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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鄉村教師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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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鄉村教師補助標準是怎樣的?由於開封隸屬於河南省地級市,從中瞭解到河南省未來5年,河南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不僅將大大提高,在編制、職稱、榮譽等評審方面也將獲得政策傾斜。以下是詳細介紹!歡迎閱讀!

開封鄉村教師補助標準

近日,河南省印發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未來5年,河南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不僅將大大提高,在編制、職稱、榮譽等評審方面也將獲得政策傾斜,另外,還能確保享受繳納住房公積金、各項社會保險等優惠待遇……

  其中,具體補助標準爲: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100元/月,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300元/月,教學點教師500元/月。

1鄉村教師待遇將大大提高

從今年起,河南省將啓動開展省級免費師範生教育制度試點,依託省內高等師範院校進行全科綜合培養,對定向培養的學生實行“兩免一補”(免除學費、住宿費和發放生活補助),爲鄉村學校培養大批骨幹教師。

同時,將着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標準;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並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2編制、職稱政策等將予以傾斜

對於編制及職稱評聘問題,辦法中明確:對人口居住分散的農村偏遠地區、山區必須保留的學校和教學點,在覈定教職工編制時予以傾斜;同時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另外,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

3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河南省將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縣級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

  河南省〈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加強我省鄉村教師(包括全省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導,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要求,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宗旨,以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帶動和促進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高爲目的,解決當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師德爲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加強鄉村教師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解決鄉村教師短缺問題;堅持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提升鄉村教師專業素質,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堅持改革機制、激發活力,以問題爲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以及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到2017年,力爭使鄉村學校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爲基本實現我省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主要舉措

(一)全面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加強鄉村中小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在鄉鎮中心學校完善黨組織機構、配備專職黨務幹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建立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學術規範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加強教師文化建設,建立教師宣誓制度,加大優秀師德典型宣傳力度,深入開展師德主題教育活動和“河南最美教師”公益活動,健全師德標兵和師德先進個人表彰機制,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嚴格師德考覈,促進教師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把師德表現作爲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業績考覈、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首要內容。規範師德懲處,建立健全教育、宣傳、考覈、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鄉村教師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擴大中央特崗計劃實施規模,繼續實施省級特崗計劃,並向鄉村學校傾斜,按照中央要求適時提高特崗教師工資待遇。自2016年起,以培養小學全科教師爲載體,啓動開展省級免費師範生教育制度試點,依託省內高等師範院校進行全科綜合培養,對定向培養的學生實行“兩免一補”(免除學費、住宿費和發放生活補助),各縣(市、區)在覈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按協議辦理事業單位人員錄用、編制、工資等手續,真正爲鄉村學校培養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骨幹教師。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併到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3年),按我省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全面落實我省集中連片特困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標準。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並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各地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爲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繼續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切實改善鄉村教師住房條件。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四)加強教師編制管理

按照城鄉統一標準覈定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對人口居住分散的農村偏遠地區、山區必須保留的學校和教學點,在覈定教職工編制時予以傾斜,可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辦法覈定,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科學技術課程。農村寄宿制學校教師兼任生活管理教師的,應合理計算工作量並相應增核績效工資總量。留守兒童較多的鄉村學校可配備或聘請心理輔導教師。縣級教育部門在覈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同時,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嚴禁無正當理由長期脫崗、私自聘用臨時人員代崗等。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

專業技術中進階崗位設定向鄉村學校傾斜。對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在編教師,聘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時予以傾斜。對基層和農村學校實行職稱傾斜政策。對農村學校與城市學校實行同樣的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對在農村教學第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0年,且當年年底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農村教師,可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考覈認定和聘任中小學一級教師,透過考覈認定取得的資格與評委會評審具有同等效力。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評價標準在城市標準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要求,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不作剛性要求,注重師德修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進階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六)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貫徹落實《河南省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推進縣(市、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加強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工資待遇制度、崗位結構比例、公開招聘、崗位聘用、培養培訓、考覈評價、退休教師管理和服務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新模式。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優秀校長、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支教。到鄉村學校交流支教一年及以上的城鎮教師,在支教期間享受當地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和鄉鎮工作補貼。鼓勵城鎮退休的優秀教師到鄉村支教講學,各級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適當補助。

(七)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建立健全以國培計劃爲引領、以校本研修爲基礎的國培、省培、市培、縣培和校培五級聯動機制,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要按教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安排,幼兒園、中小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整合各地教、科、研、訓資源,推動師範院校與政府、縣級培訓機構和優質中小學幼兒園融合發展,推進鄉村教師職前教育、入職教育與職後培養一體化建設,建立鄉村教師、校長髮展支援服務體系。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資訊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資訊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難題,同時建立支援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並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加強鄉村學校音樂、體育、美術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支援鄉村教師提升教育教學能力,培養教學名師。加強教師培訓團隊建設。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到2020年,鄉村教師學歷基本達標。

(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省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縣級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學校、鄉村教師傾斜。推薦的基礎教育領域先進集體,縣鎮以下(含縣鎮)的農村學校佔本地推薦名額的60%以上。推薦的先進個人,縣鎮以下(不含縣鎮)的鄉村中小學教師佔本地推薦總名額的35%以上。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各級政府責任

各級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和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積極推進有關工作。要着力改革體制,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援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統籌考慮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經費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援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吸引社會資金投資鄉村教育。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爲發生。

(三)定期督導檢查

各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鄉村教師工作專項督導考覈制度,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督查結果納入各市、縣(市、區)政府教育工作考覈指標體系,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內容,及時通報督導情況並公佈督導結果。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要制定貫徹實施辦法,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援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實施辦法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精準化。各市、省直管縣(市)將本地實施辦法於2016年6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