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方法

學問君 人氣:2.31W

就目前而言,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過程中,其還存在一些問題,怎樣分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方法?

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方法

摘要:教育體制的改革以及素質教育的進一步發展,使得我國的教育行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空間。隨着新課程改革的深入,教學的主體地位開始發生變化,由以教師爲主體轉變爲以學生爲主體。新課程改革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能夠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地位,注重學生應用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強化學生的職業素養,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本文就針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教學方法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教學方法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作爲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體系的重要部分,其能夠有效幫助和指導學生學習,提高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律素質,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一般而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具有較強的綜合性、政治性以及思想性,其主要是利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指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有效解決實際生活中的問題,增強抵制錯誤思想和行爲的能力,促進學生的全面健康發展。

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重要性分析

一般而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重要價值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教育價值。對於該課程而言,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學生能夠建立高尚的情操、優秀的品質以及良好的行爲,有效培育“四有”人才。二是教學價值。《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作爲一門新課程,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能夠有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實用性、創新性以及針對性,具有重要的教學價值。三是社會價值。該課程能夠確保學生、高校以及社會這三者之間的聯繫,培養出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以及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的社會主義建設者。此外,該課程能夠提供平臺,促進學生綜合能力的發展,實現社會的轉型與發展。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現狀分析

就目前而言,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過程中,其還存在一些問題,降低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教學的實效性不高。其教學現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教師專業水平低;二是教學手段單一化;三是教學內容與實際相脫離。

(一)教師專業水平低

一般而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對教師的專業能力具有較高的要求。但是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教師的理論基礎知識不夠紮實,無法將理論知識與實際相結合,照搬照抄教材內容,導致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降低,嚴重阻礙教學效果的實現,無法有效體現出該課程對學生成長的價值。

(二)教學手段單一化

大部分教師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往往採用灌輸式和填鴨式的教學模式,過於重視教材理論知識的講授,而忽視對相關熱點和重難點的指導,導致學生只能被動接受教材知識,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影響教學目標的實現。

(三)教學內容與實際相脫離

教師在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進行教學時,往往會出現教學內容滯後性的現象,導致教學內容與學生的實際需求不相適應,難以有效指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此外,教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學內容與實際聯繫不強,難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降低教學的質量和效果。

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學方法分析

(一)主體教學法的應用

主體教學法主要指的是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中,對學生的主體地位加以重視,充分發揮出學生的主體性作用,提高教學的效果。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只有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地位,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不斷調整教學的內容與方法,強化學生的認知水平和能力,才能真正實現教學的效果。一般而言,教師在該課程教學過程中,能否發揮出學生主體性作用,將會對該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具有直接的影響。因此教師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活動中,必須要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因材施教,根據不同的學生採取不同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培養學生的獨立人格,促使學生形成正確的思想與行爲習慣,促進學生自由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