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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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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和補貼指爲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爲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津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陝西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陝西省事業單位生活補貼標準

一、發放標準

(一)義務教育學校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按工作人員上年度十二月份人均基本工資和年人均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確定。年人均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按照不低於學校所在地公務員規範後的年人均津貼補貼水平確定。

(二)其他事業單位

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參考義務教育學校確定辦法,按工作人員上年度十二月份人均基本工資和年人均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確定。其單位發放的`津貼補貼年人均水平低於同級機關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年人均水平的,可參照同級機關公務員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補足差額部分。

經費來源部分由財政支援或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

實施績效工資後,取消事業單位現行年終一次性獎金。

二、分配辦法

事業單位在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決定本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績效工資可分爲基礎補貼和獎勵津貼兩部分,基礎補貼總額和獎勵津貼總額原則上分別佔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60%和40%。基礎補貼由單位按照崗位層次確定標準,最高崗位等級與最低崗位等級標準之比原則上不超過2:l;獎勵津貼由單位根據個人實績貢獻情況確定。

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或廣泛徵求職工意見,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報單位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分配辦法應在本單位公開。

事業單位在其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出臺前,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可參照同級機關公務員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標準發放;其他事業單位有條件的,也可參照執行。

三、相關政策

(一)事業單位要建立工資專戶。績效工資納入工資專戶管理,透過績效工資專門科目發放,不得在其他科目覈算發放。績效工資支付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

(二)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在實施績效工資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的補貼。離休人員補貼發放辦法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或部分由財政支援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標準,由單位參照同級機關退休人員補貼水平執行。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

按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的人員,其補貼標準按照本單位同職務退休人員補貼標準的80%確定。

(三)實施績效工資後,除國務院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原人事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項目繼續執行外,我省和各市制定的非改革性津貼補貼項目不再執行。原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及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獎金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經費來源

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