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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上浮:廣東清遠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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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清遠社保繳費基數 2015年清遠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社保繳費上浮:廣東清遠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

編者近日從廣東清遠市人社局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清遠市參保單位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進行調整,同時取消了原企業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政策。

此次繳費基數調整的社保險種涉及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爲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爲繳費基數。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上調爲2408元,相較於今年7月調整的2258元,上調了150元。繳費基數上限爲13404元,並沒有變動。

而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則下調到2408元,原來爲3111元,上限不變。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仍爲2248元。與此同時,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也從3111元下調到2408元。但這兩個險種的繳費比例不變。

除正常繳費標準外,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準也作了上調。分別是養老保險下限上調到2408元/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下限下調到2408元/月、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不變。

市社保局提醒各參保單位和個人要按照社會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和經辦流程要求,認真、如實、及時申報繳費基數和及時繳費。對參保單位不申報或不如實申報繳費基數的,將按《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