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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幸福是“合於德性的現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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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幸福;德性;中道;思辮

淺析幸福是“合於德性的現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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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幸福自古以來就有多種理解。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時期也是整個西方哲學史上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他的幸福觀是古希臘哲學中最系統最完善的。亞里士多德認爲幸福是“靈魂的一種合於德性的現實活動”。在他看來,幸福就是至善,幸福是終極的、自足的,我們是爲了它本身而選取它,而永遠不是因爲其他別的什麼。幸福是透過德性,透過學習和培養得到的,此外幸福也需要外在善的輔佐和合乎中道行爲的保障。

    什麼是幸福?怎樣獲得幸福?這是人類亙古不變的追問主題。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科倫理學》中全面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幸福觀與幸福體系。

一、幸福與幸福的生活

    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科倫理學》中討論了幸福與善、幸福與德性、幸福與快樂、幸福與思辨活動的各種關係,指出幸福是一種善,是一種合於美好德性的現實活動。在他看來幸福是一種最高的善,是一種最高的快樂,幸福是終極的、自足的,是無條件的。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一切技術,一切規劃以及一切實踐和抉擇,都以某種善爲目標。因爲人們都有個美好的想法,即宇宙萬物都是向善的。”人們生活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其中有一些是我們爲了其他目的而選取的,例如,錢財、長笛,被我們作爲達到其他目的的工具。但是“如若在實踐中確有某種爲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其他一切事情都要爲着它—那麼,不言而喻,這一爲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種最後的東西,只有那由自身而被選取,而永不爲他物的目的纔是最終的。那麼一切行爲的最終目的、最高善到底是什麼呢?亞里士多德認爲這就是“幸福”。只有幸福“我們是爲了它本身而選取它,而永遠不是因爲其他別的什麼。”並且“幾乎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是幸福”。這是因爲,首先,幸福是每一個人都追求的,是每個人生活的目的。其次,幸福只爲自身而存在,人們是隻爲了幸福本身而選擇幸福,而永遠不是爲了其他別的什麼。再次,幸福是自足和完滿的。幸福僅憑其本身就足以使生活有價值且毫無匾乏,有了幸福,人們就再也不缺少什麼了,不需要我們再添加任何東西使之完滿,它本身就是最完滿的。所以得出結論:幸福就是最高的目的,即最高的善。亞里士多德認爲,善的事物有三種:一種是外在的善,一種是靈魂的善,另一種是身體的善,而“靈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靈魂的善就是“靈魂的實踐和活動”的幸福,就是善的生活,善的實踐。他說,“我們所要尋求的幸福的各種特質,全都包括在我們關於善的說明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