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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溫州市自考轉考手續辦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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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根據《浙江省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要求,2016年起自考轉考手續辦理調整至與當次自考報考同期辦理(免考辦理時間不變,爲3月與9月初),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下半年溫州市自考轉考手續辦理通知

轉考說明:

在籍自考生由於某種原因而離開原報考地,需申辦轉考手續。

1.外省轉入

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自考生,須將原所在地的考籍電子檔案(考生基本資訊、合格課程資訊、筆跡資訊、獎懲記錄等)轉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電子檔案後將在浙江教育考試網站上公佈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轉入檔案編號”。

外省轉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以上課程合格成績,方可憑轉出省的《轉考介紹信》、身份證和“轉入電子檔案編號”在每年的1月和7月自考報名時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

轉入自考生一律執行我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頂替規定,凡與我省專業計劃規定的名稱和要求不同的課程、免考課程、綜合性實踐環節課程(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綜合作業等)一律不能轉入也不得頂替其他課程。

轉入考生應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於5門、本科不少於4門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

2.轉往外省

由我省轉往外省的自考生,須在轉入省取得1門或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後,方可持身份證、我省准考證、課程合格證,轉入省准考證和課程合格證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考手續,開具《轉考介紹信》。

3.省內轉考

省內轉考的自考生不需辦理轉考手續,但需儲存好原准考證、課程合格證書。若原准考證遺失,須到原發證教育考試機構辦理由計算機打印並簽字蓋章的《考生基本情況表》,該表作爲自考生的畢業生材料在申請畢業時上報。

溫州市各縣、市、區考試機構自學考試報名點及轉考辦理時間

地區受理單位地點辦理時間
溫州市區溫州市教育考試院溫州市市府路490號市教育綜合辦公大樓7月5日-15日
(工作日)
永嘉縣永嘉縣教育考試中心永嘉縣上塘鎮永建路235號7月14日
平陽縣平陽縣教育考試中心平陽縣昆陽鎮狀元路68號(平陽縣教育局二樓205)7月12日、13日
蒼南縣蒼南縣教育考試中心蒼南縣靈溪鎮瀆浦老街(蒼南縣教育局)7月14日、15日
文成縣文成縣招生辦文成縣大嶨鎮招待所巷12號7月7日、8日
泰順縣泰順縣招生辦泰順縣羅陽鎮人民路27號7月12日、13日
瑞安市瑞安市教育考試中心瑞安市安陽新區安陽南路(實驗中學對面)7月14日
樂清市樂清市招生辦樂清市樂成鎮環城東路467號7月11日、12日

拓展閱讀》》

自考基本情況瞭解

1 自考是一種什麼形式的考試?

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透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佈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2 自考基本考試製度有哪些?

答: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啓用前屬絕密材料。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專科(基礎科)一般爲3—4年,本科一般爲4—5年。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科目的考試。

3 自考是國家承認的考試嗎?官方考試機構是什麼?

答: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隨着我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對學習的願望十分強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組織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關於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覈制度的決定”。於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主要有專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院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