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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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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爲:此處的政府行爲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爲,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爲。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河南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河南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

河南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

(一)統一津貼補貼標準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單位實行統一的津貼補貼標準,發放標準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執行。

(二)規範津貼補貼的資金來源和發放辦法

1、收支脫鉤。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現個人收入與單位佔有的國有資產和掌握的行政權力脫鉤,對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含經營性收入),要堅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統收統支,統籌安排。同時,由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將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處置收入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工會經費、集體福利費和其他專項經費要嚴格按照現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使用。

2、規範來源。各部門、各單位原透過合法合規渠道籌集的、由各單位發放津貼補貼的資金,全部上繳財政,作爲發放津貼補貼的資金來源。

3、專戶發放。津貼補貼透過財政部門集中統一發放。所有單位都必須按照檔案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專門科目,用於統一覈算本單位發放給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津貼補貼,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覈算發放個人津貼補貼。津貼補貼一律以銀行卡形式發放,不得發放現金,並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事業單位違規發放獎金福利違反什麼規定

根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併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六)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七)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八)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的;

(九)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十一)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二)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