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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上浮最新消息:2015年廣東汕頭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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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社保繳費基數 2015年廣東汕頭社保繳費基數最新消息

社保繳費上浮最新消息:2015年廣東汕頭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關係着每個人每個月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隨着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人們每月所需繳納的社保費用也將隨之上漲。

據報道,自2015年1月1日起,廣東省汕頭市企業職工(含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制職工、臨時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將進行調整,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也同步調整:繳費基數上限爲13404元,即2013年度廣東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基數下限爲2408元,即廣東省2013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的60%。

據悉,個人繳費以本人當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收入爲繳費基數,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以上限爲繳費基數;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以繳費基數下限爲繳費基數。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根據其收入狀況在我市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汕頭市國有企業改革職工分流安置中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汕頭市本次社保繳費基數下限2408元及年遞增5%的幅度爲繳費基數。

在繳費比例上,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按15%、個人繳費按8%計徵,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20%計徵;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按1.5%、個人繳費按0.5%計徵;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按0.5%計徵;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按1%計徵;汕頭市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按8%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