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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句法層面比較英漢分句做定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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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的關係詞使分句和所修飾的對象有明確的所指關係,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英漢分句定語句法結構比較的論文範文,歡迎閱讀借鑑。

從句法層面比較英漢分句做定語

 前言

英漢兩種語言的句子都包含主語、謂語、賓語、補語、狀語和定語等主要構成成分,其中定語“只是名詞短語的一個成分,不是句子的直接成分,一般不影響句子的格局”。(呂叔湘,1979:79)從句法結構來看,定語是可有可無的。然而,從語義角度來講,又是必不可少的。

英語語法中,將定語修飾或限制名詞這一語言現象稱爲關係分句(夸克,1985)、關係從句(張道真,1998)、定語從句(薄冰,1999)、定語子句(任學良,1995)等。

漢語語法中,不同學者對分句的定義不同,如,“分句是類似單句而沒有完整句調的單位”。實際上,分句相當於我們通常所說的主謂短語,可以作爲另一個分句的成分,也可以單獨存在,單獨存在時就是句子,正如石定栩(2002:27)所指出的“句子同小句在結構上沒有差別,不同的只是句法地位”。

從語義角度出發,劉月華(2001:151)將定語分爲限制性定語和描寫性定語。把分句及其修飾的名詞性成分看作是一個複雜的名詞性偏正結構,如“挑水的小夥子/買來的菜”稱爲謂詞性短語做定語;又如“小王提的意見/我說的話”等結構稱爲主謂短語做定語。

從認知角度出發,石毓智(2000:182)總結出漢語中做定語的分句的基本結構模式,即:[施事+動詞+受事]+的+名詞,如:他修車的車庫。並認爲施事或受事也可以缺省。

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將以對比語言學的一般理論原則爲指導,對兩種語言分句做定語的語言現象,從表層句法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並解釋其異同之處。

一、英漢分句做定語的句法結構比較

英語中分句做定語修飾名詞時,結構比較簡單,容易界定。分句構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句法單位,不論表達的意思多麼複雜,都要納入一致關係中進行處理。用做定語的分句是指由關係成分(關係代詞、關係副詞,有時是隱性的)引導的'形容詞性分句。從分佈上看,分句在句中做一個名詞性成分的修飾語,屬於附加成分,它與所修飾的名詞結合而形成的更大的結構單位在句中做主語或賓語,是構成句子必不可少的成分。例如:

(1)ThebookwhichIborrowedfromhimisveryinteresting.

(2)I’llalwaysrememberthedayswhenIlivedinthatvillage.

例(1)是由關係代詞which引導的分句限定名詞book,分句與名詞結合而成的成分在句中做主語。(2)是由關係副詞when引導的分句限定名詞days,分句與名詞結合構成的成分做句中的賓語。

漢語語法中往往將分句做定語的這種結構稱爲主謂短語或述賓短語+“的”構成的“的”字結構。事實上,這種“的”字結構和英語的定語從句有很大的相似性,只是表層結構上隱含了主語或賓語。如:

(3)桃花時節,也是萬物繁生的時節。

(4)他和那些僅有書本知識的人有根本的區別。

(5)他說的話我沒聽清。

例(3)是包含完整主謂結構的分句做名詞“時節”的定語,在句中作賓語。(4)用做定語的分句隱含了主事主語。(5)用做定語的分句則隱含了受事賓語,兩例中,分句與名詞結合的成分在句中均做主語。

從表層結構形式來看,英漢分句用做定語最明顯的差異,正如任學良先生(1995)所說,“英語的定語子句一定放在被修飾成分之後,而漢語卻相反,一定放在被修飾的成分之前。”

換言之,英語分句做定語時要置於中心名詞之後,而漢語則要置於中心名詞之前。例如:

(6)ThecarthatIhiredbrokedownafterfivekilometers.

(7)我租用的那輛汽車開出五公里後出了故障。

除了與中心名詞在位置上的先後關係有差異外,我們還可發現英漢語在使用分句這一結構單位做定語修飾中心名詞時,分句和中心名詞之間都有一個起到連接作用的詞。正如連淑能所言,英語中“句中的詞語或分句之間用語言形式手段(如關聯詞)連接起來,表達語法意義和邏輯關係”。

如(6)中的that,及(7)中的“的”。

英語中分句用做定語修飾名詞時,採用如下兩種連接手段:一種是用關係代詞(which,who,whom,whose,that),另一種是用關係副詞(when,where,why)。例如:

(8)Themanwhocamehereyesterdayisapainter.

(9)Iknowthemanwho/whomyoumean.

(10)Therewillcomeadaywhenpeopleallovertheworldwillliveahappylifeunderthesunofsocialism.

(11)TheplacewhereMacbethmetthewitcheswasadesolateheath.

英語的關係詞使分句和所修飾的對象有明確的所指關係。關係詞有如下兩種能力:首先,關係詞可以表明與所修飾的名詞中心語的一致關係,這個被修飾的名詞中心語被稱爲先行詞,先行詞是名詞短語的先行部分,分句作爲這個部分的後置修飾語。關係詞對它修飾的名詞有語義上的要求,如關係代詞who/whom所修飾的名詞性成分必須指人;which必須是指物的名詞;that不同於其他關係代詞,可指人也可指物;when的先行詞是指時間的名詞;where的先行詞是指地點的名詞;why的先行詞只能是reason。

其次,關係詞可以作爲分句結構中的一個成分或一個成分的構成要素,關係詞的選擇不是隨意的,除了要受到先行詞的影響外還要受到自身充當句法功能的能力的限制。例如關係代詞who,which和that除了起到連接作用外,在分句結構中還可充當主語或賓語,作爲分句內部的一個成分發揮作用,充當主語時,分句謂語動詞的時、體、態要和它保持一致關係。如:(12)Theyaredelightedwiththepersonwhohasbeenappointed.

句中做賓語的名詞短語被一個分句限定,“theperson”是先行詞,關係代詞“who”表明了與先行詞的性和人稱,分句中的動詞“appoint”受到時態和數的限制,在形式上與中心名詞保持一致,分句位於先行詞“theperson”之後。

與英語相比,漢語分句充當名詞定語時,不論該名詞指人、指物、指時間或指地點都要用結構助詞“的”和中心名詞連接起來。結構助詞“的”保證了整個短語的結構關係是用分句修飾名詞的偏正短語,如:〔他說〕的話,若去掉結構助詞,就變爲:他說話,成了一個主謂短語,整個短語的結構關係改變了。因此“的”字表明瞭分句與中心名詞之間的結構關係。但漢語不同於英語,分句不受它所修飾的中心名詞人稱、數等主謂一致關係的限制。如:(13)我遇見過許多菸捲不離手的人。(14)幾個青年婦女把掉到水裏又撈出來的小包裹丟給他們。

二、結論

英漢語中,分句做名詞修飾語與中心詞的位置關係在句法結構上表現不同:英語多爲中心名詞前置,漢語多爲後置。但二者都是採用分句與中心名詞相結合,分句緊隨中心詞,出現在最靠近它的地方,明確表明分句與中心語的修飾與被修飾的關係。這種修飾關係在句法表層結構中都用顯性的語法標誌表示。英語使用關係代詞和關係副詞,且在語義上成爲分句中的一個成分;漢語則使用結構助詞“的”來體現。兩種語言中,這種顯性的語法標記既在結構上清楚地表明瞭分句與中心詞的從屬關係,也有利於整個句子語義內容的準確表達。

有鑑於此,在外語教學過程中,當涉及這一語言現象時,則可將上述結論用於指導教學實踐,特別是英語寫作以及英漢互譯學習。在學習這兩項基本技能的過程中,分句做定語的出現頻率較高,且修飾成分有時會很長,處理時也較困難。因此,如能掌握英漢兩種語言分句做定語這一語言現象句法結構上的異同,輔以詞彙的恰當應用,則可減少錯誤,寫出或譯出符合各自語言習慣的表達,進而提高語言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問題[M].上海:商務印書館,1979:79.

[2]黃伯榮,廖序東.現代漢語[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50.

[3]石定栩.喬姆斯基的形式句法——歷史進程與最新理論[M].北京: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2002:27.

[4]劉月華.實用現代漢語語法[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

[5]石毓智.語法的認知語義基礎[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182.

[6]任學良.漢英比較語法(增訂再版)[M].延吉:延邊大學出版,1995.

[7]連淑能.英漢對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