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生活補貼>

有關哈爾濱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學問君 人氣:2.14W

生活補貼: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某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哈爾濱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哈爾濱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一、申報範圍

1.安家費。對在哈市市區登記註冊企業引進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生活補貼。對在哈市市區登記註冊的企業被列爲市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單位引進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報條件及支援標準

(一)申報條件:

1.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實施後,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重點產業、重點項目企業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2.畢業5年內;

3.與企業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聘用協議);

4.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實施後,在我市首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二)支援標準:

《若干政策》規定,碩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費3萬元(一次性審批,每半年撥付0.5萬元,連續發放3年);本科生生活補貼每人每月500元(一次性審批,每半年撥付一次,連續發放3年)所需資金由市人才發展資金承擔。

(三)補貼標準:

博士:3000元/月

碩士:2000元/月

本科生:1500元/月

大專、中專、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生:700元/月

三、申報材料及辦理程序

(一)申報材料:

1.引才單位書面申請;

2.《哈爾濱市企業引進人才資金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複印件);

4.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資訊備案冊)(原件、複印件);

5.申請人的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複印件);

6.在我市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材料(原件、複印件)

(二)申報程序:

符合引進條件的人才,由人才引進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哈爾濱市企業引進人才資金申請表》並提供佐證材料,經單位初審同意後報送至哈爾濱市人才服務局,人才服務局評價推薦處負責審覈彙總後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上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

安家費和生活補貼每半年發放一次。上下半年申報時間爲4月底和10月底。

五、有關要求

(一)安家費和生活補貼發放前要覈實引進人才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確認無誤後撥付。勞動合同三年期滿前終止或解除的,停止發放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二)各人才引進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把關,堅決杜絕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套取人才資金事件發生,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責,並取消該單位和申請人的申報資格。

(三)材料報送地點:哈爾濱市人才服務局(香坊區和興路38號406房間)。

聯繫電話:84656005

(四)哈爾濱市香坊區和興路38號1號樓5樓C區視窗,電話0451-84656008。請各單位務必按要求填寫、檢查好材料後到視窗提交。

另外,申請單位有離職人員需報送離職材料(《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資訊備案冊》),離職人員補貼發放到離職當月,申報續接的單位當季資金均發放至新續接單位。由於系統校驗數據週期較長,爲不影響資金髮放,需用人單位確認申領人數及發放月數。複審不符合申報條件、未及時報送解除關係材料造成的多發資金,將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