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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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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幫助大家瞭解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進一步規範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校,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科技大學,英文全稱:“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標代碼:10534;考點代碼:4314;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

第三條 學校概況: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設有90個本科專業,涉及理學、工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農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擁有8種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及“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推免權資格。並可開展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學位和高校教師碩士工作。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佈的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爲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條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制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招生對象主要爲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計劃、招考方式、收費標準,培養形式按國家相關檔案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擬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宣傳和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總結,上報招生有關數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檢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遵循“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監督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貫徹實施,實行全程監督,規範招生行爲,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九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通訊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郵編:411201;聯繫方式、傳真:0731—58291000,學校網址:http://www。hnust。edu。cn,研究生院網址:http://graduate。hnust。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十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務會議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分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經主管校領導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備案。

第十二條 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校透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支援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

第十三條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獎助學金政策參照《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管理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6]68號檔案規定發放。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學校選拔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在崗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命題、組考、招生宣傳和複試、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研究生招生考試監考、組考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組考的工作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且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

第五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遵守組考、複試、錄取有關規定,按程序、要求進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和舞弊,不得擅自改變招生錄取計劃,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學生入學。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須注意做好研究生招生期間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丟失有關試卷、答卷、及有關檔案資料。對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爲的單位或當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第六章 報名與現場確認

第十八條 碩士研究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繳費,併到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 經學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相關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已被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第二十條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