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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二、三號漢墓遣策簡釋文與註釋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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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閱讀《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第一卷(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文物出版社,2004年。)所作筆記的初步整理稿。

馬王堆二、三號漢墓遣策簡釋文與註釋商補

簡二  家承(丞)一人。

    按,“家”後一字原形作<?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字形下部無“手”,就是丞字,釋文當作“家丞一人”。

簡五  宦者九人,其四人服牛車。

簡六  牛車,宦者四人服。

上二簡“牛”原形作 ,此是羊字,非牛字。馬王堆簡帛牛字皆作二橫,無作三橫者,而羊字多作三橫,少數作四橫,無作二橫者。羊車是一種裝飾精美的車,用人拉,而非羊拉,正符合上二簡所言。漢劉熙《釋名·釋車》:“羊車。羊,祥也;祥,善也。善飾之車。”清王先謙《釋名疏證補》:“漢時以人牽之。”

簡九  建鼓一,羽栓 卑二,鼓者二人操搶

,“栓”原形作 ,此是 字。羽 疑即羽翿, ,書母魚韻,翿,定母幽韻,聲類同爲舌音,韻部旁轉。《經籍籑詁·號韻》:“《禮記·雜記》‘匠人執羽葆御柩’,《周禮·鄉師注》作‘匠人執翿以御柩’。”南朝梁王筠《昭明太子哀冊文》:“羽翿前驅,雲旂北御。”據漢代畫像石,建鼓鼓上一般裝飾有羽葆,如河南方城東關畫像石所刻大型建鼓,鼓頂飾一羽葆,沂南畫像石的建鼓,鼓頂有羽葆和旒蘇。

“卑二”,指建鼓上裝的`兩面小鼓,據漢代畫像石,建鼓上常設小鼓,如南陽漢畫像石的建鼓,兩側鼓面下各設一小鼓。“卑”假爲“鞞”,《詩經·周頌·有瞽》:“應朄縣鼓。”鄭玄注:“朄,小鼓,在大鼓旁,應、鞞之屬也。”《文選·丘遲旦發魚浦潭〉》:“鳴鞞響沓障。”李善注引《字林》:“鞞,小鼓也。”簡一四“大鼓一,卑二”,“卑”所指同。

“搶”原形作 ,此是抱字,其右旁“包”的寫法,與簡七五、八0的“鮑”和簡二三五的“炮”的右旁寫法相同。“抱”假爲“枹”,《說文·木部》:“枹,擊鼓杖也。”

如此則簡九應標點爲“建鼓一,羽 (翿) ,卑(鞞)二,鼓者二人操抱(枹)。”

簡三六  孝(絹?)椽(緣)

按,“孝”原形作 ,此是李字。“李”通“理”,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古李、理同音通用”理即“紋理”,《廣韻·止韻》:“理,文也。” 《荀子·正名》:“形體、色理以目異。”楊倞注:“理,文理也。”

“椽”原形作 ,從“手”,是掾字,馬王堆一號漢墓竹簡遣策同,三號墓遣策原釋文作“椽”者,皆當改爲“掾”。

簡四九  鄭竽瑟各一,炊(吹)鼓者二。

按,“二”後當補“人”,原圖版“人”雖不清晰,但猶有痕跡。

簡五三  琴一,青綺 ,素菜(彩)繢掾(緣)

簡五五  瑟一,繡 ,素繢掾(緣)

簡五三  竽一,錦 ,素繢掾(緣)

按, 疑是橐字異體,從糸,禿聲。簡三八一作“青綺琴囊一,素裏蔡(彩)繢掾(緣)”。

簡六八  胡人一人,操弓矢、贖觀,率附馬一匹。

按,“率”原形作 ,下從“牛”,是牽字。

簡一0三  榆菜。

按,“菜”原形作 ,是華字。

簡一0四  右方羹凡卅物,物一鼎。瓦維(甕)、 各一、蜀鼎六、瓦貴(繢)六。不足十六買瓦鼎錫塗。

按,依原牘格式,釋文“瓦維(甕)、 各一”當移到“不足”一句前。“塗”原形從土從餘,不從“氵”。

簡一二一  肋酒二。

按,“肋”原形作 ,此是“助”字。

十一

簡二二四  鰿 孰一器。

原注: 孰,不可解。

按,“孰”前一字爲“縣”,縣孰,是肉與糧食合蒸的一種食物,後作“懸熟”,《北堂書抄》卷一四五引謝諷《食經》:“作懸熟,以豬肉和米三升,豉五升,調味而蒸之。”

十二

簡二二五  丞(蒸)秋(鰍)一器。

簡二二六  丞(蒸))一器。

按,上二簡“丞”原形作

,下從“火”,此是烝字。
“烝”即“蒸”的本字。

十三

簡二六一  畫檢,徑尺,食成(盛)五斗二合。

按,“食”原形作 ,是高字,“高”字簡二七四作 ,本批簡字形構件“曰”常以“兒”代替,如簡一三的“楮”字、簡二七一的“曾”字、簡三五五的“緒”字等,此形即爲以“兒”代“曰”的“高”字。

“成”前一字爲“藍”字。釋文“鬥”,原形是“寸”。

十四

簡三三四  機巾一,素繢掾(緣),素

簡三八九  槨中繡帷一,褚繢掾(緣),素

, 簡三八九與馬王堆一號墓遣策簡二五一基本相同, 素 ,一號墓遣策作“素旅”(原釋文作“素校”,誤。),指周緣外又續的素帛緣。“ ”當是“旅”字異體,“旅”爲從 從從的會意字,“ ”爲從 來聲的形聲字。來、旅同爲來母字,來,之韻,旅,魚韻,之、魚旁轉。 是“來”的上一橫與“ ”重合的借筆形體。

十五

簡三四三  單一繡平 (貌)百。

按,釋文“ 皃(貌)”乃“ 完”誤釋。“ 完”疑即“黊纊”,指黃錦制的小球,懸於冠冕之上

十六

簡四0八  二人。十  囗囗囗。

原注:此爲殘簡。“十”字下三字難以確認。

按,細審圖片,“十”下第二、第三字猶可識別,乃“到此”二字,其“到”字與簡一“到”字寫法相同。此簡似應列爲最後一簡。

其他

1、簡一釋文“先選”,從圖版看,無疑是“光 ”二字,“光”與“先”的重要區別一是前者上下不連,後者相反,二是後者中爲直橫,前者相反。

    2、簡一一、簡四二“鐸”前一字就是“鐃”字,只是“堯”兩“土”在上、一“土”在下。

3、簡五十“鼓者”後雖殘缺,但與簡四九對照,“鼓者”下定是“二人”二字。

4、簡一二二、簡一二三“一”前一字從自從旨,當是脂字異體。

5、簡一七六釋文“熟”,當作“孰”。

6、簡一八0“一”前一字就是“橘”字。

7、簡二0三釋文“五斗”前脫“穜(種)”。

8、簡二0四“三石”後就是“ ”字。

9、簡二五九與相鄰簡相比,“食般”前缺字爲“ 畫”二字,圖版尚留“畫”字最後一筆。

10、簡二六0“大”後一字爲“移”。

11、簡二七九“白”後爲“闢”字。

12、簡三0二“大”後一字爲“叔”字。

13、簡三四八釋文“衣”後脫“一”字。

14、簡三九二“接”後就是“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