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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估公司在保險市場中的作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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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險公估公司在國外保險市場中佔據着重要的地位併發揮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國僅是近幾年才真正起步,對保險業外人士而言,保險公估尚是一個新名詞。本文對保險公估公司在我國保險市場中穩健成長、並已發揮出的獨特作用進行介紹分析。

公估公司在保險市場中的作用研究

 

關鍵詞: 保險公估公司 保險市場 風險評估 鑑定 理賠

 

保險市場作爲一個完整的體系,是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中介市場構成的,而保險中介市場作爲保險市場的一個子系統,由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即保險公估公司)三方主體構成。十七世紀國外即有了公估人,而隨着其保險市場的不斷髮展,公估人在保險理賠中扮演着愈來愈重要的角色,時至今日,只要有賠案發生,國外保險當事人第一想到的就是公估人,公估人在其保險市場中佔據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國公估人起步晚、發展緩,即使是現在,“公估”對多數保險業外人士而言,仍是一個新名詞。從2001年3月23日第一家保險公估公司成立,至今我國保險市場中已然有180家公估公司。
  一、有了公估公司,保險理賠的公正性得到更有效的保證,被保險人先前的弱勢地位有了改觀
  沒有公估公司的日子裏,保險人既當運動員、又是裁判,理賠的天平因而難免有所失衡,保險人惜賠、漏賠現象時有發生,其公正性受到公衆的質疑;而今有了公估公司的介入,保險理賠的公正性得到更有效的保證。公估公司的中介身份決定了其處理賠案的客觀性與公正性:公估公司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覈准成立的'獨立中介,不受制於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可以接受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委託處理保險賠案,針對賠案作出的公估結論在保險各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條件下起作用。
  保險人、被保險人是運動員,公估公司是裁判,這種角色的調整與重置無疑是科學合理的。某建工一切險賠案中,被保險人報損清單中列明的某建材價格經公估公司覈查發現明顯偏低,因此在公估報告中據實對此項作了更正,保險人提出了不同意見:報損清單中的每一項目是由被保險人填具並簽章確認的,錯不在保險人,被保險人因此利益受損應自行負責。公估公司據理向保險人耐心解釋、說服,最終達成共識,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因此得到了應有的補償。此類裁決無疑是公正的、令人信服的。
  二、有了公估公司,保險理賠的技術含量進一步提高,損失原因、損失程度的鑑定更趨專業化
  保險標的種類繁多,出險原因千差萬別,爲確保公估結論的準確性,公估公司一般建有專家庫,每一賠案均有相關行業的專家參與。是否瞭解保險標的是處理賠案的關鍵,而往往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對損失標的知之甚少,這就給理賠工作的順利進行帶來很大的難度。此類賠案交由公估公司處理,許多問題會得到最理想的解決:公估公司首先會派出專家及公估師對出險現場進行查勘,掌握出險前後的情況、出險現場的情況,而後對出險原因、損失程度做出專業鑑定,並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公估公司的公估意見既客觀、公正而又專業,容易得到保險雙方當事人的信服。在專業基礎上進行的保險理賠,其科學性是顯而易見的。賠與不賠、賠多賠少更有說服力。很多時候,公估公司在辦結賠案之後,還會應保險當事人的要求,對日後資產的管理、防災防損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建議,使其對風險的防範與應對更加科學化。
  三、有了公估公司,保險理賠效率進一步提高,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不滿情緒得到緩解
  “投保容易理賠難”是老百姓針對保險人較普遍的不滿說法之一,大體意思是說,如果你要投保,那麼保險公司會十分主動地將優質服務送到你的面前,但一旦出險了,保險公司就沒那麼主動了,甚至會“變臉”,效率與投保時相比完全兩樣。保險理賠效率低、服務差,是民族保險業的痼疾。保險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惜賠”現象時有發生,加上理賠時角色轉換、成了“大爺”,態度自然不客氣,能推則推、能擋則擋。而有公估公司參與的保險理賠則完全不同,理賠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
首先公估公司的立場是公正的,賠多少依據出險事實、保險約定來判斷,不受制於任一方保險當事人,不會惜賠或騙賠。自然不會因此挖空心思、製造矛盾而浪費時間;再者公估公司是專業的,對損失原因的鑑定、損失價值的評估、保險責任的認定必然更科學、更有說服力也更有效率,大大縮短了出險現場查勘、定損理算、談判協調的時間;而且,公估公司一般在公估結論得到保險雙方當事人認可的條件下出具報告書,使得賠案几乎不可能有反覆,可以做到“一次到位”。實踐中,亦正是公估公司的客觀、公正、專業以及良好的作業態度、作業效率,起到了調節器、潤滑劑的作用,緩和、化解了保險各方當事人的矛盾。據廣西首家公估機構———廣西誠信達保險公估公司介紹,當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賠案中發生激烈矛盾、難以調和時,一般會聘請公估公司介入,而公估公司以其高效的專業服務使得賠案順利解決,保險雙方當事人握手言歡。2004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及部分省級消費者協會將部分保險條款點評爲“霸王條款”,保險人最大範圍地受到國人的口誅筆伐。筆者認爲,藉助公估公司的力量,提高理賠效率,是重塑保險人誠信的有效途徑
  四、有了公估公司,投(承)保的盲目性進一步減少,保險人、被保險人投(承)保行爲更趨科學化
  保險市場開放之後,人保、太保、平保“三足鼎立”成爲歷史,國內外資本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競爭,市場爭奪空前激烈,“以低費率打動投保人”一度成爲國內保險人競爭的主要手段,致使賠付率不斷攀升,利潤率不斷下降。慘痛教訓使保險人認識到,不考慮風險、僅注重市場佔有是行不通的。聘請公估公司對擬承保資產進行風險評估,聽取公估公司的專業意見是十分必要的。“保險標的承保前的檢驗、估價及風險評估”是公估公司的另一主業。籍借強大的技術力量,對擬投(承)保資產進行風險評估,對標的所面臨的、尚未發生的和潛在的各種客觀風險進行識別、估測、鑑定。
  在此基礎上,結合其他因素綜合分析,對風險的性質、風險發生的條件、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等做出科學的判斷,確定標的的風險等級,然後根據標的的危險等級,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來預防和控制風險。就“哪些資產應投(承)保”、“應投(承)保什麼險種”等具體問題提出專業意見,爲保險人、被保險人科學地投(承)保提供專業指導。兩年前在國內,企業投保前先聘請公估公司進行風險評估是極少的,而今,嚐到甜頭的企業表示:風險評估是瞭解資產狀態的好辦法,應將之日常化。現實中,有了公估公司的風險評估報告,確定投(承)保範圍、險種、費率有了科學依據,保險雙方當事人保險合同的簽訂往往會更順利、更有效率。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介部主任雷洪生認爲,中介機構近幾年從無到有,展業和理賠專業優勢越來越得到認可,這和保險業自身的發展、保險公司經營策略的逐步改變是分不開的。保險公司開始對成本、質量、社會效益三個因素進行權衡比較,考慮與中介合作,試着用“兩條腿走路”。公估公司的效率與專業亦已逐漸贏得保險人、被保險人的尊重,“理賠請公估”在我國某些發達地區(如深圳)已形成制度性安排。隨着保險市場的不斷完善,我國公估公司將如國外公估公司一般,在保險市場中起到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爲我國保險市場的完善、民族保險業的健康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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