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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蒙古舞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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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舞,是由勞動人民在長期歷 史進程中集體創造,不斷積累、發展而形成的,並在廣大羣衆中廣泛流傳的一種舞蹈形式。民間舞蹈和人民的生活有着最密切的聯繫,它直接反映着勞動人民的生活和鬥爭,表現着他們的思想感情、理想和願望。由於各民族、各地區人民的生活勞動方式、歷史文化心態、風俗習慣,以及自然環境差異,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風格和地區特色。世界上各個國家、各個民族都有各自不同風格特色的民間舞蹈。在歐洲芭蕾舞劇中的`民間舞蹈,一般稱作代表性舞蹈或性格舞蹈,它是經過舞蹈的專業加工,使其與芭蕾的風格相和諧、統一在一起。

少數民族蒙古舞的基本知識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以及吉林、黑龍江等省蒙古族聚居地區的民間舞蹈。蒙古民族的舞蹈文化與他們的狩獵、遊牧生活有密切聯繫。蒙古民族祖先的原始舞蹈形態,在新石器時代、青銅時代鑿刻的陰山崖畫、烏蘭察布崖畫中,有着生動真實的表現。在古代,蒙古族還有很多模仿兇猛動物的舞蹈,如“白海青”(白鷹)舞、熊舞、獅子舞、鹿舞等。這些舞蹈作爲獨立的形式,大都失傳,但在薩滿舞中仍有反映。

蒙古族圖騰多是兇猛的飛禽走獸,崇拜白顏色。古代薩滿教中的女巫師跳舞時,身穿白色長袍,手持白綢巾翩翩起舞。直至20世紀50年代,蒙古族民間還流行着“安代”(亦稱查幹額利葉)這一古老的舞蹈形式,其踏地爲節的舞蹈特點仍保持着蒙古族古代廣泛流行的踏舞特徵。1240年成書的《蒙古祕史》記載了在慶典時跳踏舞的熱烈場面:“繞蓬鬆茂樹而舞蹈,直踏出....沒膝之塵矣。”在元朝的詩歌中也有“齊聲才起合,頓足復分曹”、“踏歌盡醉營盤晚”等詩句,是對這種舞蹈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