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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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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西南政法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2)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以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5.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6.現役軍人、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  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諮詢。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網報時自己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資訊。

1.報名考試點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按網報時所選擇報考點的“報名須知”中指定的地址辦理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照像。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須一併提交在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單考生另加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函、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並備複印件一份,以及兩名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覈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資訊。

(2)報名考試點按教育部規定當場攝像採集考生本人圖像資訊。

(3)考生按各省級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資訊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髮放准考證(准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網上下載打印《准考證》系統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開通,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資訊,下載打印《准考證》)。並在複試時對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初試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初試科目:請查閱《專業目錄》。

(二)複試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完成。複試規則和程序等資訊將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園網主頁上,複試內容及形式請閱《專業目錄》的“說明”及“複試欄”。複試通知書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園網主頁下載打印。

六、複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爲準)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一律加試。複試時加試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兩門,加試方式爲筆試,筆試科目請詳閱《專業目錄》的“加試欄”。

七、體檢

考生複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覆試通知。

八、錄取

錄取類別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在初試、同等學力加試、複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爲考生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獎助學金和學制

(一)學費:據國家有關規定,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政策透過各種途徑爲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頁()。

(三)錄取爲定向就業(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學位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助學金。

(四)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爲三年,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除外)研究生學制爲兩年。

十、其餘事項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爲碩士生後,按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定向就業合同。

若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

聯繫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75; 圖文傳真:023-6725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