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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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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應具有專向性:專向性補貼是指政府有選擇或有差別地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補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成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成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對象

在蓉普通高等學校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願的以下三類學生(全日制學生,不含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以及自考或成人教育類學生):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二)殘疾畢業生;

(三)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在蓉技工院校的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職業教育類應屆畢業生中的低保家庭、殘疾畢業生兩類人員(以下簡稱兩類人員)可參照執行。

二、補貼標準

求職創業補貼標準爲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類別的不得重複享受。

三、補貼流程

(一)畢業學年開學後,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自願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請,由各院校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將初審透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同時應在校園公共資訊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各院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彙總,於畢業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將補貼申請材料報送院校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局,過期不再受理(2017屆畢業生的`補貼申請時間應於2017年2月底前報送)。同一院校有多個校區且分處不同區(市)縣的,由各校區所在區(市)縣就業局受理。

市屬高校2017屆畢業生求職補貼的辦理流程仍按原規定執行。

在蓉技工院校或特殊教育院校兩類人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所需提供的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補貼標準、補貼資金列支渠道均與高校畢業生一致,由院校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局辦理。在申報求職創業補貼時,還需報送院校下一屆畢業的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職業教育類學生全部人員花名冊到區(市)縣就業局備案。

(三)區(市)縣就業局對申請材料複覈後,送區(市)縣人社局覈准,區(市)縣財政局按區(市)縣人社局審覈認定的補貼人數和資金,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各院校,由各院校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學生髮放,不得發放現金。求職創業補貼資金在各級就業補助資金(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各院校是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發放對象的真實性負責,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做好各項工作,每年3月底前將財政部門撥付的補貼資金撥付至發放對象的個人帳戶。各區(市)縣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應共同做好對各院校申報工作的監管及服務工作,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都能及時享受求職創業補貼。

(二)嚴格管理。各區(市)縣人社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臺賬,並會同教育、財政部門嚴格審覈抽查,杜絕虛報冒領行爲。對院校擅自更改資金用途的,責令退回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並由所在院校將不良記錄記入其本人學籍檔案;對協助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爲的單位和個人,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按時報送。各區(市)縣就業局每年8月底前應將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情況送市就業局人力資源市場處彙總。(聯繫人:石永建,87706596)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關於轉發<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對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髮放求職補貼的通知>的通知》(成財社〔2013〕10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