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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繳納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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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深圳社保繳納比例是多少,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社保繳納比例是多少

一、深戶社保繳費比例

(一)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

1、養老保險(基本養老+地方補充養老):單位承擔11%,個人承擔8%;

2、醫療保險(綜合醫療+地方補充醫療):單位承擔6.5%,個人2%;

3、生育醫療保險:0.5%全由單位承擔;

4、住房公積金:13%全由單位承擔;

5、失業保險:1%×單位人數×40%(單位承擔);

6、工傷保險:0.5%,1%,1.5%三個檔次(單位承擔)。

(二)繳費工資基數

1、深戶員工的養老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繳費以員工的每月工資總額爲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得低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高於或低於者,則分別按300%或60%爲基數。(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60%即1940元)。

2、說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深戶和非深戶比例是一樣的。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深戶自由職業者,或沒有單位的,可以個人買社保。每月社保交費500多元。(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60%即1940元,來計算)

3、養老保險:1940X19%=368.6(單位11%即213.4元,個人8%即155.2元,全部由個人來繳納)

4、醫療保險(包括生育險):1940X9%=174.6,合計543.2元

二、深圳社保繳費比例的非深戶

(一)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

1、養老保險(基本養老)單位承擔10%,個人承擔8%;

2、醫療保險(任選一種)

(1)綜合+地方補充:單位承擔6.5%,個人2%;[2008-3-1新的醫保辦法規定: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非深戶在職人員可以與深戶在職人員一樣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0.5%全由單位承擔]

(2)住院+地方補充:1%全由單位承擔;[2008-3-1新的醫保辦法規定:單位0.8%,個人0.2%;2008-4-1起,住院醫療保險增加門診待遇,在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含急診)費用可由住院醫保報銷,年度總額最高不得超過800元。]

(3)勞務工醫療:單位承擔8元/月,個人承擔4元/月;

3、失業保險:1%×單位人數×40%(單位承擔)

4、工傷保險:0.5%,1%,1.5%三個檔次(單位承擔)。

(二)繳費工資基數

1、非深戶員工的養老保險繳費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爲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市最低月工資水平。(2008年7月1日起,特區內最低工資1000,特區外最低工資900。此前爲特區內最低工資850,特區外最低工資750)

2、非深戶員工的住院醫療保險繳費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

3、非深戶員工每月社保交費,如果按最低標準是80多元。

4、養老保險:個人繳費1000X8%=80,單位繳費1000X10%=100(按2008年特區內最低工資1000來計算,關外是900;個人繳費進入個人專戶,2006年8月起單位繳費全部進入共濟,不進入個人專戶)

5、醫療保險(按住院險算,其他在這兒不舉例):個人繳費3233X0.2%=6.5,單位繳費3233X0.8%=25.8(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來計算)

6、非深戶個人每月社保交費合計86.5元,單位養老醫療合計125.8元(工傷失業沒有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