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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建築材料常見質量問題、成因及解決措施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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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現場建築材料常見質量問題

工地建築材料常見質量問題、成因及解決措施的論文

1.1地基基礎工程

當基礎地下水豐富時,水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不符合規範規定,水下混凝土強度、耐久性不滿足設計要求。因混凝土供應不連續,使同一根旋挖樁混凝土在灌注過程中停頓,導致斷樁發生。

1.2主體結構工程

鋼筋型號、規格不滿足設計及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如GB5011-2010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規定:抗震等級爲一、二、三級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其縱向受力鋼筋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之比不應小於1.25;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準值之比不應大於1.3;最大拉力下總伸長率實測值不應小於9%。

而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2010年版)對抗震等級爲一、二、三級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縱向受力鋼筋除應滿足上述要求外,還明確要求選用抗震鋼筋,即帶E的鋼筋。設計單位在結構施工圖說明中往往忽略了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2010年版)的要求,未明確提出要選用抗震鋼筋,導致施工單位採購鋼筋時未提出抗震要求,爲非抗震鋼筋,鋼筋抗震性能不滿足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2010年版)的要求,留下質量隱患。

鋼筋材質證明檔案不足以證明鋼筋合格,如鋼筋表面軋製號、批號(爐號)、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資訊,吊牌、合格證與實物之間不一致。鋼筋進場複驗取樣批次不滿足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2010年版)要求。鋼筋加工過程中過度拉伸,導致鋼筋直徑、力學性能等指標不滿足有關產品標準要求,形成“瘦身鋼筋”。“地條鋼”屢禁不止,仍有工程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施工配合比不滿足試驗配合比要求,導致混凝土強度、抗滲性能、初凝時間等指標不滿足設計及施工要求;混凝土生產完成到澆築時間間隔過長,坍落度損失過大,運輸途中或運到現場後加水;不能保證混凝土連續供應,導致質量問題發生,如:產生混凝土冷縫或施工縫留設不滿足設計要求(應力較小處)。填充牆砌體容重不滿足設計要求等。

1.3裝飾裝修工程

裝飾裝修材料不滿足設計要求,如石材厚度偏薄,不滿足設計要求;防水卷材型號規格不滿足設計要求;幕牆工程中,用雲石膠代替石材專用結構膠,用膨脹螺栓代替化學螺栓,連接螺栓及掛件用鍍鋅材料代替不鏽鋼材料等。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如SBS防水卷材,以次充好。材料複驗結果不滿足規範要求,如結構膠、幹掛石材抗彎強度、門窗“四性”指標、花崗石放射性、細木工板甲醛含量等複驗不合格。抹灰砂漿原材料不滿足配合比要求,如長江特細砂細度模數不滿足要求等。

2、產生問題的原因

1)建築材料市場誠信缺失,假冒僞劣產品時有發生。少數不良廠家、商家受利益驅使,喪失職業道德底線,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在明知不合格的情況下仍然生產、銷售劣質建築材料,爲工程質量埋下隱患。2)企業盲目採取低價策略,形成低價惡性競爭。

如部分鋼筋加工企業採取免費加工方式承攬業務,只有透過鋼筋“瘦身”來獲取利潤;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擴張過快,違規建分站,導致市場產能過剩,爲了佔領市場不得已以低於合理價銷售混凝土,擾亂了市場秩序。3)建築材料生產企業質量控制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建築材料生產企業技術人才缺乏,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制約企業發展。部分預拌混凝土試驗室存在對原材料檢驗頻次不夠、檢測能力不足、檢驗結果把關不嚴等問題,未對商品混凝土質量控制發揮應有的作用。4)市場監管需進一步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不夠。目前,建築材料的監督管理由多個部門負責,生產環節由技術監督局負責管理,流通領域由工商部門負責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後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部門之間如果配合不好,存在脫節現象時,不合格材料就有可乘之機逃避監管,最後用在了工程上。施工現場發現不合格材料時,一般採取退場處理,對退場過程及不合格材料的最終去向缺乏有效監管,有可能出現不合格材料“從一個施工現場退出來,又進入另一個施工現場使用”的情況。對銷售、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責任單位查處力度偏小,對不良企業震懾力不足,導致其存在僥倖心理,未能在源頭上杜絕不合格材料的生產、流通及使用。

3、解決問題的辦法

1)建立健全建築材料市場誠信體系,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氛圍。目前建築材料市場存在的很多問題都是因爲誠信缺失造成的,誠信缺失已成爲困擾建築材料行業管理的一大難題,要從建立市場誠信體系入手,從根本上解決建築材料假冒僞劣等突出問題。誠信體系建設要注重市場與現場的聯動,對材料生產、銷售企業項目現場行爲是否誠信進行量化評價,將評價結果用於企業的市場管理,與企業參與招投標、資質審查、評優評先等掛鉤,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局面。誠信體系建設要實現部門配合、協同工作,形成全面覆蓋建築材料生產、銷售、使用等全部環節的工作機制,任何一環節出了問題都將記入企業不良記錄,對企業誠信進行綜合管理,確保誠信建設取得實效。2)破除地方保護,減少地方在建築材料生產、流通及使用環節設定的多餘審批環節,廢除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規範性檔案,權力下放,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建築材料自由流通,生產企業公平競爭,提高建築材料質量。3)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建築材料使用環節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爲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使用建築材料的責任主體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強化建築材料的日常管理,並將檢查結果定期向社會公佈,形成通報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促使建築材料質量穩步提高。4)強化施工現場建築材料質量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用於工程。嚴格執行原材料“先檢後用”制度,原材料未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不得使用,防止“先用後檢”。設計單位在選擇建築材料時除應滿足有關設計規範外,還應滿足其他強制性標準要求,並充分考慮材料市場供應情況及現場施工條件,做到切實可行,保證工程質量滿足要求。建設單位在進行充分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選擇技術先進、實力強、講誠信的企業作爲材料供應商,並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主要建築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等,如:預拌商品混凝土、鋼筋、水泥及砌塊等。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建築材料進場驗收工作,不管材料是甲供或是乙供,進場驗收屬於施工單位職責,要認真核對原材料質量證明檔案與實物是否一致,覈對型號規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對建築材料進行外觀檢查,並按照規範要求取樣複驗,當發現不合格材料時,進行有見證退場處理。

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質量控制職責,監理實施細則要有原材料質量控制內容,落實具體監理工程師作爲原材料質量控制責任人,必要時對進場原材料進行平行檢驗,確保原材料質量合格。5)提高預拌商品混凝土站設立門檻。從生產場地、生產設備、人員素質、原材料供應、試驗室能力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嚴格把關,切實提高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控制能力。對預拌商品混凝土實行統籌規劃管理,綜合考慮當地混凝土市場需求量、企業生產能力等因素,總量控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數量及生產規模,並根據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輻射距離、交通情況等因素對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合理佈局,防止一窩蜂建站,逐步緩解產能過剩。

打擊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違規建新站、分站等行爲,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不符合總體規劃要求的站點實施關停處理,維護預拌商品混凝土市場秩序。對還沒有設立預拌商品混凝土站點的區域,加強宣傳引導,實行政策鼓勵,爲企業創造有利條件,引進有實力的企業來生產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促進當地建築業健康發展。

4、結語

建築材料質量合格是工程質量合格的前提,針對其存在的問題,要從行業管理、設計及施工現場檢查驗收等方面入手,提高建築材料質量水平,爲工程質量安全打好基礎。

參考文獻:

[1]陶利勇.談施工階段建設單位的現場質量管理[J].山西建築,2013,39(16):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