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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花生餅如何覈算進項稅轉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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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花生餅如何覈算進項稅轉出額
案例:我公司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加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加工食用花生油,適用稅率13%.在加工食用花生油的同時,公司可以回收副產品花生餅,由於花生餅屬免稅貨物範圍,公司要花生餅的進項稅轉出額,稅務部門要求按稅法規定的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予以轉出。現舉例說明:  2005年1月,公司購進花生仁250000公斤,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106194.69元,稅款143805.31元;加工收回花生餅130000公斤,1月份開具普通發票註明花生餅銷售收入50000元,2月份銷售花生餅開具普通發票80000元;2月份銷售花生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867256.64元,稅款112743.36元。副產品成本按現行銷價確定。賬務處理如下:  1月份購進花生仁時  借:原材料———花生仁1106194.6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3805.31
    貸:銀行存款1250000  加工收回花生餅  產成品———花生餅130000
    生產成本———花生油130000  1月份銷售花生餅  銀行存款50000
    主營業務收入———花生餅銷售收入50000  計算1月份進項稅轉出額:143805.31×(50000÷50000)=143805.31(元)  產成品———花生油143805.31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43805.31.  1月份期末留抵稅額:143805.31-143805.31=0(元)。  2月份銷售花生油  銀行存款880000
    主營業務收入———花生油銷售收入867256.6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743.36.  2月份銷售花生餅  銀行存款80000
    主營業務收入———花生餅銷售收入80000.  2月份“應交稅金”=銷項稅額(112743.36)-期初留抵稅額(0)=112743.36(元)。  3月份稅務部門按季度進行納稅調整  第一季度應轉出進項稅額:143805.31×130000÷(130000 867256.64)=18746.12(元);  衝減多轉出的進項稅額:18746.12-143805.31=-125059.19(元);  產成品———花生油(紅字)125059.1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額)(紅字)125059.19.  第一季度經調整後的期末留抵稅額=進項稅額143805.31-143805.31 125059.19)-銷項稅額(112743.36)=12315.83(元)。  以上財務覈算較爲麻煩,對主產品成本較大,產品成本變動頻繁不利於成本覈算,稅負較大,特別是在收購旺季主副產品銷售比例較大時,無形中加重了企業的稅負。本企業採取了另一種對副產品成本、銷售收入與主產品分開單獨覈算的辦法,按副產品相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覈算較明晰,產品成本覈算穩健。仍以上例覈算如下:  1月份購進花生仁時  原材料———花生仁1106194.6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3805.31
    銀行存款1250000  加工收回花生餅  產成品———花生餅130000
    生產成本———花生油1131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6900.  1月份銷售花生餅  銀行存款50000
    主營業務收入———花生餅銷售收入50000  1月份期末留抵稅額:143805.31-16900=126905.31(元)。  2月份銷售花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