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2016新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消息

學問君 人氣:2.42W

導語:2016新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消息已經出爐,大家快來看看吧!

2016新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消息

  2016新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消息

關於自治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央駐疆各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現就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和時間

(一)調整範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檔案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調整範圍。

(二)調整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每月增加3.5%(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調整

對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傾斜。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至7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30元。2016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80週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高齡補貼;企業退休人員按累加後標準執行。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0元;三、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5元;五、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20元。

3.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2016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退休人員暫未納入統籌發放的,由原單位負責調整待遇並墊付。

四、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係退休人員切實利益。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自治區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務必在2016年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9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