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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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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聯繫人、聯繫方式)或(系駕駛員)或(系車主)或(系肇事方之×)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交警大隊或(××人民調解委員會)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

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爲___)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爲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後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製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事故的前期處理:

事故發生後,甲方透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乙方××元醫療費。

(三)、××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

××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___無責任。

二、雙方協商情況

(一)、雙方協商的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

(二)、雙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經過充分協商,按照合法、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本調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字。

(四)、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達成沒有受到脅迫、重大誤解等因素的影響,不存在對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的誤解,是在完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 

三、協議內容:

(一)、2011年陝西省人身損害賠償基本數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