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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關於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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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和工作的日常裏,大家都經常看到論文的身影吧,論文是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一種說理文章。那麼你有了解過論文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暨南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若干規定,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暨南大學關於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若干規定

暨南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若干規定1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教學過程是實現本科培養目標要求的重要教學環節,是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重要體現,是全面檢驗學生綜合素質與實踐能力培養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及取得學位資格的重要依據,是衡量高等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重要評價內容。做好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於提高本科畢業生綜合能力和全面素質具有重要意義。爲規範管理,提高我校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作出如下規定。

一、目的與要求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本科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實踐中培養學生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

畢業設計(論文)要求學生綜合運用理論知識、實踐技能來解決本專業的實際問題。爲確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各學院要在畢業設計(論文)前做好專業課程設計、綜合性實驗和自主設計性實驗、畢業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在畢業設計(論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開拓學生的知識面,重視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和開發學生的創造力。對學有餘力的學生,可提前參加教師的科研活動。

二、組織管理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由主管校長領導,學校教務處實踐教學科主管,各學院組織實施。

(一)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工作職責: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制訂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檢查和監督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落實情況;評選校級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等;

(二)學院工作職責:制訂本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細則;審定所屬各專業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督促、監督、檢查各系(部、所、中心)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執行情況;推薦院級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以及總結和歸檔等工作;

(三)系(部、所、中心)工作職責:根據學校、學院規定,制訂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計劃與工作程序,組織師生落實具體工作;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一般安排在第八學期撰寫,但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和配備指導教師的工作應在第七學期結束前完成。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須在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全部結束。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環節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每個指導教師應全面負責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各項教學活動。

(一)指導教師的條件

1.指導教師應由具有一定研究工作經驗、治學嚴謹、工作踏實並有講師或相當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擔任。初級職稱的人員原則上不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但可以協助指導教師工作。指導教師由系(部、所、中心)安排,學院審查備案。

2.在校外做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可採用合作指導的形式聘請合作單位中級職稱以上的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擔任指導教師。

(二)指導教師的職責

1.指導教師應爲人師表、教書育人,對學生嚴格要求。指導畢業設計(論文)應始終堅持把對學生的培養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現重使用、輕培養的現象。

2.指導教師要重視對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及設計思想和基本科學研究方法的指導。應注重啓發引導,注重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

(三)指導教師的具體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