、由道而性、而心,道家心性論的具體展開 

    性,本字爲生。人性是人類的本性或本然之性、天然之性。儒家人性論,根基於其仁義之道。儒家對於人性的論證與說明,目的在於要爲其所張揚的仁義之道確立1根基與現實的出路。而在道家,其人性論不過是其道論的自然延伸,甚至毋寧說其人性論就是其道論的具體化,是其有機組成部分。 

    在道家看來,道是萬物的本原、本根,也是萬物的本體。道在具體物上的彰顯,即是“德”。德來源於道,得自於道。得自於道而成爲物的本體,而使某物成其爲某物者,就道而言,就物之得道而言,是德;就物而言,就某物之所以爲某物而言,是性。道落實於天,爲天性;落實於人,爲人性;落實於物,爲物性。性不是別的,正是道在具體物上的現實顯現,由此,性亦可謂之曰“道性”。 

    在老子看來,道的本性即是自然無爲,自然無爲乃支配宇宙萬物的根本,也是人類應當信守的基本行爲準則。儒家強調仁、義、禮,在儒家看來,強調仁、義、禮就夠了,而在道家看來,更應當強調道與德。強調道與德,即是強調自然與真誠。雖然仁與義中也有“誠”的因素,但道與德所突出的正是行爲與情感中真誠無妄的方面。《中庸》曰:“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心之所思、言之所發、行之所爲,以1貫之,無所差失,是即是,非即非,無虛僞、無造作、無邪妄,即是“誠”。誠的基礎是自然。道家強調自然,突出的正是道德行爲真誠無僞、真實無欺的性質。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其德者何也?其德即是自然無爲,“上德無爲而無以爲”。此無爲之德者,即是所謂“常德”。“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老子》2108章)老子盛讚嬰兒、赤子,概亦因其有常德也,概亦因其不失其常德也。德者,得自於道者也。得於道並非求而得者也,並非爲而得者也,自然無爲而得者也,人先天之所得、先天之本有也。得者,非求之者也,不失之謂也。 

    如果說,老子所突出者,爲性之本然、自然,那麼,莊子則更強調性之本真、自由。老子講人,突出人之自然,其落腳點是;莊子講人,則突出人之自由,其落腳點是個體的精神世界,是個體對於現實政治的超越。由本然向本真、由自然向自由、由社會向個體、由虛靜向超越的轉化、增進,既是老、莊的分別,也是老、莊哲學的演進。 

    天地萬物源於道,道的本性是自然。人既源於道,道之性亦即是人之性,所以,人的本性也是自然。“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莊子·馬蹄》)“馬之真性”,亦即馬的自然本性。馬的自然本性,即是在天地之間自由自在,亦即所謂“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澤雉10步1啄,百步1飲,不蘄畜乎樊中。”(《莊子·養生主》)澤雉10步1啄食,百步1吸飲,當然很是艱苦,但卻絕不願意被人囚拘於鳥籠之內。自由而自在是動物的本性,又何嘗不是人的本性?“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1而不黨,命曰天放。”(《莊子·馬蹄》)民之織而衣,耕而食,就如馬之“齕草飲水,翹足而陸”,鳥之“棲之深林,遊之壇陸,浮之江湖”,此亦民之常性,名曰“天放”。天爲天然、自然;放爲自在、自由。民之本性、常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由而自在是人的自然本性,在自然狀態,人的本性獲得了最充分的體現。自由而自在不僅是性之本然、本真,同時也是人性、人生之理想狀態。 

    如果說,性是指人先天的、本然的方面,即人之天然之質,那麼,心則是指人後天的、實然的方面,亦即人之內在精神,或是人之精神的主宰。由性而心,即是由先天向後天的落實。人之性必顯於人之心,由人之心,亦可見出人之性。 

    老子思考問題的重點還是社會治亂。從社會角度、從社會治亂角度立論而論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從而強調“虛心”。莊子立論的出發點則是個體的人。雖然莊子也肯定人之自然,但莊子更推崇和強調者,則是人之自由。由於強調人之自由,所以莊子標榜“遊心”。審查莊子之所謂“遊”,約有3意。1爲形遊,2爲神遊,3爲心遊。形遊者,身體之遊閒也,形之無拘束也;神遊者,精神之遊馳也,神遊萬里之外也;心遊者,心靈之遊樂也,精神之自由也。莊子最爲推崇的,是心遊,是心靈的解放,是精神的自由。“且夫乘物以遊心,託不得已以養中,至矣!”(《莊子·人間世》)“乘物以遊心”,“物”者,身外之物也,既指身外之物事,亦包括對人生有重大影響的功、名、利、祿之類;“乘”者,憑也,假借也。“乘物”者,物爲我役,物爲我所用,如此,方纔可以“遊心”。 

    自然、自在而自由,根自於道,由道而成性,由性而成人之心,成爲人之精神,成爲人精神的本真,成爲人的精神生活。此1精神生活,即是道家所推崇的精神生活。此1精神生活的基本內容,亦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然、自在而自由,爲1整體,本身亦不可分離。 

    3、命與生死,道家心性論的外在延伸 

    命,是決定人生貴賤福禍的、帶有必然性與神祕色彩的某種異己力量。作爲1種人力所不能左右的異己力量,命亦稱做天命。 

    在莊子看來,人世間種種大事大端,無不是命中註定的。“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譭譽、飢渴、寒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莊子·德充符》)此1切大事大端,是物事之客觀變化,亦是命運之自然流行。將人生之貧富、貴賤、生死、存亡,完全歸諸於命,體現了對超人力量的.無可奈何的態度。既承認有命,既承認人在命運面前無能爲力,人所能做的,只有安於命,只有知命而安時,只有安時而處順。“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莊子·人間世》)知命之不可違抗,知人在命運面前無能爲力,既不抗拒,也不怨憤,也不頹廢,而是以1種恬然達觀的態度,以1種無可奈何的態度來對待自己所遭受的1切,正是精神修養達到極致的表現。 

    承認人之不自由,而又極力追求人之自由,認爲自由與必然之間始終存在着緊張的關係,這並不是莊子的深刻之處。莊子的深刻之處在於,他所採取的達到自由的途徑,正是以對於不自由之認可爲基本前提的,承認不自由成了達到自由的基本。“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安”字具有深意。既不可奈何,而後方能安然處之;既已安然處之,則心靈之威壓亦頓然釋之;心靈之威壓既已不復存在,隨之而來者即是自由而自在的狀態。所以,以不可奈何的態度來對待命運,並不是1種無爲的表現,更不是1種頹廢的態度,而是“德之至”的表現,而是精神修養達到極致的表現。 

    儒家講知命,道家亦講知命,但所知者有所不同。孔子強調知命,是把它看成1種君子之德。“不知命,無以爲君子。”(《論語·堯曰》)所以,孔子於知命之外,又大力張揚“知其不可而爲之”。道家則不同,莊子之所謂知命,是知命之無可奈何。既知命之無可奈何,人亦應以1種無可奈何的態度來對待命。所以,莊子於知命之外,只教人安命,教人“安時而處順”。表面看來,以莊子爲代表的道家,是消極以至頹廢的。然莊子所倡導者,是1種精神,是1種追求心靈自由的精神。莊子所突出者,是人對於現實世界的超越。在儒家看來,知其不可亦當爲之;而在道家看來,知其不可而爲之,即是“疲役”,即是“芒”。所以,莊子所倡導的人生境界,也許比孔子所倡導的人生境界更其高邁,亦更難以到達。因爲不管處逆處順,都1如既往而積極進取,並非難事。而對於自己所遭受的1切,對於功名利祿、窮達榮辱,均能採取超越的立場,採取達觀的態度,以1种放得下的胸懷來對待1切,得而不喜,喪而不憂,以精神自由爲最高追求,卻是1般人士所難以做到的。 

    人有生,即有死,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脫離生死。儒家很重視死,認爲生死爲人之大事。與儒家不同,道家對於生死1般持1種自然的態度。老子倡導自然無爲,老子所崇尚的人生,也是自然而無爲。所以,在老子看來,人之尊生、貴生,莫若無爲。“夫唯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老子》7105章)“以生爲”者,必計其所得及其所失。求而不得,則怨;得而復失,則悔;人得而我不得,則妒;人得之多而我得之寡,則不平。如此,其身必勞,其心必苦,其志必不寧;如此,外勞累而內苦惱,晝疲役而夜煎熬;如此,又何以稱得上貴生?又何以能夠養生?故貴生者,無以生爲也;不自生,故能長其生。 

    莊子對於生死有更爲詳盡的論述。在莊子看來,“死生爲晝夜”。(《莊子·至樂》)晝而後爲夜,夜而後爲晝。晝夜的交替是完全自然而然的,生與死的變更也像晝夜交替1樣,也完全是1自然現象。“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塵垢也。”(《莊子·至樂》)生是1種假借行爲或1種假借現象,也許本身就是不真實的。在莊子看來,生死不過是1自然現象。人本無生,既生,死而復歸於無生,此亦是人之命。“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莊子·大宗師》)死生之變,既是命,既是天,既是夜旦之自然交替,“生之來不能卻,其去不能止”,(《莊子·達生》)既如此,亦惟有以自然之態度待之。 

    生死既然爲晝夜,人又何必悅生而惡死?悅生而惡死,即是“遁天倍情”,有違於自然之道。“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莊子·大宗師》)生是勞,死是息,從這個意義上講,死未嘗不是1件值得慶幸和令人高興的事情。“人之生也,與憂俱生。壽者惛惛,久憂不死,何苦也!”(《莊子·至樂》)生而無樂趣,生而只剩下呼與吸,生而有如此多的憂與患,想死而又不得死,亦不能死。不得死,可能比不得生更其難受,更其痛苦。 

    莊子何以要對死持這樣1種態度?老子講:“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老子》103章)人之有大患,在於人把自身看得過於珍重,往往以利害觀念來對待1切。把自身看得過於珍重,以利害觀念來對待1切,只能對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威壓。莊子追求精神的自由自在,所以他反對用利害來對待1切。而利害之中,最爲重大者,莫過於生死。“死生無變於己,而況利害之端乎!”(《莊子·齊物論》)莊子從不畏懼死,亦不拒絕死。因爲拒絕死是不可能的,而畏懼死則使心靈遭受嚴重的壓迫而不自由,從而使人不能更好地生。莊子真正所要追求的,只是精神的自由與自在以及心性的寧靜與淡泊。莊子對於生死所持的獨特態度,正是建立在這1基礎之上的。 $False$   4、虛靜與齊物,道家心性論的修養 

    心性論必然涉及到修養。心性論的主旨是如何做人,做什麼樣的人,而如何做人,即是人的修養。儒家講修養,主要是1種積極的進路;道家講修養,則是1種消極的進路,是1種負的方法、減的方法。致虛守靜是老、莊修養論的主旨。老子首倡致虛守靜,莊子則將致虛守靜具體化爲“心齋”與“坐忘”;另1方面,莊子更將致虛守靜提升爲本體論的高度,而標舉“齊物”。 

中國心性論第三種形態:道家心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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