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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讓市民盡享大病醫療保險“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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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太原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全面啓動。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爲本報讀者詳細解讀太原城鎮居民醫保“新政”——

太原市讓市民盡享大病醫療保險“紅包”

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直接享受居民大病醫保、個人負擔超1萬元進入大病醫保報銷、6種重大疾病納入報銷、36種門診慢性病也納入報銷、今年1月1日至11月1日期間符合規定的費用可補報銷……11月16日,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下稱“太原市醫保中心”)公佈,太原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全面啓動。

太原市醫保中心負責人說:“太原市約97萬人參加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今年起,這些參保人員不用再繳費,同步享受太原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如何讓太原市民盡情享受政府大病醫保“紅包”?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爲您解讀有關“新政”。

哪些特種疾病被納入報銷?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成年人(包括大學生)患有心臟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和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等六種特種疾病,應在市醫保中心備案。以上疾病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後,患者自付部分按70%再進行二次報銷,其中大病醫療保險承擔二次報銷費用的30%,年度報銷總額不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限制。

 居民大病醫保如何報銷?

居民基本醫保先報銷,報銷不了的費用再由大病醫保報銷。參保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住院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後,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醫保報銷範圍。

 36種門診慢性病及苯丙酮尿症患者如何報銷?

據瞭解,新政策被納入醫保範圍的門診慢性病共有28種,分別是:肝硬化、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腎功能不全、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情感性精神障礙、青光眼、冠心病合併急性心梗(冠脈搭橋術)或冠心病合併急性心梗(合併心功能)或冠心病合併急性心梗(支架植入術)、冠心病未行支架術或搭橋術、糖尿病合併腎病、糖尿病合併視網膜病變、糖尿病合併心臟病、糖尿病合併肢端壞疽、乾燥綜合症、活動性結核、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溼關節炎、慢性支氣管炎、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高血壓III級極高危(腎功能衰竭)或高血壓III級極高危(心功能不全)、帕金森病或帕金森氏綜合症、強直性脊柱炎、風溼性心臟病、重度精神分裂症、腦血管後遺症致神經功能損傷、癲癇病、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功能亢進、股骨頭壞死。還有8種特定病種爲,門診血液透析、腫瘤放射性治療、惡性腫瘤化療、臟器移植後服用抗排異藥、肺源性心臟病、慢性白血病、血友病、丙型肝炎(一年治療期)。

這36種門診慢性病患者在門診時,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不計入城鎮居民大病醫保1萬元的起付標準金額內。不過,當患者累計負擔醫療費用超過居民醫保最高封頂線(7萬元)的以上部分,則由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補償門診慢性病患者費用。

 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城鎮居民大病醫保的起付標準暫定爲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爲40萬元,包括醫療年度內二次補償金額。醫療年度內首次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後,再次及多次住院的',大病醫療保險起付線爲零,不再設立起付線。

太原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起付標準以上至5萬元、5萬元以上至10萬元、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20萬元以上至30萬元、30萬元以上的部分,分別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給予支付。此外,住院醫療費用由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後,合規的個人自付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給予支付。

大病醫保還需要另外交錢嗎?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不需要參保人員額外支付費用。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暫按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8%計算籌集,統一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基金結餘不足時,在年度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時解決資金來源問題,逐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多渠道籌資機制和財政支援機制。參保人員個人不再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隨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等變化,太原市還將逐步調整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不斷提高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力度。

 轉外地就醫可否享受大病醫保?

參保人員因病確需轉往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不過支付比例要在支付標準基礎上降低5%。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隨着社會發展和經濟水平的提高,將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及時調整大病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