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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陝西省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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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新,消息陝西省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最高標準提高到1260元。

2017陝西省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近日,陝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調整陝西省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將從2017年5月1日起再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其中:一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爲1260元/月,二類區1185元/月,三類區1110元/月,四類區1035元/月,其它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失業保險待遇隨之相應調整。調整後,最高標準從1110元提高到1260元,最低標準從892.5元提高到1035元。

本次調整是我省連續第六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比平均增加153.7元,增幅達15.5%,位居全國中等偏上水平,保障水平與我省經濟發展速度增長水平基本同步。

適當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改善民生、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也是我省繼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之後的.又一項惠民政策,有利於讓人民羣衆更多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意義。

陝西省關於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7]16 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陝西省〈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陝政令第140號)規定和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陝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陝人社發[2017]13號),現就我省失業保險有關待遇標準調整如下:

失業保險金標準爲:一類工資區1260元/月,二類工資區1185元/月,三類工資區1110元/月,四類工資區1035元/月。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失業保險待遇隨之相應調整。

調整後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7年4月7 日

  陝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