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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省醫保整合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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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甘肅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是醫改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醫療保障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的關鍵環節。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精神,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2016甘肅省醫保整合最新政策

  2016甘肅省醫保整合最新政策

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是醫改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醫療保障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的關鍵環節。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精神,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2016年底前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逐步實現全省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的“六統一”管理。

二、理順管理體制

(一)職責劃分。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相關制度政策由省醫改領導小組牽頭,省醫改辦負責,會同人社、衛生計生、財政、發改等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參保登記、基金籌集、基金管理、基金支出、基金安全、異地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結報等制度,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資訊系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管理和業務經辦由省人社廳負責。

(二)人員劃分。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各級人社和衛生計生部門佔行政編制、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管理經辦隊伍中負責政策制定的編制、人員統一劃轉到同級醫改辦,承擔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制定、醫療服務監管、醫藥醫保聯動機制建設等醫改工作任務;將各級衛生計生部門現有新農合管理經辦隊伍中負責具體經辦的編制、人員統一劃轉到人社部門(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允許國家確定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市在機構設定、職能調整等方面進行探索。

(三)管辦分開。完善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服務體系,創新經辦服務模式,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積極開展管辦分開試點,取得經驗後全省推開。具體方案和時間表由省醫改辦牽頭,會同人社、衛生計生、財政、保監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三、整合基本醫保政策

(一)統一覆蓋範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全省範圍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人員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各地要確保參保率穩中有升,藉助資訊化等手段進一步嚴格參保身份覈查,從根本上杜絕重複參保現象。

(二)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爲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國家要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狀況、醫療消費需求等情況,統一調整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和繳費標準。省、市、縣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並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透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三)統一保障待遇。各統籌地區要遵循“就高不就低”和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測算、合理設定城鄉居民醫保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等保障待遇政策。統籌地區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報銷比例原則上保持在75%左右,實際報銷比例達到60%左右。規範實施門診統籌制度,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積極做好整合前後的政策過渡和銜接,穩定保障水平,均衡城鄉保障待遇。

(四)統一醫保目錄。按照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管理和基本藥物制度有關規定,遵循“就寬不就窄”和臨牀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制定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用耗材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做到有增有減、有控有擴、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具體目錄由省醫改領導小組牽頭,省醫改辦會同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發改等有關部門於2016年11月底前制定完成。

(五)統一定點管理。由省醫改領導小組牽頭,省醫改辦會同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發改等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於2016年11月底前制定全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

(六)統一基金管理。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合併,統稱爲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由各級政府負責籌集。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嚴格執行《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收入統一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各級人社部門設立統一的支出專戶,用於基金的支出覈算。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餘率和累計結餘率。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執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各地政府要在整合前完成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的全面審計,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審計出現基金缺口由統籌地區政府負責解決。

四、提升服務效能

(一)提高統籌層次。按照市級統籌、分級管理的原則,圍繞統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資訊系統和就醫結算等重點,逐步推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市州級統籌。暫不具備基金市州級統籌條件的地區,可先建立市州級調劑金制度,2018年底全部實現基金市州級統籌。做好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根據統籌地區內各縣(市、區)的經濟發展和醫療服務水平,加強基金的分級管理,充分調動縣級政府、經辦管理機構基金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條件具備時穩步推行省級統籌。

(二)規範支付政策。總結各地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經驗和好的做法,統籌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牀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改革,規範城鄉居民醫保支付政策,提高基金績效和管理效率。強化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與分級診療、多點執業、支付方式改革、藥品採購、醫療服務監管、醫生簽約服務等醫改政策的銜接,利用醫保基金的槓桿作用協同推動醫療、醫藥領域改革不斷深入。具體方案由省醫改領導小組牽頭,省醫改辦會同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制定。各市州按照省級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三)完善資訊系統。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管理資訊系統建成之前,依託省衛生計生委現有的新農合省級平臺開展城鄉居民醫保資訊化管理工作,將原城鎮居民醫保資訊數據併入新農合省級平臺,向各級醫改辦、人社、衛生計生部門開放系統端口,並賦予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權限。現有農村居民持有的新農合卡和城鎮居民持有的社保卡繼續使用。

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管理資訊系統建成之後,原新農合資訊數據全部移交人社部門。加快推動省級城鄉居民醫保管理資訊系統與國家級資訊系統對接,建立跨省就醫費用覈查、結報工作機制,實現省外就醫即時結報。

(四)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完善城鄉居民醫保服務監管辦法,充分運用協議管理,強化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做好城鄉居民醫保資訊系統與參與經辦服務的商業保險機構資訊系統必要的資訊交換和數據共享,承擔醫保經辦的商業保險機構要利用資訊化手段,實現醫療服務行爲臨牀路徑管理、智能審覈和實時監控,促進合理診療、合理用藥。醫改辦會同衛生計生、人社部門指導或授權承擔醫保經辦的商業保險機構透過駐點駐院、抽查病歷、醫療巡查等多種形式發揮第三方醫療監督作用,規範醫療服務行爲。

(五)加強基金監督。由省醫改領導小組牽頭,省醫改辦會同人社、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各級醫改領導小組牽頭成立由政府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專家等參加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基金的籌集、執行、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向社會公佈基金收支使用情況。財政、審計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進度。各市州要充分認識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重要意義,在醫改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成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小組,切實加強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工作組織領導和規劃部署,健全工作推進和考覈評價機制,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落實到位。各市州要結合實際,於2016年11月30日前出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實施方案並報省醫改辦審覈,於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二)加強部門聯動。各地醫改領導小組牽頭,醫改辦會同人社、衛生計生部門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前後的銜接;財政部門要完善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會同人社、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做好基金監管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參與經辦服務的商業保險機構的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爲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管理部門要在醫改辦職能強化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資源、管理體制整合工作中發揮職能作用;宣傳部門要會同醫改辦、人社、衛生計生部門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準確解讀政策,妥善迴應公衆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三)加強監督考覈。省醫改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合工作的統籌協調,推動制定配套政策並督促落實。省上各有關部門要完善聯合工作機制,加強督導檢查。各市州要加強對整合工作的評估,建立工作調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協調解決整合工作和新制度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醫改領導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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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省政府部署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事宜

甘肅省委副書記、省長林鐸11月3日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透過了《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甘肅省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方案》《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隨機抽查辦法(草案)》《甘肅省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草案)》和《甘肅省法院檢察院員額內法官檢察官規範津貼補貼執行辦法》等。

會議強調,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在全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的重大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從完善政策入手,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範、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不斷完善。要強化整體觀念,統籌安排,合理規劃,突出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有機銜接,強化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要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要結合實際,全面分析研判,周密制訂實施方案,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羣衆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制度執行平穩。

會議強調,推進足球改革發展,有利於提高國民身體素質、豐富文化生活、培育體育文化、發展體育產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足球改革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立足實際、明確目標,量力而行、盡力而爲,遵循足球發展規律,加強統籌兼顧,推動我省足球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要把發展足球運動與推動全民健身相結合,實現普及與提高、羣衆足球與競技足球互相促進,推動足球運動協調發展、全面進步。

會議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以管資本爲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真正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要按照權責明確、監管高效、規範透明的要求,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和監管方式轉變,該放的依法放開,該管的科學管好,切實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會議強調,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環節,對於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減輕企業負擔和減少權力尋租,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力推進“兩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工作,狠抓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實,着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更好服務企業和羣衆創業興業。要儘快制定並公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緊扣工作實際制定隨機抽查細則。要着力擴大在市場監管執法和其他行政執法中的隨機抽查範圍,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檢查事項原則上都要實行隨機抽查,對採取普查等檢查方式的事項也要貫徹隨機抽查的理念。要加強在資訊共享、聯合懲戒、舉報監督等方面的配套銜接,重點抓好隨機抽查與信用監管、智能監管、綜合監管的相互聯動,有效遏制權力尋租和執法腐敗,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會議要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要切實遵循依法監督、分級負責、程序規範、協作聯動的原則,嚴格稽察範圍、內容、程序,切實增強針對性、實效性。要加強稽察監管資訊系統建設,對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實施階段和竣工驗收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項目稽察“以查促糾”功能,不斷提高項目實施質量。要注重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建立發改、財政、審計、監察、建設等有關部門以及金融機構的聯繫協作機制,形成稽察工作的整體合力。要及時總結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好經驗,並上升到制度層面,不斷完善稽察制度體系,進一步提高項目稽察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

會議審議了《甘肅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甘肅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審批;審議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省委審定。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