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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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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是指一定年齡階段內的人們所從事的,爲獲取報酬或經營收入所進行的活動。以下是由本站小編爲爲大家推薦的2017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2017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017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學校名稱:編號:

學生姓名: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地方基層項目□部隊

□高等學校□其他教學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其他企業 檔案接收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特別提醒:請畢業生務必在畢業後3個月內透過學校就業網查詢檔案去向及接收單位是否收到。 戶口遷移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戶口遷入

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學號 院系 學歷 專業名稱 學制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聯繫

電話 E-mail 學校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聯繫部門 學生工作處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透過對乙方的瞭解、考覈,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透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爲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1.本協議自動解除();2.需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3.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行爲。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2.不履行本協議,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所介紹的本單位情況嚴重失實;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複印件無效。

甲乙雙方補充條款(有無用人自主權說明及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畢業生)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甲方意見 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2017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E-mail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機關□部隊□科研設計單位□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科研助理□農村建制村□城鎮社區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畢業學校 學歷 學號 專業 畢業時間 E-mail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透過對乙方的瞭解、考覈,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透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爲確認對方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並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係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爲自之日起年,工作崗位爲,工作地點爲,報到期限爲年月前,報到地點爲。

四、乙方被錄(聘)用後,乙方試用期爲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爲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爲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戶問題,乙方戶口遷往落戶;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爲公務員、升學(留學)、參加(選調生、選聘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協議的第四聯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由乙方將本協議的第三聯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由乙方所在學校提供。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校、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公章)

年月日

學校名稱:

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公章):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院(系)(公章):

經辦人:年月日經辦人:年月日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就業網址:

注意:

1、《協議書》各項內容填寫真實、完整。

2、學生就業單位真實可靠,家庭電話、用人單位電話、學生本人電話要保證有其一暢通,學院就業處每年5月底、6月初會覈查,湖北省就業中心每年八月底九月初會覈查。

3、凡人戶一致(工作單位和原戶口所在地在同一地級市內)的單位,均在報到證上會顯示,並裝入其檔案袋中伴隨其一生,如離職需修改單位必須在畢業後兩年內,並要出具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4、所有就業的單位均在網上(在全國就業辦公平臺)登記並公佈,單位在網上可以查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