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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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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

這已經是第二次寫模擬法庭心得體會了,回首上一次吳老師組織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已經一年有餘了,但仍歷歷在目。而對於這次模擬法庭我本不以爲然,可是同學們的傾情演出和體現的法律素養讓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謝吳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辛苦付出,不但沒有讓我倦怠,反而讓我重溫了第一次模擬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難忘,讓我“溫故而知新”簡單複習了刑事訴訟法中法庭審判的流程,說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讓我們的認識得到了實質上的飛躍。且說說看我的收穫吧,主要對法庭審判這個流程的掌握: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一)開庭

當我們旁聽人員在觀衆席上坐定下來,這時候書記員講話了。書記員首先查明瞭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讀了法庭規則,並請公訴人、辯護入庭,再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當審判人員就座後,當庭向審判長報告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這裏當我看到證人出庭了,我頓時心生感動。且想偌大的一箇中國,雖然法律明文規定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可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證人被“千呼萬喚”都仍不出庭作證。而這個小小的模擬法庭卻讓彰顯了法律被付諸實踐的可貴之處。

接下來,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後,查明瞭被告人的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是否被採取了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以及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況自古以來就是審判最開始的必經程序,這也是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後,審判長宣佈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開審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迴避,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的陳述。審判長分別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迴避和申請回避的理由。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卻恰恰體現了刑事訴訟法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保證着訴訟的公平正義。

(二)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審判人員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當庭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覈實的訴訟活動。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應該有充分證據證明,對罪名定性應該準確,而看我們同學們自己寫的起訴書,聽了之後,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這三年學習法律絕不是在紙上談兵,而是活學活用。然後是被告人陳述,再分別訊問了各個被告人,接着是控辯雙方申請舉證,發問、詢問證人,出示物證、宣讀鑑定結論或有關筆錄並進行質證,再由法庭覈實證據。經過舉證、質證、認證的證據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互相辯駁的活動。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言,再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最後控辯雙方進行相互辯論。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控辯雙方各抒己見,讓案件事實在辯論過程中越發顯得明朗,對如何適用法律來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後陳述

在法庭辯論終結後,合議庭評議和宣判之前,給被告人以最後陳述的權利,使其還有一次爲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雖然被告人的陳述在這裏已是強弩之末,可能已經不能扭轉乾坤了,但是訴訟法應該爲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提供給其一次表達心聲的機會,同時還有利於教育廣大羣衆要守法,時時刻刻牢記法律的底線。

(五)評議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完畢後,審判長宣佈休庭 0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後,復庭由審判長當庭審判。

至此,模擬法庭燃起的硝煙終於可以塵埃落定了。接受了這樣一次法庭的洗禮,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絕不能鑽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總的來說,整個模擬法庭表演近乎完美,雖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僅教給了法學院同學們關於法庭審判的專業知識,更教育了同學們珍愛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2

我是,是第五組的成員,在民事模擬法庭中擔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簡稱,即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事模擬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進行的,它是學生在大學時期瞭解和運用法律,學習法律的最好實行的方法,它能夠使學生更好的瞭解和運用法律,使同學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知識,讓同學們瞭解和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讓同學在出入社會後少點錯誤,爲同學們多積累點經驗,爲同學們出入社會打下基礎。

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看清了法庭的相關程序,讓我明白了民訴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活動,讓我明白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採用什麼方式,什麼訴訟請求維護自身的權利,並用相關的法律來約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公正司法,公正審理。對案件認真負責,要堅持爲人民負責的原則,用相關的法律維護人民的利益,訴訟當事人要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手段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並同時監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舞弊,運用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社會趨於穩定。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懂得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約束自己,時常心中有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處理和解決事情,無論什麼時候都要記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及時地運用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解決事件。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3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XX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於20xx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透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於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爲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繫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麼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後,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麼,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爲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爲一隻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繫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鍊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透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作爲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係,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爲。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爲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爲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三、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羣衆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透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紮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託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麼,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着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於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透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後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4

在這次學校組織的爲期一個星期的機械廠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使我更深刻地瞭解到了實踐的重要性。透過這次實習我有了許多的反思,只具有理論知識是不夠的,更要有基本的動手能力,而這恰恰是我所缺乏的。透過實習我們更加體會到“學以致用”這句話中蘊涵的深刻道理。我們的主要實踐活動是參觀長江動力機械廠和金秋紅日機械廠,瞭解工廠的工業生產業務,製造大、中、小型各類零部件的機牀的工作過程,工作原理以及生產,加工各類零部件的流程。實習期間,認真聽從了指導老師的安排與同學們分組進行參觀學習,認真聽取各工廠師傅和老師的講解,瞭解各車間的安全細則和規章,學習師傅給我們講解的各類大型、中型機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範及各種產品的工藝過程,並與所學理論知識進行對比,獲益匪淺。透過這次實習我們瞭解了現代機械製造工業的生產方式和工藝過程。熟悉工程材料主要成形方法和主要機械加工方法及其所用主要設備的工作原理和典型結構、工夾量具的使用以及安全操作技術。瞭解機械製造工藝知識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在機械製造中的應用。

在工程材料主要成形加工方法和主要機械加工方法上,具有初步的獨立操作技能。在瞭解、熟悉和掌握一定的工程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過程中,培養、提高和加強了我們的工程實踐能力、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透過這次實習,讓我們明白做事要認真小心細緻,不得有半點馬虎。同時也培養了我們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技術規則和愛護國家財產的自覺性,提高了我們的整體綜合素質。很快我們就要步入社會,面臨就業了,就業單位不會像老師那樣點點滴滴細緻入微地把要做的工作告訴我們,更多的是需要我們自己去觀察、學習。不具備這項能力就難以勝任未來的挑戰。隨着科學的迅猛發展,新技術的廣泛應用,會有很多領域是我們未曾接觸過的,只有敢於去嘗試纔能有所突破,有所創新。生產實習已經結束了,驀然回首,在爲期並不太久的幾天實踐中,我們收穫了數不盡的財富,或許在我們以後的人生中都不會再有這樣難得的機會了,大家共同維護着集體的利益,積極樹立着學校的形象。雖然沒有經過長時間的鍛鍊,但給我帶來的影響卻遠沒有結束,它使我走出校園,走出課堂,走向社會,走上了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到社會的大課堂上去見識世面、施展才華、增長才幹、磨練意志,在實踐中檢驗自己。

這幾天的生產實習雖然比較辛苦,也不知道這是慶幸還是依戀,但回想起來才發覺,原來乏味中充滿着希望,苦澀中流露出甘甜——這次生產實習是有趣的、豐富的、快樂的。我親身經歷了從一塊鋼板到半成品,成品的偉大轉變,我想這是沒有去過的同學所難以體會到的。這次實踐經歷所帶給我的是一次能力的全面提升,我也認識到自己的很多不足,長期的學習使我遠離了生產實習,動手能力特別弱,對壓力的承受能力也不足。

也許有了這次的體驗,會使我在以後的日子裏更加坦然地面對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難關。經過這周的生產實習,我對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領域的知識有了更深,更廣的認識。以前在學校瞭解的知識太狹窄,只把目光停留在僅學的幾門專業課上,而且僅有的幾門專業課學的也不是很精通。透過這次專業實習,我不僅在專業知識上有很大的收穫。而且在對待學習以及生活的態度上更有了意想不到的收穫。首先,在專業知識上有了全面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是動手實驗的能力。作爲工科生,我們學習的內容比較抽象,在學校實驗的機會不是很多。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5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了《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非常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可以說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心情的衝動。

訴訟源於紛爭。那麼,紛爭又源於什麼呢?我認爲,源於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爲一方想着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於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應該是自己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爲。總有那麼一些人這樣子想:反正糾紛已經形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不過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他們應該是這樣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麼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着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麼樣。當然了,這樣子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這裏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於糾纏不請,甚至糾纏着糾纏着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必須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一定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應該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棄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着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於放棄就可以了。更何況,放棄的又不是自己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麼又是無知呢?因爲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爲應該怎麼樣,於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塗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噹噹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後,就不會堅持自己的立場,以至於悻悻然地放棄自己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爲什麼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己的家裏,有什麼區別呢?多了一個國徽,多了幾個法官。僅此而已!我們不得不拜倒於國徽的威嚴!可是話又說回來,多了幾個法官,至少我們的訴訟費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雙方,在出現糾紛的時候,在自己家裏協商爲什麼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呢?既然在法庭上可以剋制自己的情緒,心平氣和的擺事實講道理,那麼爲什麼當事人之間私下就不能這樣呢?如果在自己家裏協商就像在法庭上辯論一樣,我們將會省卻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時間,多少的金錢啊?

人性的弱點,爲什麼就不能爲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面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聖的訴訟,原來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同樣的法律事實,不同的律師或者不同的當事人,往往會有不同判決。這是爲什麼呢?難道是法官貪贓枉法?

非也非也!這並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纔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麼法院就受理什麼,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後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並且依法判決,那麼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爲什麼還會有不同的判決呢?因爲不同的律師或者不同的當事人會有不同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同,都將可能導致最後判決的不同。所以說,爲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於當事人來說,真可謂非常重要。

這就是我關於模擬法庭一些想法。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6

認識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處,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並沒有那麼大。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註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關於模擬法庭心得體會xx年 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衆,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於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 4週歲但未滿 8週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爲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爲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爲其行爲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爲。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爲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爲並不是爲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爲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爲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爲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透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啓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透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7

我們這次案件的情況是這個樣子的:20xx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高秀峯到陳天明家去玩,高秀峯開玩笑說:“你怎麼不買輛車”。陳天明說:“沒錢買,不行,哪天我們去搶一輛車”。高秀峯問:“怎麼搶啊?”陳天明說:“把司機的手和腳都綁上扔到路邊的溝裏就可以了”。20xx年12月12日8時,被告人高秀峯與莊屋鄉西村村民程龍海(外逃)去京華市羅莊玩,錢花光,於是被告人高秀峯想起了陳天明說的搶車的事情,於是高程兩人買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預謀搶一輛出租車。後騙取趙紅霞駕駛的奧拓牌出租車,要求趙紅霞送兩人回江城縣,當車行駛到江城縣礦坑鄉朱柳存附近時,兩人便動手搶劫。被告人高秀峯用買來的塑料shou槍對準趙紅霞的頭部,程海龍試圖用買來的膠布捆綁趙紅霞的手腳。混論中被害人趙紅霞逃跑,兩名被告人後開車逃跑。車後經陳天明轉賣以8000元的價格買個了左建芳,扔掉了車上的血衣,車款自用。被搶車價值1.6完元人民幣,案發後被追回還給被害人。

這次模擬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審判組,擔任審判員。在第一次的討論中我深感自己在老師提出的問題上面知識的不足,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去思考,怎麼去做,怎麼去找出重點並給予回答,這從側面說明我基本的知識是欠缺的及自身的能力上還是有極大地侷限的。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方面我是需要改進的,同時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第二次的錄像的時候,由於審判人員的人數有限,我只是作爲一名觀衆,但這次除了和前幾次一樣讓我更加了解了一個庭審的過程外,讓我對審判組處理一個案子的思路有了點印象。還有讓我感興趣的是法官的服裝。這次的模擬法庭對於我個人而言我的知識和分析能力是不夠的,需要不斷的努力學習,強化,需要我接觸更多的不同種類的案例對自己不斷的訓練。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也在像何曉意,杜豔雲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學習的地方。這次的模擬法庭就我個人而言是對其比較滿意的。

但我更喜歡以這種方式來一次模擬法庭,就像老師之前所說的,單單一個案例其餘的問題分別交給審判組,辯護組,公訴組解決但考慮到我們現在的能力還不夠所以沒有這麼做,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因爲雖然一開始可能時間會花得多一些但是我覺得這肯定會使我們隊整個案情有更大的瞭解,又因爲我們透過了對案情的分析就能夠更好的瞭解一個思維分析的過程,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因爲只有掌握瞭如何分析的思維方式你纔可能把握好更多的案例。你才能夠從中學到更多的東西。否則的話就會出現僅僅留在形式上的錯誤,或者說是一種形式主義。

我想說是要經過自我思考的模擬法庭一開始肯定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不能因爲會出現這些問題而去迴避,應該主動的去解決,從中間獲得經驗。也只有在一次一次不斷的對案例的分析中我們才能夠真正意義上學到更多的內在的東西,及外在的程序性過程,當然我不否認在刑事訴訟上程序性問題的重要性,畢竟這是一部程序法,強調的是程序而不是內容。

所以我想說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內容:

這次的模擬法庭給我的總體的感覺是可以的,無論在之前的討論上還是在正式的錄像上。無論是在前期工作的準備上,還是後期對這個工作做的一個整體的回顧上。大家都十分努力的在把這件事情做好。

我知道自己對法律的基本知識上的掌握是不夠的,自己對一個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沒有的,因爲自己是個愛上網,特別愛玩遊戲的人,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更加努力的去學習好法律的基本知識,少玩一些遊戲,多做一些實際性的工作,爲自己做一個厚實的準備,但是這個我還是需要時間慢慢去克服的。

我知道我們現在的能力可能還不夠僅僅對一個案例分組進行獨立的討論及思考,但是我希望這種讓我覺得新鮮的方式能夠在下次出現,雖然我知道中間可能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我想也只有我們把一點一點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纔會有更大的進步,而不僅僅是在形式上。這也會讓我們對案件有更大的瞭解,對自己的思維的訓練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希望自己多參加這樣的活動吧!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8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於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穫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對於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佈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透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後,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並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透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瞭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瞭解案情後,我們翻閱了大量關於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後對着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瞭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於法條的理解並不僅僅在於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並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穫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麼的莊嚴與神聖。

最後,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間後,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麼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能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9

20xx年3月26日上午,我參加了由長春電大-法律系組織的一次特殊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電大模擬法庭心得體會。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必不可少作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透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爲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心得體會。

二、精心組織、認真參與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電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同學們扮演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應角色,審判人員、控辯雙方、原被告雙方和證人言行均在忠於案件的基礎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三、加強對人民羣衆的法制教育至關重要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後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佔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發生。

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透過兩年多的學習,特別是在這次“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後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10

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

必不可少作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透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爲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

二、精心組織、認真參與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電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同學們扮演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應角色,審判人員、控辯雙方、原被告雙方和證人言行均在忠於案件的基礎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三、加強對人民羣衆的法制教育至關重要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後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佔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發生。

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透過兩年多的學習,特別是在這次“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後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