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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吏民”-讀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札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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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吏民”-讀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札記(一)
  “吏民”一詞,文獻常見。先秦及記先秦歷史的典籍,如《管子》(卷一七)、《墨子》(卷一四)、《商君書》(卷五)、《戰國策》(卷四)、《晏子春秋》(卷一)等,均屢見“吏民”稱謂。秦漢史籍,如《史記》、《漢書》、《後漢書》,“吏民”稱謂出現更爲頻繁。同時的出土文獻,如《祀三公山碑》(見《漢碑集釋》),睡虎地及居延、敦煌、疏勒河等地出土秦漢簡牘,“吏民”稱謂也經常見到。也許就是因爲過於常見,纔沒有引起學者過多的關注。直到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出土,其大木簡被定名爲《嘉禾吏民田家莂》(文物出版社,1999年),“吏民”一詞才被學者經常提及。但“吏民”一詞究竟有何意義?能夠說明什麼問題?卻鮮見學者進行解說。茲不揣淺陋,試釋如下。
我們知道,《嘉禾吏民田家莂》的定名,主要根據以下四枚大木簡的釋文:
  ①東鄉謹列四年吏民田家別莂(4·3)
  ②環樂二鄉謹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別莂如牒(4·2)
  ③□□謹[列]嘉禾吏民田[家]頃畝收錢布■如牒(4·4)
  ④南鄉謹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別頃畝旱熟收米錢布付授吏姓名年月都莂(4·1)
  其中“吏民田家”云云,說明“田家”之中,有“吏”有“民”。關於這一點,同書所列具體“田家”,“吏”、“民”混雜,亦可證明。由此可知,當時統計“田家”,是將“吏”、“民”合在一起計算的。
  此外,同時出土的嘉禾年間竹簡,也有很多鄉、裏統計“吏民”戶、口的材料。如:
  ①右高遷裏領吏民卅八戶口食一百八十人(14·10229)
  ②右平陽裏領吏民卅六戶口食?百??人(14·10248)                  
  ③右吉陽裏領吏民卅六戶口食一百七十五人(14·10397)                
  ④?小武陵鄉?嘉禾四年吏民人名妻子年紀簿(14·10153)
  ⑤南鄉謹列嘉禾四年吏民戶數(?)口食人名年紀簿(14·9088)
  至少從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尚未見到當時鄉、裏統計戶、口,單稱領“吏”多少戶、多少口和領“民”多少戶、多少口的'例子。由此可知,當時鄉、裏統計戶、口,也是將“吏”、“民”合在一起計算的。可以推測:當時鄉、裏造籍,“吏”、“民”尚未分簿。而前述統計“田家”,將“吏”、“民”合在一起計算,也是由於當時“吏”、“民”尚未分簿之故。
  按:“吏民”造籍合簿,始於何時,文獻並無明確記載。《史記·蕭相國世家》先記蕭何入咸陽,“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後稱劉邦“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蕭)何具得秦圖書也”。顯然,蕭何所收秦之圖書中,有秦的戶籍。同書《項羽本紀》記劉邦曾對項伯說:“吾入關,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其中“籍吏民”三字,史籍常見,含義不盡相同。此處云云,《漢書·高帝上》記載略同,顏師古注曰:“籍,謂爲簿籍。”據此,秦的戶籍,似可稱爲“吏民簿”。由此可知,“吏民”造籍合簿,至遲始於秦。
  此後,漢承秦制,應無大變。降及三國,發展變化,情況各不相同。首先需要指出:當時,兵自有兵籍,應該屬於常識。至於《三國志·蜀書·後主傳》景耀六年(263年)條注引《蜀記》,言蜀將亡,“(劉)禪……又遣尚書郎李虎送士民簿,領戶二十八萬,男、女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其中“士民”一詞,與“吏民”一樣,文獻亦常見。但關於“士民”含義,卻有多種解釋。而文獻又常見“吏士”一詞。《史記·陳涉世家》記陳勝謂徒屬“藉弟令毋斬”云云,《集解》引應劭曰:“藉,吏士名藉也。”我以爲:“士民”就是“吏民”,“士民簿”也就是“吏民簿”。然而,此處既稱“士民簿”,也就是所謂“吏民簿”,卻爲何又單獨統計吏口?我推測:這是曹魏滅蜀,根據自己的制度重新計算的。而《三國志·吳書·三嗣主傳》天紀四年(280年)條注引《晉陽秋》,言王濬滅吳,“收其圖籍,領……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則情況有所不同。此處專門統計吏口,據同傳載永安元年(258年)十一月壬子詔,已提到專門的“吏家”,其時造籍,“吏”已經與“民”分簿了。因此,著名籍帳研究專家池田溫先生曾針對前引《晉陽秋》云云,正確指出:“除了男、女口之外,又寫出了吏及兵,以示一般民籍與士籍、兵籍之區別所存在的背景,以適應身分差別顯著的時代動向,可知在戶籍制中也有所反映。”(《中國古代籍帳研究》,中華書局,1984年,82頁)
  關於吳簡所見“吏民簿”制度,汪小煊氏已撰《走馬樓簡“吏民簿”研究》(2001年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了較爲詳細的探討。這裏僅就該文沒有涉及的“吏民簿”的源流及意義,進行若干解說,以就教於同道。論文出處(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