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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失業人員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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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唐山失業人員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唐山失業人員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唐山失業人員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應自停保之日起60日內透過手機APP(“河北人社”APP)或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視窗申領失業保險金:

因不可抗力導致失業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可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3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因仲裁或訴訟造成延遲的,應在仲裁裁定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

超過上述規定時限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人員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累計繳費時間予以保留。

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材料

(一)失業待遇審覈:

1、失業人員人事檔案;

2、《養老保險手冊》;

3、《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失業待遇支付:

1、《失業保險金申領通知單》;

2、《就業失業登記證》;

3、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