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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後家屬向誰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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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受了傷,需要有人替勞動者買單,畢竟勞動者是在爲用人單位創造經濟效益的時候受傷的。那麼,工傷死亡賠償金由誰支付呢?這個問題涉及到受工傷死亡之後家屬向誰討要賠償的問題。接下來小編爲你一一揭祕。

工傷死亡後家屬向誰索賠

死亡賠償支付的三種方式: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3、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未定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食宿費用。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6、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7、工資福利。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沒有人願意在工作的時候受傷,但有時候受傷又是無可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各位勞動者懂得如何降低自己的工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