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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積分落戶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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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武漢積分落戶要社保?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武漢積分落戶要社保?

辦理條件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2.參加本市社會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辦理材料

1、《武漢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武漢市的工商營業執照;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中心城區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一)實名註冊

申請人在網絡申請的,應在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透過登陸“武漢市積分入戶資訊平臺”提交申請。

申請人原則上應在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區參加積分入戶申請。暫住地址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到現暫住地流管站變更居住證登記地址後,再申請積分入戶。

(二)確認資格

1、申請人實名註冊成功後,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四項資訊記錄,確認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2、當系統提示申請人“無武漢市社會保險資訊記錄”時,如果申請人爲2020年9月1日後新參加武漢市社會保險,申請人應在武漢市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納證明後到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辦理。

3、當系統提示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資訊記錄”時,如果申請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有合法產權住房,申請人應持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合法產權證書、結婚證或相應家庭關係證明到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辦理。如果申請人居住在租賃住房,申請人應持住房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資訊採集卡到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辦理。

4、按照2020年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2020年視窗受理服務從10月9日開始,具體時間以各區政務服務中心規定時間爲準。

5、上傳材料申請人應對照《武漢市積分入戶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上傳原件掃描件或者圖片規格爲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5MB。

(三)積分審覈

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積分入戶指標認定細則,分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提出積分意見。申請人會收到短信提示積分審覈進度,並可在平臺檢視本人積分結果。

(四)公開公示

依據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2019年版),根據申請人總積分,對於總積分達到或超過75分的確定擬入戶人員名單,於11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公示。公示時間爲10個工作日。

(五)申請複覈

申請人對積分審覈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負責審覈部門提出複覈申請,審覈部門接到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做出複覈意見。每個積分項目只能申請複覈一次。

(六)公佈結果

根據複覈情況,本年度積分入戶結果於12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公佈。

(七)辦理落戶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年度積分入戶錄取結果公佈後1個月內,持積分入戶申請材料原件、申請回執單(線下提交的有)到居住證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入戶視窗,覈實申請材料後領取《准予遷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